
頭先睇晚間新聞,有個男人騎單車衝落行人隧道撞牆死亡。
相信有關當局好快就會有相關行動,在稍為斜少少既
單車路「洞」2 look 柱之纇。
總係覺得設計單車路既人係無騎單車既,如果唔係點解
D 單車路會越拉越直(沙田大埔路段)?一條大直路,
好騎咩?另外,逢路口又「洞」2 look 柱,見到 D
sunday cyclist 去到 2 look 柱度就減到超慢速,真係
有柱咪仲危險過無柱。
至於果個單車聯會既發言人仲好嘢,明明係騎單車果個人
唔 arm,仲要賴個標誌唔清楚。如果個標誌真係咁唔清楚,
佢身為單車聯會既人,係咪有責任一早提出?
點解依家 D 人無責任感,你要騎單車,就有責任清楚守則
與標誌,行人會唔會係馬路行?汽車會唔會係行人路行?
咁,點解 D 人會係單車路行?D 單車又會係馬路反方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