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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11月 23日 |
| 證監會終身禁止林嘉輝重投業界 |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終身禁止CLSA Equity Capital Markets Ltd(CLSA)前任投資銀行總監林嘉輝(男)重投業界(註1)。 證監會在區域法院於2009年7月裁定林內幕交易罪名成立(註2)後作出這項紀律處分,林被法院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69,000元。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林在2005年任職CLSA時,得悉德高貝登有限公司(德高貝登)提出收購媒體伯樂集團有限公司(媒體伯樂)的控股權益。他在這些機密及價格敏感資料公布前,向HSZ (Hong Kong) Ltd前投資組合基金經理方仁宏(男)洩露上述資料。 方利用有關資料,在收購交易公布前買入媒體伯樂股份,隨後沽售有關股份套利。林犯上失當行為,與方為掩飾他們的行為及逃避偵察,在電郵中以代號互通消息。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證監會要求持牌人對機密及價格敏感資料予以保密,持牌人不應反過來濫用這些資料。林的行為違反了作為持牌人應盡的受信責任。證監會絕不容許任何持牌人濫用機密資料,進行案中這類欺騙市場的安排。" 完 備註: 1. 林先前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林自2001年開始隸屬CLSA,於2006年6月遭撤銷牌照,目前並無持有由證監會發出的牌照。 2. 詳情請參閱2009年7月7日及2009年7月20日的新聞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