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隨筆‧手起,筆落 |
我是懷舊的人。
喜歡到小時候嬤嬤帶我去吃下午茶的冰室
喜歡到小時候住的那一個區,逛那些街,看著小孩子跑來跑去,我找到自己
喜歡拿出舊相簿懷念以前讀書時的朋友和趣事
可是我卻很少會看自已以前的日記,因為人越長大,越發現自己以前的不成熟,就是三兩年前的事已總感到幼稚。
然而,最近我喜歡上找回自己的過去。
當我寫網誌的風格改變後,不少人卻走來說曾很喜歡看我寫的東西,經常追看,像一個小BLOG FANS一樣。
最令我難忘的就是可愛的ANJAYLIA,之前跟她聊天時,竟發現她曾經常看我寫的文章,覺得好看。
這令我很高興很安慰,年紀小我很多,青春可人的小妮子竟看過我的隨筆拙作,還說喜歡看。
倒是我太久沒寫,執筆忘字,加上現在的心境和處境變化太多,有太多枷鎖令我不敢亂寫,久而久之,害怕了寫網誌。只以一些XANGA的舊文章作為開題,隨後加點字來抒發。
看到自己這一篇「壞男人與好男人」,這倒是我還十分認同的。
以我兵敗如山倒的戀愛經歴,做一個愛理不理的壞男人,一定比一個對著伴侶形影不離的所謂好男人好一百倍。
怎麼說呢,就像我有一位好帥氣(有型)的朋友,還有一位好英俊(靚仔)的朋友。帥氣的朋友長髮有鬍鬚,眼小而長,衣著有型,一個典型放蕩不羈的型男;另一位英俊得有點像「仔仔」的斯文男生,說「靚仔」程度他比帥氣的朋友更甚,但大多女生反而喜歡看起來放蕩不羈的那位。
就算不壞,看起來叛逆味就很重,他咬住根香煙,女生卻不會討厭。可憐英俊斯文的那位,雖然很「靚仔」,市場卻不廣,女生不太喜歡,而且女朋友也很愛罵他。而有型帥哥,一年不知有幾多個為他而神暈癲倒。
說完後,我也不知自己在說啥,只是覺得,做壞男孩比較幸福。
至於我的定位在哪?我都不知道,只懂得一直羡慕。
我還是積極修身,讓自己也可以再次偶爾拍拍廣告,那也許我就不會羡慕了。
啊... 還是自己想做甚麼就做甚麼吧... 趁自己還年青,應珍惜所有的機會。
安定,只會為我帶來不安感。



早兩天跟大家說,think that、said that、believe that 等句式中的 that 字,慣常讀音是懶懶的 /ðət/。有網友留言......


G4GrAce 2009-12-19 09:47
G4GrAce 2009-12-19 09:46
Do & Hope 2009-12-18 12:04
2010年來 --- 希望2009年的展望你已100%完成啦~
聖誕快樂
自由飛魚 2009-12-17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