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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出現了重要的一句, 亦是全文的主旨: Many Chinese Canadians condemn China's human rights records yet support its iron fist on the Tibetans(很多華裔加國人一方面譴責中國的人權記錄,另一方面則支持北京政府對藏獨施以鐵拳。) 可是, 各華僑以至中國留學生在示威中是標榜支持中共政府以武力鎮壓西藏事件嗎? 不是, 基本上加拿大的示威者只有一個要求、及一個聲明, 就是反對英文傳媒不公正報導有關中國於西藏事件的新聞, 及表示反對西藏獨立於中國領土.
難道要求傳媒公正報導等同支持中共鐵拳管治? 更何況西藏事件是請願還是暴亂; 中國有否使用/濫用暴力亦不得其之, 何解文章中卻用上了iron fist on the Tibetans(對藏人施以鐵拳)? 所以, 這文章本身就並不公正, 為了表達個人意見而扭曲了華僑以至中國留學生的示威原意.
其實除了Toronto Star 這文章外, 在中國人圈子中,有不少的加國的專欄作家、時事評論員、以至大小討論區的網友都在牽起了另一戰場. 炒麵也不明白, 每當有居加華人拿起中國國旗, 正如這次的示威, 都有一班朋友出來高呼, 身為加國公民, 不應高舉別國國旗, 不應身在加國卻關注、擁戴別國的政治理念, 這是出賣加國行為,要是那麼喜歡/掛念中國, 那何不移民回中國去……
炒麵不知香港的朋友有何想法? 但試想想,如果有天在香港, 一位市民拿着青天白日旗、甚至乎雪山獅子旗後, 被廣大市民、傳媒批評為賣國賊的話, 這會否是一個笑話? 又假設, 香港有些議員, 在香港千方百計想引進歐美的議會制度時, 卻被人稱為賣國賊的話, 大家又有何想法呢? 炒麵很難想像, 如果曼聯再到港獻技, 球民在大球場搖搖英國十字旗的後果是被責罵, 那麼責罵的那伙人的目的又是甚麼?
一年一度 St. Patrick's Day 中,炒麵都看到祖籍愛爾蘭的加國人穿上綠衣高舉愛爾蘭國旗慶祝;就是平日亦有來自不同地方的移民,在自家門前長期高掛自己祖籍,諸如德國、意大利、巴西、牙買加.....的國旗,亦從不見受任何主流社會所責怪.但偏偏部份居住在這裏的華僑卻容不下其他中國人對故鄉的思念而產生的關懷,豈不怪哉?但最怪的,莫過於這班批評別人賣國的華人,卻是平日同樣高談闊論中、港、台政事的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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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主義 Vs 藏獨]


一個民主黨員眼中的五區總辭… .2009-11-28《香港經濟日報》,刊登標題為「總辭恐將中間選民推向建制」.由於文章......


中港美 2008-06-30 15:57
我清楚的告訴你,在維護一個國家的領土主權完整下,西藏人沒有要本獨立的權利。在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大前提下,所說的人權而沒意義了。
你可繼續做你的傻小子,能否達哥白尼的梦想,你慢慢去實踐吧,与我何干!
中港美 2008-06-30 11:20
我在此正式申明立場,我認識討論區的人,也不知道誰是討論區常客,也想知道。我的立場只代表我自己,要亂扣帽子。
達賴既然被冒牌貨所害,那么他是苦主,應勇敢站出來譴責那班暴徒,害群之馬,与他們劃清界線,但他立場很明確。我告訢您,在華人社區裡討論支持西藏獨立,絕無市場,這是個謀而合的普遍主流意見,不信您試試吧。同西方講還可以吧!
你所說的是憑個人喜好辦事了,你可仍做您的傻小子,發白日夢,您有這种權利,可沒說您犯法,衹是做些無為,無實際意思的事情吧了!您的价值觀認為該做的便去做吧,我与你争論,再說也無結果的。您的想法是憲法賦予我這樣的權力,我一於用到盡,用到最後一刻。
情况猶如早前鄭經瀚与領滙司法覆核如同一轍,我喜歡最後一刻才表態是否司法覆核,把整個領滙上市計劃宣佈流產。鄭經瀚這一着是勝了,但在股民心中,已是過街老鼠。
你的問題在上次回應第四段不是已答你么? 原文如下
四、你當然有單戀周慧敏做老婆的權利,但問題是人都知道是傻仔切實際的去做,你並沒犯法呀!只是社会的普遍眼光看起你這個傻小子吧。
FRYNOODLE2008-06-30 13:55
1)炒麵原句: 「本人絕不喜歡香港討論區那靠個人感觀作主導式的討論! 」是透露閣下言論, 如以個人感觀作主導向炒麵說「你以為老美做事絕對正確……」等,似現時討論區的方式. 在下並沒扣帽子說閣下是討論區中人.請閣下慎言之外再請慎閱.
2)至於本人此文筆桿至此從沒觸及支持、或反對西藏獨立. 我想閣下相信華人社區裡討論支持西藏獨立也好, 不相信華人社區裡討論支持西藏獨立也好, 亦只是在本人網誌內書寫與本人於此文章不相關之言論.
3) 「達賴既然被冒牌貨所害,那么他是苦主,應勇敢站出來……」「應該」一詞是個人主觀用語, 炒麵尊重閣下的個人意願, 並無異議; 但同時炒麵亦尊重達賴的個人意願、及是否走出來澄清的自由.
4) 閣下所用領滙事件根本不倫不類. 首先, 炒麵所說的追求周慧敏小姐權利只是概念, 閣下如何得知在下會實踐並極端地去追求周小姐? 如若以此比喻美國的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 炒麵又不覺得他們如你所說般使用憲法賦予的權力去獨立. 想比喻西藏人爭取獨嗎? 似乎西藏人要求表達的權利也沒有, 更甭說像鄭經瀚般能實踐權利.
5) 閣下並沒回答本人問題, 師兄只重伸炒麵本人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那麼中港美兄到底認為西藏人該否可以擁有這要求獨立的權利? 而要求獨立的言論自由又是否人權呢?
當炒麵訴說: 西藏人要求獨立是一個權利 (這是西藏人關於領土意向的人權表達問題.) 後, 閣下隨即詢問:既然西藏人要求獨立是一種權力,那么,美國的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是否也有這權利? 之說,到底閣下是認為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要求獨立「不是人權」才有此一問? 還是另有目的? 是閣下認為美國有此人權, 但中國人不應享有? 還是有其他原因呢? 為何拋出新墨西哥州這問題後, 卻又棄之不談呢?
6) 可能, 世界上有許多人做許多事都會被部份人認為切實際, 是呆子. 但正如哥白尼發表地球是圍着太陽走時, 亦不知多小人稱他精神有問題. 那個才是切實際, 他日自有分曉. 而且, 既然有人認為哥白尼是精神有問題切實際, 那為甚要着力反對?
中港美 2008-06-30 02:40
中港美 2008-06-30 02:37
一、照您所說,運輸業界組織對部份正規会員的做法,對公眾做成的影響須道歉,因為組織是不知情的,也沒指使他們做,應負上責任。但達賴啦嘛有否站出來与暴徒劃清界綫,或是默認。
二、其实道理很簡單,是誠信問題。過去中共前科唔好,肯定做假。美國是民主先驅,每年大量行政費用友持達賴啦嘛,歐盟都接見,又是諾貝爾和平得主,肯定好人。
三、查資料,怎樣查?美國政府一口咬定伊拉克有大殺傷武器,大石砸死蟹,現在把別人國家都翻轉,查了些什么出來,你以為老美做事絕對正確,他与毛一样,也有犯錯的時候。
四、你當然有單戀周慧敏做老婆的權利,但問題是人都知道是傻仔切實際的去做,你並沒犯法呀!只是社会的普遍眼光看起你這個傻小子吧。
FRYNOODLE2008-06-30 04:06
1) 中港美兄, 說實在, 因為組織是不知情的,也沒指使他們做,就算有人殺人,我亦絕對認為組織頭目應負上責任.而達賴啦嘛早己表示在西藏是件中是「和平愛好者」, 並不支持「暴力抗議」. 當然, 向公衆道歉與否, 可以是政治上的目的, 但如果反過來說向公衆道歉就等同負上責任的話, 那未免幼稚.
2) 請閣下慎言, 本人絕不喜歡香港討論區那靠個人感觀作主導式的討論! 本人從沒認為「老美做事絕對正確」!!! 而美國攻打伊拉克亦得假借/自制伊拉克有大殺傷武器為理由, 可見「資料」就是討論的根本. 美國打伊拉克尚且靠假資料, 更何況沒資料? 沒資料的討論那價值何在?
3) 當初大家要求西方傳媒就是查資料! 找不到資料就不要指責中國. 今天中港美兄反過來問查資料,怎樣查?很簡單, 既不清楚便不要指責好了.
4) 全段最主要的, 是新墨西哥州、及北克省, 唯師兄喜歡避而談周慧敏. 我可以跟你說, 我亦認為要求新墨西哥州獨立、西藏獨立的人是切實際的呆子. 但炒麵沒興趣與你討論誰是呆子, 問題是炒麵有否要求做呆子的權利. 炒麵巳回覆「美國的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是有要求獨立這權利」, 那麼中港美兄到底認為西藏人、甚至全世界的人該否可以擁有這要求做呆子的權利? 而要求作呆子這權利又是否人權呢?
中港美 2008-06-30 00:34
一、既然西藏人要求獨立是一種權力,那么,美國的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是否也有這權利,美國原居民印第安人,印第安那州是否俱獨立的權利?美國的取態会怎样?
二、我說的數典忘宗,是罵那些入了外國藉而拋棄母國的人。如果他的妻子能斷絕娘家的關係,則代表他的說法是正確,否則請收回。
三、燒車,砸鋪不管的人數佔請願人數多少,已對受害人做成財產人命損失,這已是事實,不容狡辯。正如早前運輸業貨櫃車遊行一樣,一小撮人把數輛車橫放馬路中間,把來往方向塞死,對交通和市民造成大便而去社会道歉。
三、人多聚集的地方隨時会失控,演變成暴動場面。看外國示威人羣擲破璃樽,石塊,燒車,可見一斑,示威組織應對此事負責,達賴啦嘛有出來道歉嗎?
FRYNOODLE2008-06-30 02:06
1) 炒麵對美國憲法的認識大概沒中港美兄熟識, 但肯定美國的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也有這要求獨立權利. 但墨西哥人擁有要求獨立權利, 這並不等同新墨西哥州一定獨立. 正如炒麵有要求周慧敏做我老婆的權利, 但不代表炒麵擁有這「要求/表達」權利,周慧敏就會成為炒麵的老婆. 別的地方不說, 加拿大北克省的法裔人士就多次要求、表達要北克省獨立. 加拿大聯邦政府當然在意識上不支持, 但加拿大聯邦政府並沒在行動上遞奪法裔人士要求、表達要北克省獨立的人權. 相反, 還讓北克省所有人作公投. 獨立是一件事, 我們要依從憲法條文而行; 擁有「要求/表達」獨立權利, 亦是另一議題, 不可相題而論.
2) 無論原意如何, 誠如前述 「數典忘宗」這些字句的出現, 只會影响一衆要求為中國平反的華僑, 對整件事弊多於利.
3) 對, 已對受害人做成財產人命損失,這已是事實,不容狡辯. 不過, 在下所說的只是假設, 但真相是甚麼?「請願人士」和「暴力破壞」人士是同一伙人? 是有人和平請願, 卻無端被解方軍武力鎮壓, 後而引發暴亂? 還是一開始就是暴亂, 解放軍平亂正當? 誰知道?
4) 既然我們甚麼也不知, 那為何肯定達賴啦嘛組織此事?
5) 海外華僑示威的真正目的: 就是反對在亳無證明, 沒有是夠資料下對中國政府作出不公平的批判. 同樣, 如果大家在同樣就在亳無證明, 沒有是夠資料下便批判有「藏獨」人士在攪破壞, 達賴啦嘛這樣那樣. 這不是白費了海外華僑要求「公平」的苦心? 到頭來又遭人指責中國人「講一套、做一套」, 不是嗎?
中港美 2008-06-29 20:22
拜讀炒面兄大作,看法如下;
一譴責中國人權与支持中國政府鎮壓藏獨,是两個不同性質的問題。一個是人權問題,一個是國家領土定整的主權問題。
二藏民是請願還是暴亂?您說呢?請願群衆會砸店燒車嗎?會毁鋪燒人嗎?請願人士會搶奪奧運火炬傳遞嗎?電視机旁的民眾都看在眼裡,相信沒人質疑晝面是電腦制作吧!
三認為入了外國藉便不是中國人的華裔,眼光是短視的,是數典忘宗的。作為女兒﹝中國人﹞嫁到夫家﹝外國﹞,難道便要同娘家﹝母國﹞斷絕關係嗎?如果這是合理的要求,那先請他們的妻子斷絕外家的關係。要是那麼喜歡/掛念中國, 那何不移民回中國去 如果這是老外對華裔的妻子說法,還可諒觧,因他們他們不懂華人愛屋及烏的寬闊胸襟。若是華人自說,則自掌咀巴了。
四香港有些議員, 在香港千方百計想引進歐美的議會制度時, 卻被人稱為賣國賊的話, 大家又有何想法呢? 我看單純的引進歐美的議會制度,不会被人稱為賣國賊,問題是附於他体上的其他言行舉止才最重要,看問題不能看單一問題,否則流於斷章取義。
五如果曼聯再到港獻技,我相信港人不会搖英旗,只会搖隊旗。若只有英旗提供,亦可搖,也不構成賣國叛國,因為場合性質不同,處理有別。
FRYNOODLE2008-06-30 00:00
回中港美兄:
若中港美兄在討論區內談這問題時要注意:
1) 西藏人要求獨立是一個權利 (這是西藏人關於領土意向的人權表達問題.)
2) 藏民是請願還是暴亂?炒麵會說不知道! 對吖,請願群衆不會砸店燒車, 但燒車的人數佔有關西藏事件中的人數比例是多少呢? 你、我都不知道! 是大部份人先和平請願而小部份人趁機攪事嗎?你、我亦不知道! 解放軍不是平亂, 而是真的跑出來胡亂鎮壓嗎? 你、我更加不知道! 至於請願搶奪奧運火炬傳遞的人士,全在中國境外發生, 故不應計算作西藏事件中的攪事者; 正如海外聲援中國奧運火炬傳遞的人, 亦不應在沒證據下被評為中共政府的組織.
3) 小弟極之不喜用「數典忘宗」來作為理據去反駁那些對海外華僑作出批評的人, 因為聲討CNN等事件可以是因為華僑「對事不對人」, 抗議CNN是因為CNN有錯, 而不是基於身份認同. 若把問題伸延到「數典忘宗」, 只會把同樣不滿CNN 報導的西方人士摒於門外(有美國白人看不過眼,抗議CNN有算不算對美國「數典忘宗」呢?), 亦只會制造中國示威者的抗議是「對人不對事」的不理性形像.
4) 一如炒麵文章意向, 部份時事評論員所為的「賣國」觀點, 實有斷章取義傾向.
5) 炒麵盡可能不大想用「相信」這些感觀判斷, 而事實上, 曾在曼聯到大球場時, 出現過十字英國旗影踪.
中港美 2008-06-29 20:14
FRYNOODLE2008-06-30 00:01
manfung 2008-06-27 21:58
你對加國華僑的分析很有見地呢。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關加拿大華僑對西藏事件的文章。
你認為已入籍加拿大的華人不應「擁戴、關注別國政治理念……」。我則覺得可以寬鬆一點。我覺得在不抵觸加拿大憲法,忠於加拿大國家的大前提底下,關注祖國之事也可以接受的。
FRYNOODLE2008-06-29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