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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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世態炎涼 |
網誌日期:2008-02-15 02:08

久之前,留意到一則新聞;近期,也留意到另一則新聞,錯...。

想不到的,原來,它們是同一則新聞;香港,一個怎樣的香港。

香港法律蕩然無存

...今天我對香港法律,司法機構,香港律師,陪審團完全失望。不是因為陳冠希事件,因為已經有數十萬網民關注...令我心灰的,是有一單案件發生於2007年,我一直留意到今天的非禮案,看了法庭的判決,令我開始懷疑...

「皇仁生涉嫌非禮空姐事件」

2007年5月14日

皇仁仔於2007年1月2日,於A10巴士內被懷疑非禮一名空姐,而當天,皇仁書院竟然有一班學生到庭上為疑犯打氣...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70515/20070515015830_0000.html

曾經代表香港贏得多個國際級數學比賽獎項的皇仁書院中七男生許子岳,涉嫌今年初在巴士上非禮一名空姐,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突然提出欲與律政司商討,研究能否以其他方法處理本案。法庭現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九日再訊,大批穿尠校服的皇仁生聯袂到法庭為他打氣...按女事主的證供,當時她在睡夢中,隱隱感到有東西按尠她穿褲子的右大腿內側,醒來見被告五指攤開的手掌,正用力按壓其大腿。辯方認為案件所涉的淫褻程度不算嚴重,而被告獲校內師生支持,昨日大批穿尠校服的皇仁生到庭打氣,顯示被告即使曾涉上述作為,其本性亦非如此。….法庭現同意將案押後,讓控辯雙方商討本案的處理方法,並且遷就被告將於七月中往越南比賽,將案押後至七月九日再訊。被告昨日應訊後,避過記者鏡頭離開,多名穿尠校服來打氣的皇仁生則魚貫離開法院。案件編號:ESCC204/07

這時是2007年5月15日,法庭第一次把案件押後至2007年7月9日….我相信如果事件是真實,作為受害人依然受到精神困擾。

2007年7月10日
這次判決簡直是完全無法無天,因為皇仁仔獲北京大學取錄,所以案件再次排期,推到九月審理。一個疑犯竟然可以因為」曾代表香港贏得多個國際性數學比賽獎」而獲優待。竟然獲批出境,還要讓一個疑犯進入北大?什麼天理?什麼是法律?我當天看到這個報導,我覺得法庭個石像要綁住對眼唔係代表人人平等,而係代表冇眼睇。法庭批准讀埋他既大學,溫埋書,考埋試,拎埋個榮譽學士學位,再回香港受審?意味著什麼?拖時間,讓原告人放下忿怒而放棄訴訟?如果假如不是皇仁生,是我的話,你估法庭會唔會讓我完成IVEHD才再次審訊?如果是你的女朋友,家人,或朋友是受害者的話,法庭一拖再拖,你想一想你所愛惜的人心情是怎樣...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70710/20070710034108_0000.html

涉嫌對空姐摸大腿的皇仁書院「尖子」男生許子岳,昨再度出庭應訊,控方表明會繼續起訴,案件排期九月審理。已獲北京大學取錄的許准保釋候審及離港,其一名男親友隨後於法庭外與記者衝突,警方證實有兩人被捕。….本案於五月份首度提訊時,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曾稱被告是數學及理科天才,去年更獲當時的臈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書面嘉許,故提出改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
事隔兩個月,控方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表明繼續檢控,被告亦表態不認罪,案件排期九月二十八日開審。辯方補充被告將於九月到北京大學升學,要求保釋期間可離開香港,裁判官終批準要求,但下令被告必須準時回港應訊。案發時就讀中七的被告,昨續獲大批同學及親友到庭旁聽支持,被告離開法庭時更由親友組成人牆保護,阻止記者拍攝。

2008年2月4日
2008年2月5日蘋果日報:
正就讀於北京大學、被譽為數理天才的皇仁書院畢業生,被指在機場巴士上非禮一名空姐,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男生指當時正在沉睡,可能為保持平衡才不慎手按事主大髀,又指調查警員沒有作出警誡之餘,又在他面前公然玩遊戲機「PSP」,更遭警員威嚇,「話會困我入監房,畀其他犯人雞姦」。裁判官杜浩成最終信納男生供詞,判他無罪釋放,男生立即喜上眉梢。…裁判官昨指被告學業成就高,亦較為可信,不接納警誡供詞呈堂,而女事主於案發後的表現頗不尋常,例如沒有即時揭發被告的行為,自稱遭非禮卻只顧擔心有否被拍照,令案件有疑點,故判被告無罪釋放。

看過今天的新聞後,可見理由有兩個:
1.皇仁仔指錄取口供的警員恐嚇他:「佢話我再砌詞狡辯,後果更加嚴重,話會困我入監房,畀其他犯人雞姦」;又話警員在他面前公然玩遊戲機「PSP」但姓樊的警員已經否認。

2.法官覺得原告人在事發後5分鍾,才問女乘客有沒有拍下相片而感到事主的反應不尋常。而且女事主5分鍾後才有反應是不正常。WTF!?好多非禮案件中的女受害人都不是一時間作反應,有幾不尋常?這個法官未撚訓醒嗎?等於如果你俾人打,你想立即找個證人都不可以?換句話說,你俾人摸,當時你不可以問人,不可以問有冇人見到,你問,就會被懷疑你同人夾計?咁女性被人非禮時,仲邊有人敢出聲?

法官指:
1.裁判官昨指被告學業成就高,亦較為可信。
2.因懷疑(係懷疑,警員已否認.)警員恐嚇和打PSP而不接納警誡供詞呈堂。
3.女事主於案發後的表現頗不尋常,例如沒有即時揭發被告的行為。
4.自稱遭非禮卻只顧擔心有否被拍照,令案件有疑點。(我估法官沒有用腦,擔心有否拍照是想做證據,不是怕自己被放上網,這是常人可以理解,但法官卻異於常人。)

...法官接受皇仁仔以(自己從內地回港,疲倦入睡,加上車程顛簸,可能為保持平衡而不慎手壓事主大髀)

真係荒謬!...

最後皇仁仔無罪釋放,香港冇任何婦女團體出o黎嘈,或者佢地個仔都係讀皇仁,不幸的是,只有少部份網民關心。...

...法官...以受害人事後的反應去判定這是不尋常的舉動...

引用(0)
  • 檢舉

    弗來得力克 2008-05-11 16:28

    1.皇仁仔指錄取口供的警員恐嚇他:「佢話我再砌詞狡辯,後果更加嚴重,話會困我入監房,畀其他犯人雞姦」;又話警員在他面前公然玩遊戲機「PSP」但姓樊的警員已經否認。

    唔通個警察話 我恐嚇佢 , 吹咩 , 你拉我AR!!

    有邊個人會認自己D衰野

    佢隨時比人炒

    2.法官覺得原告人在事發後5分鍾,才問女乘客有沒有拍下相片而感到事主的反應不尋常。而且女事主5分鍾後才有反應是不正常。WTF!?好多非禮案件中的女受害人都不是一時間作反應,有幾不尋常?這個法官未撚訓醒嗎?等於如果你俾人打,你想立即找個證人都不可以?換句話說,你俾人摸,當時你不可以問人,不可以問有冇人見到,你問,就會被懷疑你同人夾計?咁女性被人非禮時,仲邊有人敢出聲?

    如果有日落雨

    女事主是否要先望望周圍有冇人開[姐]

    自己先決定開唔開

    因為怕比人POST上網話有隻婆行行下街開姐?????

    1.裁判官昨指被告學業成就高,亦較為可信。
    咁一個犯人同埋大學生比

    邊個可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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