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黃讚雄文章 |
「Eric,GCF會唔會搞D關於金融海嘯的聚會呀?」通常我會答﹕「唔會」。答完後,通常就會被問:「點解唔會?」
近來,隨著金融海嘯的「浪頂」愈來愈嚇人,受影響的人愈來愈多(當然包括小弟),結果是愈來愈多人向我提出上述問題。而「點解唔會?」這個問題正正是職場基督徒要思想的。
曾經有弟兄向我說:「金融海嘯反映出現代經濟體系的問題,就是利用人的貪念去推動發展是如何可怕。」我說:「此話果然有理,不過這個世上到底有沒有一個經濟發展體系是基於反對人的貪念而又成功的呢?(要成功又算唔算貪?)」
其實,在面對金融海嘯時,基督信仰的見証人是否只能乘機重述那些「呀媽係女人」「太陽從東方升起」「人類的問題是貪勝不知輸」的人人皆知卻又毫無新意毫無洞見的「口號」?
所謂「富貴險中求」,大部份香港人都知風險與回報是成正比的,對於一些基督徒來說,他們甚至會用祈禱來減低投資風險,提高回報。在買樓、買堂會、轉工、和老板爭取加薪,甚至買股票前,不少基督徒會切實禱告,「尋求上帝的帶領」。他們的動機很簡單,就是利用上帝降低出錯的可能,增加上帝的祝福。
對於這種非份之想,我認為是比世人更貪。如果上帝真的這樣聽禱告的話,基督徒就一定會成為投資的大贏家,我們大家根本不用傳福音,大小炒家爭住相信耶穌,教會有錢收購全宇宙。
現實,是人要面對不能完全把握的風險,是人要自己承擔抉擇帶來的後果。而在基督信仰中,我們相信上帝在人的生命中,與人共苦同甘,以恩典伴隨人走過這段不能把握卻又不能不走的人生路,勇敢面對抉擇與禍福。
這令我想起亞當夏娃夫婦當年的投資。在這項投資中,根據推銷員魔鬼先生的說法,亞當與夏娃的投資方案是這樣的:
投資回報:如神能知道善惡
投資行為:食禁果
投資代價:可能會死
對亞當夏娃夫婦來說,「死」是件從未見過的事物,真係唔知死字點寫。但「神」的能力卻絕對是超值,所以除非神和魔鬼都作虛假陳述,否則這項投資也頗有賣點的,甚至可以說「死都抵」。事實上,雖然魔鬼在推銷這個方案時,把投資代價由「必定死」改為「不一定死」,但投資的回報仍是毫不含糊,投資回報是會得到兌現的。再仔細看食禁果事件的始末,我們甚至有個感覺,他們可能和雷曼苦主有點相似。
可惜,亞當夏娃夫婦的結果是「心比天高,命如紙薄」。禁果果然貨真價實,功效神奇,「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魔鬼在投資代價上有點誤導,但推銷的絕不是假貨。結果亞當夏娃夫婦也付出代價,計數離場,無得留低。很明顯,向上帝投訴魔鬼的推銷手法有問題並不能令上帝不按本子辦事。人類史上第一次大手投資,就此交易完成了。
當然,歷世歷代以來,不計其數的亞當夏娃子孫力數這對始祖夫婦的不智,他們認為這項投資根本絕不化算,而且又被推銷員所騙,大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之意。但,我們可以由此事總結出甚麼呢?我想講的是,欲望或貪念正是亞當夏娃夫婦决定吃禁果背後的原動力,而這個原動力在未墮落之前已有,而且至今仍然實實在在的,叫人不斷為生命作出抉擇,也常常叫人悔不當初。
信仰,令我們承認自己的本質,承認我們不能委過於人,令我們明白,無論我們有多少經驗,有多少資料,人生的路仍是沒有把握的,除謙卑下來,明白全是恩典,我們實在別無他法。



accessory2-wholesale 2009-03-25 11:07
~飾品批發,少量可批,有圖可用~59
http://www.board.idv.tw/
accessory-wholesale1 2009-03-24 13:45
~飾品批發,少量可批,有圖可用~19
http://www.board.idv.tw/
accessory-wholesale3 2009-02-01 01:44
~飾品批發,少量可批,有圖可用~44
http://www.board.idv.tw/
Edmond 2009-01-14 20:53
無新意不一定無洞見,在全世界都正尋求出路時,他們可能在想:『我應該蓋更大更穩固的倉房』,而不是『我應在神面前富足』。
excitinglife 2009-01-05 17:40
Very well said!
We, human, have so many fallacies and sins...there's nothing we can boast about ourselves except God's grace.
香港互聯網黨 2008-12-13 11:24
11月30日寄59位議員和傳媒
主題:游說立法會議員就雷曼迷你債券解決方案
這是一封游說立法會議員就雷曼迷你債券解決方案,一個平衡各方利益的處理方法.
1987年股災的時候,因為停市3日,股市重開後暴跌千多點,恆指期貨因按金不足, 當時可能因為合約問題或停市3日,商品期貨交易所要負責十多億元的虧損,當時港府決定由股票市場徵收特別徵費填補損失,徵收了幾年,最後解決了問題.
現在政府也可以用特別徵費填補損失解決問題,這次損失由衍生產品引致,可以在衍生產品的交易徵收費用,在銀行發行的牛熊證,認股證買賣各徵千分一的印花稅,另在銀行發證的總值收取百分之三發行費,(這個徵費符合市場公平完則,因為股票也要交易費及發行費),若股市每日成交500億元,牛熊證,認股證佔成交額15%,每年交易日數200日,每年可以收取不少於30億元,另外在恆指期貨,國指期貨每手徵收50元(以買賣完成計),每日合計成交10萬張計,每年可以收取不少於10億元,(當年未成熟期指市埸也曾受惠股市徵費),市埸每年合計不少於40億元,這賠償只賠償個人購買雷曼迷你債券,並設賠償上限.
這賠償由港府或銀行墊支,都可以根據優惠利率收回利息,立法會除了依據現在法律辦事,亦要因應社會變動立法,立法會亦可以在這件事上通過無約束力的議案,表達立法會的立埸.
第一次寄出的電郵寫錯了,銀行發證的總值收取千分之三發行費,原意是百分之三
轉址:HTTP://P1234567.FTP.CC
xxx 2008-12-12 19:07
有空請去看看:
http://hk.myblog.yahoo.com/leo_new36/
http://hk.myblog.yahoo.com/lck-mok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