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懦弱
一.
二零零三年的一個下雨晚上,我在尖沙咀一家茶餐廳裡,緩緩地翻閱著一本求職刊物,被一個全版廣告所吸引──「好文字‧新注目作家募集」。眼睛脫離了大腦神經的操控,急急瀏覽廣告的內容。這是一個由出版社、電台合辦的作家募集比賽,優勝者可以獲得出版社的作家合約。對於任何熱愛文字創作的人來說,這簡直是沙漠中的一片綠洲。我想,這種說法並不算誇張:香港是一個人浮於事的地方。如果想當作家的話,必須承受得起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必須與出版商、報章雜誌的編輯 有交情;再加上沒有家庭負擔,兩餐無憂。這樣得天獨厚的人,即使文字功夫平平,要圓作家夢也非難事。
所以,對於沒有上述種種條件的人來說,一個作家募集比賽可以說是當作家的捷徑。不必靠攀附甚麼關係,憑自己的實力,爭取這次絕無僅有的機會。我想,一定有 很多人像我一樣,畢業等同失業,乞求工作而不果,結果任由歲月蹉跎。他們看到有這樣的比賽,一定像我一樣感到相當雀躍。因此,這個比賽的反應一定相當踴 躍。想到這裏,我的心不禁一沉:在廣告上,主辦單位沒有列明設有冠亞季軍獎項,只設公開組和學生組。換句話說,極有可能每個組別只有一名優勝者。假設有五 千人參加今次公開組的比賽,要在五千人當中脫穎而出,談可容易?
我呷了一口奶茶,燃點了一根煙。雖然我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的能力,但這麼多年來,我在公開比賽中總是鎩羽而歸;成績最好的一次,是中七的時候以一篇「我的 老師」得過優異獎。這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我總沒有可能再寫甚麼「我的老師」、「我的志願」去參加比賽吧!必須想一個引人入勝的題材,用不落俗套的手法, 令評判們眼前一亮。以前,我曾經嘗試模仿劉以鬯的意識流手法,寫過一個否定神的存在的短篇小說,刻劃人性的軟弱,全篇灰色絕望,然後拿去參加比賽,拿給出 版社的朋友,結果都是石沉大海。看過這篇作品的朋友,意見多數是:「太偏激、太曲高和寡的話,好難得到大眾的認同」、「很有趣,但我看不懂,你為甚麼不寫 一些別人容易看得懂的東西呢」等等。
想了這麼久,只覺得腦海中零亂不堪,一若八號風球下的彌敦道。我把那段廣告撕下,對摺,放進衣袋。結了賬,冒雨離開了茶餐廳。
二.
凌晨三時左右,我被電話鈴聲吵醒了。女友打電話來,說她近來常常失眠。我說她是典型神經衰弱,她反指我是非典型神經病。我談起作家募集比賽一事,女友認為 我不應該再寫一些憤世嫉俗的東西,因為不是人人都喜歡看。她說:「早前有一位中學教師參加文學比賽得到冠軍,她用小孩子的角度去描述一個失業家庭的故事。 我覺得這個題材既貼近社會大眾,又能用一種新穎的手法去演繹,獲獎可以說是實至名歸。」
這個文學比賽我也有參加,為了掩飾我的窘迫,我連忙轉了話題,問她知不知道感染非典型肺炎的最新數字,又問她有沒有戴口罩。大家都覺得肺炎一時間成為了城 中話題,大概也可以拿來大造文章。不過,想到距離參賽的截止日期還有個多月的時間,到時肺炎問題可能已經被解決,這個題材就會變得不合時宜。於是,女友繼 續不斷提議:失業、豐胸、纖體、幾米、Twins等等;過了半晌,她又說:「咦,大會請了甚麼人做評判?你可以馬上去找來一大堆他們的作品,仿照他們的筆調語氣,寫一些討他們歡心的題材,這豈不是事半功倍?」
我覺得她的提議並非毫無道理,不過自忖:「這樣寫出來的作品有甚麼意思呢?這純粹是由阿諛奉承打造出來的文字贗品。」當然,我沒有將這番話說出來,只是唯唯諾諾,然後掛斷了。看看床頭的鐘,已經是凌晨四時許。忽然萌生一個念頭:算吧,反正都是爭勝無望,何必自尋煩惱?
翌日起床時已經相當晚。吃過午飯之後,坐在電腦前,打算草擬一份寫作大綱。其實,我寫稿從來不擬大綱,總之靈感到處,就有神來之筆。坐了三十分鐘,半個字 也沒有打過。我再三閱讀參賽細則:這是一個沒有題材限制的比賽,十分自由,對於一般參賽者來說自然是好事。問題是,它的字數以五千為上限。如果寫一篇散 文,二三千字都嫌太長;如果寫一篇結構嚴謹的小說,五千字又嫌太短。
我仰望窗外陰沉的天空,苦思寫作的題材。我是可以寫一個「哈利波特式」的魔幻故事,講述一個因為非典型肺炎而停課的小學生,在郊外玩耍時遇到仙人指點,教 曉他呼風喚雨奇門遁甲甚至七十二變等等,從此成了法力無邊的小神仙。這種題材勝在可以天馬行空,不合常理,主角又必定可以大難不死,絕處逢生。最重要的是 老少咸宜,符合商業要求。不過,在《哈利波特》大行其道之時,不少作家已經依樣畫葫蘆地炮製類似的故事,評判可能會覺得我不夠創意。
寫愛情小說又如何呢?我常常到書店「打書釘」,看到一排又一排粉紅粉紫包裝的愛情小說,書名通常是《痴痴為你等》、《我的心只為你開》、《愛情就是你我今 生的約定》等等。我曾經打算寫一個叫做《夜夜夢中見》的旖旎故事,取材自《牡丹亭驚夢》之類的橋段,寫一個寂寞的少女,每夜在窗前偷看一個在街上徘徊的寂 寞漢子。有一晚,他們終於在夢中相遇,牽手走過綿延數里的沙灘,看著陽光鍍落在海水之上。然後,他們情不自禁的相擁、熱吻。夢醒之後,他們在熟悉的街角碰 上,從此永不分離。如果嫌太過平凡的話,大可以加一些情節如父母的阻撓、情侶間的誤會(例如誤以為男主角是有婦之夫)甚至出生入死的場面(男主角原來是三 合會會員) …… 是不是老土了一點呢?
電腦熒光幕上閃動的浮標,不斷催促我,令我感到煩厭。順手一按,索性把電腦關掉。
三.
一個星期過去了,我還未選好寫作的題材。失業的好處,就是可以整天耽在電腦前發呆。我又拿起那則比賽廣告,上面有這樣的標題:「將空想付諸實踐,由業餘變成專業」。我不禁苦笑:我真的做得到嗎?
從來未試過為寫一篇文章而感到如此大壓力!我要考慮的東西實在太多了──評判的評審準則、比賽的目的及性質、我的個人風格及所長,甚至別人會寫甚麼來參 賽,也在我盤算之列。我絕對明白這是一個在商言商的社會,出版商自然需要一些能夠暢銷的作品,沒有人會蠢到願意做賠本生意。到底寫甚麼才能獲勝呢?我像是 一個「買大開小」的倒霉賭徒,抓破頭皮也沒法想出一套必贏的規律。
其實文化潮流的走勢有規律嗎?。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高行健的《靈山》、米蘭‧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這些作品曾經在香港造成潮流,喜歡不 喜歡也好,看得懂看不懂也好,人們總要拿著翻兩翻,以示自己走在潮流的尖端。一旦,問起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卡繆的《異鄉人》以至馬奎斯的《百年孤 寂》,他們可能會聳聳肩,他們可能會對你的「冷僻」感到驚訝,並在背後說你是一個「落伍的傢伙」。事實上,他們看書只為了迎合潮流,過目即忘。而作為一個 作家,要贏取的正是他們的「過目禮」,而不是追求一種永恒、不朽。在這個時代,再沒有人相信永恒和不朽。人們只需要在最短時間,獲得最多東西。人們追求 的,只是一秒鐘的光輝。
在我而言,寫太高尚的東西怕得不到共鳴,寫太庸俗的東西卻又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關口。一直以來,我都知道取得平衡絕非易事。我是不是應該請教別人呢?我可以請教甚麼人呢?大概從事創作的人都知道,創作是主觀的,然而欣賞與否,又何嘗不是呢?
四.
一個月後。
我在地鐵站內拿了新一期的求職刊物,隨便翻翻,突然被一個鮮紅色的「!」所吸引。「最後機會」四個字就像法官的判詞,斬釘截鐵。我才記起那個比賽,才記起還有一個星期左右就要截止了。
我走出了地鐵站,朝著維園方向走去。(是時候開始落筆了 …… 如果你真的有意思參加今次比賽的話。你要知道這是一次難能可貴的機會,錯過了後悔就太遲。)空氣好像凝固了一樣,令人窒息。(寫一篇文章有多難?參加比賽可以汲取經驗。)我銜著一根煙,正想燃點,迎面而來的男人傳來一陣汗臭。(全球正受肺炎肆虐,你可以寫一個護士如何面在死亡陰影下,每天戰戰兢兢地工作 …… 不過現在只剩下一個星期,一定來不及做資料搜集。如果不做資料搜集,寫出來就沒有真實感。)熱。熱。熱。(修女可有想過換季?可以寫一個叫做「換季」的故事,寫某年仲夏的一個晚上,一個德高望重的修女如何忍受慾望的煎熬,一定很有趣。)
腦海像一部嚴重故障的電視機,畫面上只有雪花。(參加還是不參加?)菲傭趕著去參加選美,地點就在維園。(冷靜。冷靜。你需要一杯1:99的冰水。)我走進維園,異鄉的語言幾乎使我迷路。我坐在長椅上,打了一個電話給女友。
「喂,吃了飯沒有 …… 沒甚麼,打個電話來閒聊幾句。妳記不記得我說要參加作文比賽?我想問問妳的意見 …… 不,不是寫愛情故事,上次和妳講的林黛玉穿梭時空是鬧著玩的!那種電視劇的陳腔濫調,簡直是貽笑大方 …… 別誤會,我可不是取笑妳!言歸正傳,我想寫一個真實的故事 …… 嗯,寫我自己參加比賽的經歷,有點像那齣叫做玩謝甚麼甚麼的電影 …… 未開始寫呀,現在就回家開工了,今晚再談吧,拜拜!」
我舒了一口氣,站起來伸了個懶腰。(不是回家開工嗎?)走到球場的看台,看看人們在悶熱天氣下追逐皮球。(不是回家開工嗎?)看了大半個小時,才施施然地 回到家中,打開報紙,看看立法會中的罵戰。(政治也是個好題材,但太敏感的通常不被採納。)雨點在輕敲我窗。牆上有一隻蟑螂爬過。(據說蟑螂已經活了好幾 百萬年,為甚麼牠們沒有發展出甚麼文化來?)用拖鞋一拍,牠霎時肝腦塗地。(人類是殘忍的,所以合力建造出殘忍的社會。「我都有份起架!」。)我有點睏 了,於是便出發到夢鄉裡去。
五.
撕下日曆,新一頁上印著「30」, 我知道明天就是參賽的最後限期。然而,我依然不知道應否參加。(算吧,不參加也沒有人說你怕輸的。)我坐在床上,看著書櫃。我是一個熱愛文學的人。(你應該把握良機。)我坐在電腦面前,嗒嗒嗒地打字。還不到一小時,我已經打了二千多字。(還來得及嗎?)頓了一頓,修改了若干句子及錯字,又繼續打下去。(對 了,管它輸贏,男人應該堅強些勇敢些才行。)靈感有如瀑布飛瀉而下,大珠小珠落「鍵盤」。於是愈打愈興奮,熒光幕上的字好像一隻隻跳蚤躍現眼前。
三個小時後,完成了五千字的文稿。捧著列印出來的A4紙,我就像捧著新鮮出爐的蛋撻,油墨味也格外芬芳。我不慌不忙把參加表格填好,然後到樓下的文具店買公文袋。甫開門,只見女友站在門外,嚇了我一跳。
「咦,妳來找我嗎?」
「是的,你上次說找不到劉大杰那套文學發展史,原來真的在我那兒。我今天放假,便順道拿來給你。」
「真巧,我那篇參賽作品趕及在截止前完成,我正要拿去寄呢!不如妳陪走一段,順便看看,給我一些意見吧。」
我們走進電梯時,我把文稿遞了給她。
「讓我看看 …… 《不朽》?米蘭‧昆德拉好像有一本書也是叫做《不朽》 …… 」
「是嗎?我倒沒有看過。」
「你知道嗎?命題是十分重要的一環,評判可能會覺得你沒有誠意。」
「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我有點不悅,她猶未察覺,再接再厲:「你這個人,活了半輩子還是這副模樣。」
走出電梯,迎面而來的是住在鄰家的師奶。她打量了我們一眼,露出曖昧的笑容。(她一定想我們翻過雲覆過雨了。)我看看手錶,已經是下午四時許,我記得附近郵政局的收信時間是四時半,不得不加快腳步。
「喂喂喂,走慢一點行不行?你打錯了字 …… 『各自回家去』你打了『只自回家去』呀!」
我接過文稿一看,氣沖沖地說:「別理這些小問題,再不寄就趕不及了。」
「但 …… 你錯字連篇,叫別人怎樣明白你在寫甚麼?」女友依然沒完沒了,取回文稿繼續找錯處。我索性不理會她,自顧自的走進文具店中:「有沒有A4大小的公文袋?」
老闆是一個六十多歲的男人,他拿起眼鏡,東找西找好一會,放下眼鏡,搖搖頭:「賣光了。」他身邊一個約莫六七歲的女孩子卻嚷道:「阿爺,公文袋不是放在這裡的。」接著她一溜煙似的鑽了到店的另一角,遞上一個公文袋。我如獲至寶,掏出錢包:「幾多塊錢?」
小女孩伸出她的小手掌說:「五毫。」
老闆連忙更正說:「胡說!A4公文袋賣一元才對!」
小女孩噘著嘴:「甚麼?上次媽媽說是五毫的!」
老闆氣得咳聲連連(幸好我有戴口罩):「他媽的!這間破店遲早敗在那婦人手上 …… 明明是賣一元的!」
小女孩:「五毫!」
老闆:「一元!」
小女孩:「五毫!」
我沒有時間和他們纏下去,放下一元,拿著公文袋匆匆離開。
「買了這麼久呢?」女友拿著我的文稿,指著說:「這裡我有點不明白 …… 你說『我們都是活在一個荒謬的世界之中,而這個世界畢竟是圓的』,好似圓的是地球而不是世界!」
「 …… 」
「還有呢,你結尾時一大段婆婆媽媽的說話,看似作者意猶未盡,把握最後機會嘮叨一場 …… 」
「 …… 」
「五千字太長了,如果刪減了最後一部份不是更好嗎?錯字也要改一改,否則人們會以為是出自小學生的手筆 …… 」
我突然一手搶過文稿。
在她驚訝的目光之下,把稿件撕得粉碎。
〔完〕
後記:小說中所寫的比賽是真有其事,而我也是以這篇小說去參賽,結果落選。不過,該出版社後來突然宣布結業,至今,我仍找不到得獎作品曾被出版成書的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