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新假期』內連載的「倪震有話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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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8-05-10 03:56
看過了今期的「倪震有話說」,很想和各位分享。我無意侵犯倪震先生的版權,所以下文的綠色字為倪震先生原文的輯錄,有興趣的看倌請盡快去買本『新假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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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love somebody, set him free
無論為情為恨,自殺都是錯。就算所有道理都在我們這邊,我們一自殺,就立即由全對變成全錯了。...一個人蠢得會為情自殺,家庭教得有問題,學校教得有問題,傳媒也教得有問題(所以一個人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要一肚子吞下家庭,學校或傳媒所「教」。曾看過張五常先生在『賣桔者言』中的一篇文章,他在大學當教授時,就曾試過在黑板上刻意寫下一些錯的東西,但課室內所有「大學生」竟無一人發現,而只是埋頭地抄寫。我曾當過補習老師。有一天看小朋友(只是小學生)的數學功課時,發覺一條錯了,我覺得奇怪,因為它只是一條很簡單減數(題目是看圖計算出鉛筆的長度(從間尺的刻度可以作減數便可得答案)),而小朋友的答案是正確的,就算不懂減數,逐格數也能得出正確答案吧。我叫小朋友回校問個究竟,他的老師竟對小朋友說他的model answer上的數字才對,而小朋友的答案和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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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的新聞娛樂化,傳媒要的是故事(故仔?)。沒有故事,便沒有娛樂性。沒有娛樂性,就不是好看的新聞了。像『蘋果日報』,就有「情變求死,反遭冷眼,女生男友前跳樓亡」的港聞標題。繪聲繪影的標題,矛頭竟然暗暗指向死者的男朋友。這是很不公平,很危險,傳媒絕對不應該越界的報導手法。我們怎麽可以向成年和未成年的讀者暗示,死者為情跳樓可能是男友的錯呢?目睹慘劇發生,已經可能需要心理輔導。提出分手是平常事,跳樓不是!我們可以對少女輕生感到遺憾,郤不能有絲毫同情。因為我們不可以讓人覺得,面對分手時跳樓是一個option。同情很危險,因為同情很容易給誤解作支持,大家就會忽略了跳樓的大錯特錯,而著眼於「冷眼」有沒有錯了。事實上,沒有人看到有沒有「冷眼」(但香港人(及很多其他人)就是喜歡作故仔),而無論有沒有冷眼,男友亦沒有錯(男友有沒有錯我則覺得有討論的地方,但我同意他不需要為女方自殺的行為負全責)。因為,在常理下,「冷眼」並不會令對方死亡。面對一個要跳樓的女友,很被動,動輒得咎。社工放馬後炮固然天花龍鳳(我討厭放馬後炮的人),但我們應該公道點,成功阻止一個成年人跳樓並不是另一佪成年人的責任,無論另一個成年人是男友,是警察,是談判專家,都一樣。意圖將責任、罪咎投射在被動的目擊者/受害人身上,是混沌視聽,不能原諒,必須指責的行為,亦會變相鼓勵「我死俾你睇」的慘劇一再重演
...性格決定命運,要跳下去的遲早也是跳下去。在自殺中,很簡單,殺人兇手就是死的那位
...窩囊到會為情自殺的人,不值得在世界留下任何影響...
我因為不想自己所寫所做會對家人,朋友有壞的影響,例如因為所寫的得罪了別人,而被別人向我的家人報復(想得太多吧,哈哈),所以寫blog時總會「就住就住」。而倪震先生寫的比我直接到題多了
P.S. 「倪震有話說」已成為我購買『新假期』看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