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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個男人因承受不了當警察的巨大壓力,患上奇怪的失憶症:他的記憶只能保存 48小時,對 48小時前發生的事忘得一乾二淨。不記得童年往事,忘記了初戀的心跳,對父母的印象一片空白……所以妻子和女兒不敢跟他分開超過 48小時,若不,他就得重新認識她們。他常常寫下一些句子,用以提醒自己,比如,「今天遇到一個可愛的小女孩,據說那是我的女兒,我要設法記住她,愛她。」
當一個人只有 48小時記憶,每隔 48小時就要重新認識世界一次,他生活的世界跟我們其實是不一樣的吧?所有的情緒,包括快樂、痛苦、沮喪、仇恨、嫉妒、悲切……都只能維持一段短時間, 48小時後自動失效,重新洗牌,從頭來過。對家人的愛也是,他要一邊唸着自己寫的小紙條,一邊培養對陌生妻女的愛。當一個人的記憶只能維持 48小時,他的慾望和追求會不會也是過期失效的呢?像一個剛剛開始認識世界的孩子,每一刻都有新的感動,每一刻都有新的目標和追求。然後,轉瞬即忘。
記憶,有時候是煎熬,有時候是包袱,以為只有 48小時短程記憶的人走得比我們更輕快更遠?不,他只敢在家居附近工作。
(以上文章節錄自高慧然小姐於蘋果日報內之專欄)
好可怕, 想著如果有一天我也如他一樣 ......
我會怎樣呢???? ![]()


Mc鈴 愛 貓貓 2009-12-25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