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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已經不愛他的時候,不要糾纏下去,離開他吧,有什麼事情可以令你從頭愛他?既然知道不能夠再愛下去,那就是不能再愛下去,還能有什麼解決的方法?錢債可以還,感情卻不能跟錢債那麼算法,感情是不可以十萬千萬地量度的。既然當初你不是因為十萬千萬而跟他相戀,分手便不是用這個來量度的了。
分手仍是朋友?我沒有經歷過,亦不會作這個選擇,令他依然懷復合的期望,別浪費他的時間,亦別浪費自己的時間。你先提出分手也好,他先提出分手也好,再難過也於事無補的了,如果是因為第三者,便更加別拉扯下去,一刀兩斷算了。
假如是男朋友先提出分手,又說要跟你繼續做朋友,不是不可以,不過總得記住,他所愛的已經不是你了,你又不是沒有朋友,需要他嗎?
有些女子以為前男友對自己仍然相當好,便以為有機會復合。千萬不要那麼想,他既然提得出來,一定是他認為你有很多方面跟他合不來,那是再過五十年也無可能改變的。
如果你的前男友分明地告訴你此情不再,請記住「此情不再」這四個字。他仍然會約你去遊山玩水,赴宴亦好像他是你的戀人似的,那更糟糕,太誤導了,你還花上五年去等待他跟你結婚?你會赫然發現他突然跟另一個女子結了婚,還要不告訴你,他用盡了把你當作花瓶的剩餘價值。
別四處問人﹕「我有什麼及不上她?」戀愛不是評分制的,只是他認為什麼最適合他而已。反過來也一樣,男方讓女方休掉了,別期望她回心轉意,即使她對你仍然友善,也不要以為她終於會返回你的懷抱。她只是喜歡你而不是仍然愛你,你有什麼煩憂不需要跟她說,男子漢流什麼男兒淚,有事自己承擔,別倒在已分手的舊女友懷中。做朋友,還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吧,過去是不會回來的,三十五歲還可以有二十五歲時的情懷,而主角再度是你?
看事實吧,對方都正式提出過分手了,那表示再受不了你了,怎可能忽然又受得了你了?


oltonj_bla 2010-02-10 09:23
寂寞又無聊 看到你的BLOG 加油喔!!
..................................................Miss Law 2010-02-08 23:24
花茶 2010-02-07 14:41
Miss Law 2010-02-06 05:49
agnes 2010-02-05 22:34
幸福是爭取不來的,更不須仰賴別人給予。只要懂得調適自己的態度,學習欣賞和珍惜已擁有的,幸福就在身邊。
好好愛惜自己,學習優雅地放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