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蘇州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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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9-10-17 00:20
YO ~ YO ~~ 終於說服老公比養小狗囉,而且好事成雙 ….. 嘿嘿 …… 養左對仔仔&囡囡,本來諗住再養博美,但係老公同我都有鼻敏感,最後決定養唔多掉毛又沒味嘅迷你貴賓!仔仔 Micle太細,所以先放係寵物店,囡囡 Lily 就先帶返屋企。
Lily 好鬼活潑,每次訓醒就玩到瘋,最好笑就係 ”嗯嗯” 一定搵老公,食野呢就搵我,老公變左 “拾C大師” ~~~ 哈哈哈 !





各位朋友,因為女兒部notebook入咗水,激死我啦!已無法修補,家裏得番一部電腦,要讓給女用,所以Rosa要暫時休blog到6月......


六姨 2009-10-20 12:31
Gaga2009-10-24 02:49
係啊! 依家狗狗床都好鬼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