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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大學的時侯遇見他。
年紀比我整整大一倍,身邊常常有幾個跟班。
所謂愛,現在想想或許祇是喜歡看著他呼風喚雨的樣子,當時迷得神魂顛倒。
那樣急切的想被愛,那樣急切,生怕一旦錯過了就再也沒人愛。
父母得知後,既驚且怒,雷霆大發,就像粵語長片一樣開始日夜運轉,一面是情,一面是理。當然是一概不聽的,認定這就是我的愛情和歸宿。
這樣拉鋸了一段時間,身心都疲憊不堪。
父母將話越說越重,甚至發出最後通牒,要將我逐出家門。對他們來說,家聲當然比我的愛情更重要,祖宗三代代代相傳也沒出過我這樣的不肖子孫;他們更一口斷定我和他二個完全不同世界的人在一起,絕不可能有什麼幸福而言;同時也善良的認為,我祇是年幼無知地被騙而又一味不肯清醒,當然,說到底罪魁禍首還是他。
不止父母,身邊所有的親戚和朋友,在這件事情上,全部都不約而同的站在我的對立面上。
我也漸漸懷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件萬劫不复的事?
到底還是離開他,為的祇是讓自己好受一點,能夠重新回到原來的生活軌跡﹑朋友圈子裡面。我還不習慣做一隻黑羊,更不習慣這種不被祝福的感情。
那一天,我淚流如雨滴在他握著我的手裡,他說沒事,我聽了哭得更凶,有一絲慶幸想著也好說出了分手起碼有個交待是個解脫,又恨自己是這麼的自私和懦弱,這樣一邊哭一邊想一邊覺得肝腸寸斷.....
那是第一次戀愛。
之後大家十幾年沒聯絡。
去年他輾轉找到我,人明顯蒼老了一些。
還是我當年喜歡的模樣和打扮,祇是我已經無論如何不能心潮澎湃。
居然還是一個人,甚至連電話號碼都沒變,說幻想有一天我會重新拔打。
我說你開玩笑吧。
他依然輕輕喚我的小名,可是我聽了已經有些扎耳。
那一杯咖啡,Latte仍香滑可口,我想除了說我己為人婦生兒育女,料理家務,井井有條,家庭美滿,福星高照,還可以說點別的什麼?
他一雙手不停的擺玩手提電話,眼神愈見落寞。
我們很快找不到話題,我說走了,他說我送你,我搖頭。
於是我們就在餐廳話別。朗朗白日,突然如雷轟頂,誰說的那句話?
年青時的戀愛都是一段段不自知的旅行,以為遇見的是一個又一個不同的愛人,其實找的是一個個不同的自己。
PS - 參加二週一聚交的功課,共724字。如父母見,莫怪這胡亂瞎編的故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