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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疏忽照顧4女 判監 8歲女持家 兩月大幼女猝死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312/4/b4w7.html (轉載自香港雅虎新聞)
【明報專訊】31歲渠務散工與29歲智商僅85的妻子,誕下4名女兒卻未盡責任,反由當時8歲的長女扮演父母角色,最終兩個月大的幼女因疏忽照顧猝死,仍在世的女兒也留下難以磨滅的烙印。法官斥責父母對女兒「連寵物都不如」,遂判母親入獄2年、父親入獄1年10個月。
男女被告早前承認於2006年5月至07年7月,犯下共4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名,報告建議兩人接受心理輔導。
官指4女待遇寵物不如
法官邱智立形容案件令人心酸,指一對毫無責任感的父母,不理經濟能力及照顧子女的能力,毫無計劃及肆意地誕下4名女兒。邱官表示,不論被告是有計劃,還是意外地把女兒帶來世上,都應好好照料,這是人類天性,亦是父母的基本責任,但不幸地,四姊妹所得的待遇簡直連寵物都不如。
案中四姊妹的坎坷際遇之所以遭揭發,乃因幼女於07年7月1日在家中猝死。
邱官接納女嬰之死雖與案情沒直接關係,但認為她死前所受的待遇也不全是好的經歷,死亡對她來說或是一種解脫。
案情顯示,由於缺乏父母照顧,長女(事發時8歲)年紀小小已負起父母的責任,放學後替自己及二妹(事發時4歲)打點食物,若家裏沒有儲糧,就要向鄰居求取;邱官指香港是富裕文明的社會,這種情形實在難以想像。
父囚22月 母囚2年
此外,幼女仍在襁褓階段時,長女已為她開奶、餵奶、掃風、洗澡及換尿布,邱官指連長女尚且懂得照顧胞妹,不相信被告會不懂,故認為他們明顯對女兒漠不關心,而女被告作為家庭主婦卻常不在家,判囚2年,至於要上班的男被告則囚1年10個月。
【案件編號:DCCC893/08】
(睇到呢單新聞, 覺得好心酸。作為父母, 點解要咁做? 據知為左追仔, 不停係咁生, 但明知自己經濟有限, 點解都依然係咁做? 生咗又唔理, 一d責任心都冇。
不過, 近排真係有太多這類新聞, 一時又14歲的媽媽, 一時又話學生吸毒... 人同世界都變得愈理愈複雜。每次聽到呢d新聞, 都會感覺不安, 心諗點解而家既青少年會變成咁? 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結婚生仔係一個長遠計劃, 唔係高興就結, 高興就生。要睇吓自己有冇能力, 願唔願意去承擔呢個責任?
Dear parents, please be responsible to your children!
Dear teenagers, love yourself, respect 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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