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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聞內容提要:
教師講鬼故事嚇壞學生
一名小學女教師在課堂上跟學生講鬼故事,嚇壞了班上較膽小的學生。
家長們得知此事件後,便集體向學校投訴該名老師。
事關這班小朋友年僅九歲,就讀小學三年級,實處在心靈弱小的成長階段。這班小朋友聽完老師說的鬼故事後,晚上在家,也不敢獨自上洗手間。有些向來是不用跟家長一起睡的小朋友,也吵著要和父母一起睡。
這也不算最嚴重的情況。有一個姓陳的小女孩因聽了老師所講的鬼故事,整個人變得神經過敏、疑神疑鬼,甚至因此而生起病來。
家長們投拆得有理。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tent_new.asp?dt= 2008-04-19 &sec=malaysia&art= 0419m b91.txt
二、以教育心理學的觀點看這則新聞:
A) 教師
根據我對育心理學的淺薄認識,我認為這次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是教師欲提高學生對課堂內容的興趣。或是因學生不留心聽課,所以該名教師就以「講鬼故事」這個舉動來替學生提提神,集中學生的注意力,提高學習成效。
Lee S. Shulman認為,專家教師(expert teachers)應擁有學科知識、一般的教學技巧、個別學科的教學知識和教學目標。除此之外,一名教師還應該對課程、學生特質與其文化背景、學習情境有所認識。
我不清楚這名教師當時所教的課堂內容為何,是否有必要「講鬼故事」,所以我不能對這名教師的行為妄下論斷。然而,身為一個好老師,就該有上述的特質和認知。我不認為這名教師清楚自己所教的學生,不然她絕不會作出這種行為。
以下會從學生的角度來看看這名教師的所作所為對他們的影響和這種影響之所以巨大和深遠的原因。
B) 學生
根據Erickson心理社會發展理論的八個階段,6~12歲的小朋友處在第4個階段,而這個時期的重要事件正是「學校生活」。新聞中的小朋友只有9歲,理所當然是處在這個階段的。上課,是「學校生活」的組成部分,更是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這個時期小朋友在課堂上得到的形上的知識,對小朋友而言是極深刻的,甚至當小朋友長成大人後還會對其有所影響。從這看來,課堂的影響力確是巨大和重要的,也難免學生會有如此強烈的反應。
發展心理學的研究主軸之一是:改變。當小朋友接受了鬼故事,以為鬼故事中的事情是活生生地存在的,其在思想上就已經發生了改變。而思想會影響行為,小朋友又是直來直往、多半也不是虛偽的,他們思想上的改變就直接反映在他們所表現出來的行為中了。因此,那班小朋友才會表現出害怕的行為:神經過敏、疑神疑鬼,甚至生起病來。
根據Piaget的理論,學習是一個建構的過程。當該名教師在跟小朋友講鬼故事的過程中,小朋友自己就已經建構了一個充滿恐佈事物的世界觀。這個「錯誤」的觀念一旦形成,就難以消除。(之所以要標明「錯誤」這個詞,是因為那種觀念的真確與否並不在此次討論範圍之列。)
綜上所述,教師對處在這個時期的小朋友的教育是極其重要的,所以應仔細地處理課堂上的事件,以免對小朋友產生不良影響。這班小朋友會產生如此巨大的反應,也是無可厚非的。
C) 家長
對處在新時代的新教師而言,挑戰是極其多的。這些挑戰包括:教室秩序的混亂、學生學習動機的低落、學生之間的差異、如何評量學生、如何與同事相處,和如何與家長溝通。這些挑戰,每一樣都是極難的題目。
這次事件,以上難題可能與之有關,也可以說關係不大,但總不可以說忽略不計就敷衍了事的。在這份作業的較前部分,本人已嘗試以自身淺薄的教育心理學知識來分析該名教師和那班小朋友。事實上,這則新聞中的角色除了教師、學生、家長,還有學校(在這兒,本人把學校看成是一個整體的立場)。然而,本人認為,學校在這則新聞中說不上有何明確的行為,於是不作討論。
至於家長,強烈的投訴是理所當然的。即使不是用教育心理學的觀點看待,家長們投訴該名教師的原因也是極其明顯的。那就是:教師在課堂上不講書,而是講鬼故事,乍看之下,這也不是罪大惡極的事情,可是,該名教師所講的鬼故事,著著實實地嚇壞了一班小朋友,這便是無法原諒的過錯了。
因此本人才自己下結語:家長們投訴得有理。
三、我如何看待這次事件:
或許這名教師擁有極強的表演欲,而只是教授課堂內並無法使其得到滿足;或許這名教師日前聽聞到新奇有趣又刺激的鬼故事,於是出於「好東西要大家一起分享」這種心態,跟學生們談談。以上種種,皆是本人毫無根據的推測,但也不無可能。
要明白年僅九歲的小朋友還很單純,對這個客觀世界的看法也是正面的。這名教師卻通過講述將這個世界恐佈、醜惡的一面展露在單純的小朋友面前,這不正正是污染了小朋友的心靈麼?(既然是「講」鬼故事,那就該是講述,而不是其他圖文並茂或是戲劇的形式了。而鬼故事是否恐佈至極,我也不明瞭,以上論述純是個人推測而已。至於我寫道處在這個時期的小朋友單純,可以說是一概而論,畢竟世事無絕對。)
讀中學的時候,我也耳聞目睹過老師在上課的時候講鬼故事,然而那些鬼故事並不恐佈(以當時的心靈狀況來說的確如此),而且多半的結局都會是一些笑料。或許課堂太沉悶,或許是「好東西要大家一起分享」,我並不反對教師在上課的時候講一個兩個結局是笑點的「鬼故事」,前提是課堂內容要趕得上課程大綱,而時間也有餘。
至於那名教師的學生是九歲的小朋友,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時間有多寬裕也好,不該講的就別講。嚇壞小朋友可不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給小朋友留下陰影更是罪大惡極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