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藏風篇(財經) |
蔡清偉於2009-01-03
新年伊始,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已經開始奔波,下周將會約見港交所(388)、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等政府部門商討延長上市公司董事買賣股份禁售期新例,希望當局可以重新諮詢及聆聽業界意見。
黃生的新年願望有些理想化。此前,即使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已在港交所上市委員會開會討論事件前,開口說要做好廣泛諮詢,港交所上市委員會還是照樣拍板去馬,只是把決定延後至4月1日。
現在的情況是,即使黃生多見陳局長幾次也於事無補。據了解,程序上,現在證監會仍然有權在衡量「社會意見」後出手,要求港交所重新諮詢措施,即是說,4月1日前,江湖從此多事。
金融海嘯後加強監管不難理解,港交所想提高公司管治水平,加強內幕交易監管是一番好意,只是倘若製造出一部港版《薩默法》,什麼都管卻沒有理會成本問題,是否就是最好的法律?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韋思齊辯稱諮詢足夠,並觀察了DavidWebb網站體現的國際投資者意見,即443名被訪者中94.6%相信董事從業績公布期內的交易獲益,475名被訪者中逾90%投資者贊成延長董事禁售期。難道港交所都是些「宅男」,參考網站意見即可,雙耳可以不聞200家以上的上市公司與商會的意見?
港交所立新例時分兩步走,最後一刻才收緊目前爭議的規定,行為「閃縮」是個問題。港交所上市委員會不理會市場及港府意見一意孤行也是問題;明知道此例一出,將會綁住本地上市公司董事手腳及可能減少本地股票市場交易額更是問題,筆者對是否須要重組上市委員會同樣抱有疑問。
其實,港交所、DavidWebb,與明愛醫院管理層都有著同一個煩惱:那個急症室女職員跟足指引做事,於法,她沒有犯錯,新聞曝光後她可能也在抱怨指引不夠周全,只是,明愛醫院管理層能夠擬訂出一個讓明愛姑娘從此不被人批評的指引嗎?
過分依靠細化指引或法律去提高公司管治水平,下場只會與明愛醫院管理層一樣;上市公司盲從這種思路去提高公司管治水平,最終只會與那個明愛姑娘一樣,沒有錯只是很可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