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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文)
根據Rachels分析,如果文化相對主義是正確的,我們便要面對以下情況:
1. 既然文化價值無分對錯,我們便不能批評任何文化,包括批評抓他族的人當奴隸、種族屠殺等行為;
2. 我們不能改善我們自己的文化,因為我們自身的文化價值根本沒有什麼對錯可言(孔sir按:以中國文化為例,男尊女卑情況亦不必改善);
3. 同理,道德發展、社會改革亦只是多此一舉,根本什麼也不必改變(孔sir按:換句話說,解放黑奴根本就是多餘,因為黑奴制沒有對錯可言)。
基於以上三項後果,Rachels指出很多思想家都無法接受文化相對主義。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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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ufai 2007-12-11 15:25
原來這裡才熱鬧.
1. 「信念、道德」的例子是不當類比.
2. 宜乎先搞清楚那個『「利多於弊則較理想(more desirable),反之亦然」的原則』的用途再批評.
3. 「既然文化價值無分對錯,我們便不能批評任何文化,...」的意思是「不能有效地批評...」罷了. 不難理解,也沒什麼值得深究.
孔sir 2007-09-18 13:51
黑冇事吹水軒 2007-09-18 10:54
//1. 你誤會了,Rachels沒說過那結論是不對的,他是說文化相對主義者的結論可能是對、可能是錯;他強調的是說那是推論不當──the conclusion doesn't follow the premise。我大概是用錯「同理」二字,表達方式也不夠清楚吧,有空我會修訂。BTW如有問題,閣下可以買本The Elements of Moral Philosophy,再向原作者投訴。反正你常常咬著我的語言表達問題也於事(原作者思路之對錯)無補。
…P.S. 可惜的是,我剛知道James Rachels已經在2003年過身,如有投訴,閣下可以找個問米婆幫忙。//
//……一個民族認為地球是平的,他們的信念有極大差異,難道就能推論出他們的信念是無分對錯的?//
//同理,……一個民族認為道德是那樣的的,他們的道德有極大差異,難道就能推論出他們的道德是無分對錯的?//
原來如此表達也不算是類比,James Rachels真有你的。
「不同地方的道德規範有極大差異」當然推不出「不同文化的價值觀無分對錯」(推論失效Non sequitur)。
但用一個貌似類比(其實是不當類比)卻原來又不是類比(但又說是「同理」)的表達方式去解釋何為「推論失效」則筆者還是首次看見。
原來行文用字嚴謹而不含糊不是作者而是問米婆的責任,打擾了。
孔sir 2007-09-18 07:41
//先用一個例子指出「X說法」不對//
1. 你誤會了,Rachels沒說過那結論是不對的,他是說文化相對主義者的結論可能是對、可能是錯;他強調的是說那是推論不當──the conclusion doesn't follow the premise。我大概是用錯「同理」二字,表達方式也不夠清楚吧,有空我會修訂。BTW如有問題,閣下可以買本The Elements of Moral Philosophy,再向原作者投訴。反正你常常咬著我的語言表達問題也於事(原作者思路之對錯)無補。
//請問 「不能」指「不能這樣做,否則就是言行不一」是否屬於「不能」的慣常用法?//
2. 原文是「We could no longer say that the customs of other societies are morally inferior to our own.」Rachels的「could no longer(不能)」是否慣常用法,你可以問問原作者。我也只是同情地理解原作者的表達方式。
P.S. 可惜的是,我剛知道James Rachels已經在2003年過身,如有投訴,閣下可以找個問米婆幫忙。
黑冇事吹水軒 2007-09-18 00:11
//要注意的是,那不是比擬或類比,而是用例子說明「what people believe is not necessarily related to what the real case is」,只是我在sum up他的思路時跳了一個step。//
跳了一個step?請你再看看你所說的:
//但Rachels對這推論不以為然,並用了一個例子指出這樣的推論並不穩當──假設一個民族認為地球是圓的,另一個民族認為地球是平的,他們的信念有極大差異,難道就能推論出他們的信念是無分對錯的?同理,一個民族認為道德是這樣的的,另一個民族認為道德是那樣的的,他們的道德有極大差異,難道就能推論出他們的道德是無分對錯的?//
按常理推斷,先用一個例子指出「X說法」不對,然後說***「同理」***,「Y說法」也不對,如此舖排、如此思路不是「比擬/類比」是甚麼?
請問按語言的慣常用法,「同理」是甚麼意思?
「地球是平的」與「一個民族認為道德是這樣」是否「同理」?
//另,Rachels在後面(我未寫到的部分)提出「利多於弊則較理想(more desirable),反之亦然」的原則。同性交、婚外情、墮胎、婚前性、口交肛交群交手淫避孕、不生孩子、離婚等問題可以用此原則判斷其理想與否(或無對錯可言)。//
是否較理想視乎時代、宗教及文化背景等環境及社會因素。
例如在古時中國農村社會,人丁就是勞動力,避孕乃弊多於利(undesirable),但在現今一孩政策下的新市鎮,避孕則可能是利多於弊(desirable)。對於香港的低下階層人仕來說,避孕是利多於弊(desirable),但對面對人口老化、出生率不斷下降的政府來說,避孕乃弊多於利(undesirable)。對於天主教家庭來說,避孕乃弊多於利(undesirable),但對於崇尚自由戀愛的人仕來說,避孕是利多於弊(desirable)。
不同的閱讀角度會得出截然不同的詮釋,社會科學正是要研究這些動態環境因素的互動從而了解人類的群性而非採納一種死板、放諸四海皆通的單一標準(對/錯、理想/不理想)。
//另,「既然文化價值無分對錯,我們便不能批評任何文化,包括批評抓他族的人當奴隸、種族屠殺等行為」是指,「相信文化價值無分對錯的我們不能批評任何文化」。不能當然不是指not being able to,而是指「不能這樣做,否則就是言行不一」那種不能。//
請問 「不能」指「不能這樣做,否則就是言行不一」是否屬於「不能」的慣常用法?
孔sir 2007-09-17 21:49
另,「既然文化價值無分對錯,我們便不能批評任何文化,包括批評抓他族的人當奴隸、種族屠殺等行為」是指,「相信文化價值無分對錯的我們不能批評任何文化」。不能當然不是指not being able to,而是指「不能這樣做,否則就是言行不一」那種不能。
孔sir 2007-09-17 21:36
要注意的是,那不是比擬或類比,而是用例子說明「what people believe is not necessarily related to what the real case is」,只是我在sum up他的思路時跳了一個step。
另,Rachels在後面(我未寫到的部分)提出「利多於弊則較理想(more desirable),反之亦然」的原則。同性交、婚外情、墮胎、婚前性、口交肛交群交手淫避孕、不生孩子、離婚等問題可以用此原則判斷其理想與否(或無對錯可言)。
黑冇事吹水軒 2007-09-17 12:08
舉兩個例子:
甲認為人生最大的價值是培育好下一代,剛畢業便執教鞭,終生貢獻給教育工作。乙則認為人生最大的價值是體驗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生活,畢業後便四處遊歷、四海為家,最終成為一個資深旅遊家。
甲與乙的價值觀誰對誰錯?
丙認為「窮人的生命連糞便也不如,是不用尊重的」,丁則認為「幫助有需要的傷殘人仕是一件很有意意的事」。
丙和丁兩人的價值觀誰對誰錯?
由此可見價值判斷並非一定絕對客觀,但也並非一定絕對主觀。一些價值判斷,如丙及丁的價值觀等對絕大部份人來說是有對錯之分的。
反之甲與乙的價值觀則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同性愛、婚外情、墮胎、婚前性、口交肛交群交手淫避孕、不生孩子、離婚等等也沒有所謂對與錯。
所以問題的核心是如果文化相對主義者認為***「所有/一切」***不同文化的價值觀都無分對錯,則此說法明顯為謬,如果說***「所有/一切」***不同文化的價值觀都有絕對的對與錯,則同樣是錯,兩者皆屬「以偏概全」。
PS:
1. //既然文化價值無分對錯,我們便不能批評任何文化,包括批評抓他族的人當奴隸、種族屠殺等行為//
這種說法有點不妥當。就算文化價值無分對錯,任何人依然可以(而非不能)批評任何文化(有沒有意義及實質作用是另一回事)。正如「離婚」無分對錯,坊間依然有很多人批評「離婚」及離了婚的人。
2. Rachels 以「地球是圓的」比擬「文化價值」並不恰當,前者乃「事實問題」而非「價值問題」,「地球是圓的」乃客觀事實,文化價值則並不一定有客觀的對與錯。
venus 2007-09-15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