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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8-02-17 01:05
話時話我已單身了六年,對於前女友的印像與及厭惡已經與日減少至近乎零。但星期日下午,有某位舊同學用msn向我講,某人將在下個月結婚,問我會否觀禮。對於當日被「飛」的我,我實在怒由心起。對於當時我已表示大家以後將會是陌路人,老死不相往來,對方的行動從我角度就好像是原耀自己一樣,這種行為對我來說簡直是在已埋的傷口上撒鹽。可能有朋友會覺得我很小氣,久缺風度。因為事隔多年,應該當人家是朋友,應該要祝福人家。如果是那麼,我毫不介意自己被人覺得我小氣。因為直到現在,即使我已忘記對方的面貌,但我仍然很清楚我當時的心情,對方每一句傷害我的說話我仍然記得清清楚楚,就好像昨天發生的事情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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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田 2008-02-23 09:54

    男人不一定要大方,如果真的受過傷害,而你又仍然不舒服的話,實在沒有需要大方!

    不過既然你放低了,便不要再回想那麼多了! 努力面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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