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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相关佐证=必看 http://hk.myblog.yahoo.com/henheio/article?new=1&mid=2

为了不使国内的网站再无端被关,我就不给出链接了。

一个瓮安老师出于义愤发来的照片。该老师表示:“绝对没有黑社会参与。老师不坏吧?不会指使孩子们去干坏事吧?瓮安三中的学生们之所以会这样做,老师们是默许的。如果不是被逼的,我们不愿意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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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风华正茂,每日去上学的女孩子,丢下书包,月黑风高夜,嚷着闹着不想活跳河了。

一群勤奋好学,上进爱读书的中学生,放下课本,加入黑社会,拿起木棍打砸抢烧了。

一群安分守己,平淡过日子的老百姓,不过日子,加入黑社会,拿起木棍打砸抢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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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的黑社会小孩也加入打砸抢烧事件 
早上走了几个地方,一个是医院,在医院里面看了个7岁的小男孩。左腿受伤。医生说没伤到骨头,主要是肌肉受伤严重,被划了长长的条口子。 
小男孩今年7岁,6月28当天居然也参加了事件。有记者问他为什么要参加,他说死人了警察都不管事,感到气愤。有个家伙问他谁叫他说这些话,他说这些都是他看到的,他还跑到河边看过停放的女孩冰棺,没有人去管。 
我问他当天干了些什么,他说力气小,没能干别的,就只会放车胎的气,我问他放了几个,他用幼稚的声音回答:两个。
腿怎么受伤的?他说是警察冲出来的时候受伤的,用什么打伤的也不知道,说当时人太多。 
他老爸也很郁闷,带这小家伙去看热闹,本来是抱着的,小家伙说看不到,偏要下来,一下来就没了踪影。后来见到儿子的时候就是在医院里了。 
拍的照片和目击者陈述,冲击当天警察开枪射击。另外在看守所,被抓获关押的几个小家伙也分明有被打的额伤痕。

官黑勾结,二叔的下场,这就是范例http://cnbbs.kia.my/2008/0701.htm http://www.bullog.cn/blogs/baozuitun/archives/15442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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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帮”被卑鄙阴险的警察栽赃嫁祸泼赃水

暴寒!“玉山帮”并不是瓮安的黑社会!瓮安的黑社会名字叫做“玉山帮”,这着实让我震惊!

瓮安地区的黑社会实际是与警察长期勾结的那些社会渣滓,它们现在却在公安的包庇窝藏下跟三只杀人凶手一样逍遥法外!

说起“玉山帮”,在瓮安还没有闻名到人尽皆知的程度。但是随便问一个在官场上跌爬滚打的瓮安小官僚,如果不知道玉山帮算他白活。

玉山是瓮安管辖的一个区的名字,风水不错,那里的人读书上进,出息的很多,出息到大把人不仅能在瓮安县城谋得一个饭碗,而且不少人还能位居要职。它们是比较讲江湖义气和深谙广织党羽的真谛,上了台的玉山人很帮忙在台下的玉山人,而得势的玉山人无不利欲熏心,媚上欺下,久而久之被非玉山人讥为“玉山帮”。这“玉山帮”的历史少说也有10年。那时候瓮安县教育局长就是玉山人,姓张。很快瓮安一小的校长位置也被玉山人占据,同时校长玉山人下面还有副校长玉山人,教导主任玉山人,什么什么等等。学校领导的乌纱帽,从黄豆到芝麻全都有门路地戴到玉山人的头上。而怀才不遇的非玉山人提起玉山人无不恨得咬牙。现在好了,“玉山帮”成了黑社会。难得的报仇机会来了!

说白了“玉山帮”黑社会根本是子虚乌有,是公安凭空捏造的。所谓的玉山帮实际上是一些以权谋私,走后门的玉山人。而这次公安抓的几百个人全部都是普通学生,没有一个是“玉山帮”黑社会。真正的黑社会,也就是最大的黑社会是公安。
   
事情至此真相大白。在瓮安实在是没有敢独立于政府之外的黑社会。这次是公安贼喊捉贼、张冠李戴把一个略具眉目的帽子安在玉山帮的头上。从来都是张公吃酒李公醉,狡猾奸诈的公安盘算得好,瓮安不过一弹丸之地,山高皇帝远不怕有人深究。只是那帮抱定共产党大腿准备大展鸿图的玉山人忽然之间要扬名于黑社会,真不知道它们是该恐惧还是高兴。
   
这下子再也没有疑问。瓮安的黑社会是有的,其实就是与政府长期勾结,受政府指使爆打女学生叔父的那帮人。它们和全国各地那些帮政府非法拆迁居民房子的黑社会没什么区别。它们明目张胆黑得有理,都是吃了政府给予的豹子胆。它们怎么可能去帮草民去冲击自己的衣食父母呢?我们什么时候看到过公然和政府为敌的中国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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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3.6.cn/cvbnm/fa/53/90/7295d8d29d63c0519fdf269dc716e752.jpg
http://i.namipan.com/files/43a818a7f0c2313d53f461bd3b94f2489d1465904d7b0300316f/3/1.jpg
http://i.namipan.com/files/a07c4d1592e9de2b186ec4f2303a136e6bd6c6f5591b0200a5e0/3/1.jpg

我一直想采访做俯卧撑的那男孩,来了那么多天,一直联系不上,除了他,还有另外几个当事人,当地警方说没有扣押。我想直接到那小孩家去,却一直拿不到他家的具体地址,问了瓮安县宣传部,他们说:他家在那地方他们都找不到,乡下!

昨天有一些记者去到死者家所在地——瓮安县玉华乡采访,采访过程很不顺利。那里有便衣组成的“维护秩序”的队伍,有人墙,其中有记者被架着出来,有的被提着衣服。

新华社记者也遇到一个非警服者问要记者证看看,新华社记者说,你想看我的我首先要看你的,你什么来头啊。对方很是生气,最后拿出证件之后,新华社记者才出示证件。

但是采访依然不顺畅,一群“不明来历”(说他们不名来历是没有佩带任何标志)的人说他们在维持秩序,新华社记者说他是正常采访,互不干涉,我听说死者的母亲在屋里,经过若干阻拦进去之后,却没见着人。出来的时候有人愤愤的说:肯定被转移了。

刚才打车,一女司机说,她是一个普通的司机,只想说一句话,就是瓮安真的很乱!

随后又介绍说,瓮安街上,大白天抢人是经常的事,晚上都不敢出来玩,这事情一闹之后,现在她可以营运到11点,平时一般晚上都不敢跑,都是他老公在跑。

换了个车,我一问这事,司机说,瓮安县副县长肖松6也30号曾经召集所有的出租车司机开会,叫他们不要乱说。但是这位司机就是不怕,他说他当时也去事发地点看了,地上有血,自杀跳河的人哪来的血?地上的血后来不知道被谁用灰掩盖,毁灭了现场。我问他看到伤痕没有?他说当时放在冰馆里面,他只看到脸上有两个口子。还说尸检当天他也看了,解剖的时候小姑娘肚子里根本没有水,跳河自杀为什么没呛着水呢?

http://docs.google.com/View?docid=ddfgq448_12hrhfpz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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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官方定论女孩自杀,干爹谢青发却申明奸杀证据
下载视频(用暴风影音来播放)
http://www.namipan.com/d/5.rar/66899629cc34b20907808aa8534b518f91c8de1d3f398600
音频 http://www.namipan.com/d/5.rar/9892563804ea452d2ad81768be8aee1f31ba6a3d1a6f4100
 
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节目长度:4分57秒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7月1号贵州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导致万人火攻县政府的所谓瓮安事件真相,公布的结论坚持此前尸检结论,称女孩李树芬跳河自杀死亡,与在场其它三人无关,称此三人与县政府官员无亲属关系。发布会把6月28号万人抗议定性为黑社会挑动群众发起对党和政府的进攻。
本台记者在6月28号采访了李树芬干爹谢青发,他表示,有证据显示李树芬是被奸杀。
记者在此回放谢青发的录音,和官方说辞做一个对比。死者家属和被家属指控杀害死者的三名嫌疑人均未现身。
省公安厅发言人王兴正宣读了李树芬的死亡经过和6.28事件的经过。王兴正宣称,嫌疑人刘某在做了三个俯卧撑之后,李树芬跳入河中。
谢青发在采访中表示,李树芬是被奸杀,内裤上还留有血迹。

【谢青发录音】
这个小孩马上就要考试了,为什么要自杀?我们就叫法医鉴定,看倒底是不是跳水自杀,剖开肚子里面没有水,脸上有痕迹,鼻孔有血。

那女孩短裤子上还有血,被公安拿去了。短裤里面,还在裤子上附着的,法院来把它剪掉了。

礼拜三的时候,早上有老头去那里钓鱼,有大鱼跳上岸来。那老头看到那鱼的嘴里有血,还发现有卫生纸,望着那血一滴一滴滴在桥上。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王兴正宣称,女孩和嫌疑人陈某是男女朋友,谢新发说,女孩不认识那两个男子。

【谢青发录音】这两个男孩跟公安说,和死者谈朋友。事实上这个瓮安姑娘(死者)从来不接触人,她学习挺好,两兄妹学习都挺好。既不接触人,既不离家的人,为什么她什么谈朋友?才15多岁的女孩。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王兴正宣称,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谢新发说,死者的叔叔李秀忠把女孩打捞上来。之后警方强迫他承认是警方打捞的,并将他打伤,把女孩的婶婶关押。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官员否认警方殴打和关押死者家属。

【谢青发录音】
这里面公安局就打电话来,说她自然跳水死亡,我们要求第二次尸检,它不管,那我们找到线索,找到卫生纸,找到血,找到公安,他们把她么爸(叔叔)找去,要证明这个尸体是它们刑侦队捞起来的人。刑侦队不知道怎么捞,捞什么人?刑侦队的人把这个死者的么爸(叔叔)打掉,它又把她舅舅叫去。它又把,那个死者的娘娘跟么妈也去问情况就关起来。关起来的时候,那边要求死者尸检,家属签字,我们说:他家属不愿意签字,你们这些公安太黑暗了,要求验尸就打人杀人。跟它们说话没有十分钟时间。公安喊人她么爸(叔叔)杀掉了,很严重,太黑暗了!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王兴正宣称,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袭击民警。

谢青发则说,警察先动手,学生后还击。

【谢青发录音】
那些学生就捐钱,三毛,五毛的,就扯了一个横幅,写了个大大的冤字,就来这个公安局讨公道。结果公安局又要打那些学生,威吓学生,学生没办法,就跟那些公安拼,那些公安就提起汽油来烧那些学生,这些学生没办法,把汽油抢过来,抢过来就倒在公安局里面,就把公安局烧掉了。是这样烧的。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死者干爹在接受采访时请求记者帮助寻求公道。

【谢青发录音】
麻烦你们来讨个公道,因为瓮安太黑暗了,比黑社会还要强盗。


 

加急申诉
 
申请人:李秀华,男,现年36岁,汉族,贵州省瓮安县人,系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平组农民。

事由:为爱女被害,申诉人请求公安侦破,警匪勾结,共同加害被害人亲属而申诉。

申请诉求:请上级党委丶政府和政法机关明令快速侦破急案丶严惩凶手,消除极端恶劣影响,以平民愤。

事实和理由: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二十三时许,申诉人瓮安三中读书的爱女李树芬被他人害死溺於西门大堰桥下水中,报案20个小时后,瓮安县公安局法医现场尸检,检验结论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尸检8小时前已将受害方提供的犯罪嫌疑人放走。

县公安局尸检结束后多次吓唬强令申诉人埋尸。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负责任草菅人命的行为不服,同月二十三日书面申请瓮安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李树芬尸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对知情人员深入调查,获取破案线索。当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收我申请后只同意作民事调解,口头告知不能作刑事立案处理。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公安局正式下发书面通知作不立案处理,限当天下午五点钟前安埋尸体。申诉人未接通知,大约时当日下午七点钟后又通知我到公安局,由县政法委书记丶公安局局长丶维阳镇和玉华乡的领导参与,警方同意尸检,但瓮安公安局法医不予尸检。

六月二十五日上午,申诉人被迫到都匀请法医验尸,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电话通知现场打捞人员到局接受调查。亲自投水打捞到李树芬尸体上岸李秀忠(被害人胞叔丶玉华中学教师)应邀约上午九点二十八分与公安干警同车去到县公安局,李秀忠在接受公安干警询问前就惨遭警察施以警棍与脚击伤,随后用警车押送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做“思想工作”李秀忠的爱人兰务平和妹妹李秀菊得知李秀忠在公安局被打未返的消息,前往询问究竟,不仅未见到亲人,反被干警上铐丢监。约下午五点半,申诉人刚从都匀返瓮安,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就电话通知我去公安局办理二次验尸手续,我答道,你们通知我家去公安局的三个亲人都未放回,我不敢来了。约半小时后,公安局果然把李秀忠等三个放了出来,但李秀忠刚走出县教育局大门就被几个不明身份的男青人拳打脚踢,直至追打倒(到)500米以外的人寿保险公司前街躺入血泊,行为人还叫嚣要连申诉人的儿子也要下毒手。蒙目睹群众呼110将者送县医院抢救,现住外科51床,七孔流血,昏迷不醒,生命垂危。

综上所述,申诉人之爱女李树芬被他杀溺水,公安不予立案侦破,且警匪勾结共同加害受害人亲属,构成血腥惨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丶充分,官方岐(歧)视我朝庭(廷)无人,老百姓以我的家庭惨境十分同情,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为我申冤签名捺印,捐款施救,众人异口同呼明镜高悬!

此致

申请人:李秀华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急案破申请书

瓮安县公安局:

申请人:李秀华,中共党员,男,现龄36岁,汉族,瓮安县人,住玉华乡雷文村泥坪村民组,系死者李树芬之父。

我女李树芬生前系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为读书方便,租房居住於瓮安城关三小彼邻刘金学私房。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十八时许被同班同学王娇喊离居所地,同日二十三时十二分,王娇用本人手机向死者之哥李树勇(瓮安二中高三应届毕业生)电话告知,称李树芬已在她家同她玩,在她家睡,已确定不回家了。次日凌晨29分,王娇用同一手机通知李树勇称“你家妹在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李树勇即呼在墙外屋晚休的熟人刘开龙作伴直奔西门河大堰桥,二人赶至北门仓库外岔道口巧遇公安巡警,警察询问得知同去出事地点,时正凌晨36分左右,现场的西门河大堰桥上站着两个不明身份的男青年,李树勇等人问该二人李树芬和王娇呢,该二人答李树芬在河里,王娇在上面……。刘开龙即跃入水中打捞未果。王娇来到现场,与先站立现场的两个青年都说李树芬跳水前一道在家里喝米酒,在出事地点喝啤酒,吃烧烤,李树芬说其父母隔外地,她想不开了,要先走一步,接着就跳下水去了。经李树芬的施救人员刘开龙丶杨锡友丶杨道忠等要求,出现场的两个民警才将嫌疑人王娇丶陈光全丶刘言超三人带走。

六月二十二日凌晨3:44分,经死者的亲人,生前邻居设法打捞上岸,报告110,又报雍阳派出所。上班后,警察答复已转公安局刑侦科。同日二十时,公安局法医到场用手电作照明对死者上部身体作了粗略的检验,口头先知我等,结论为:李树芬溺水死亡。因申请人及死者的其他亲人都陷於沉痛的悲哀中,一(直)未考虑到死者溺水前的关键性疑点,故没有提出剖腹出及下部分身体尸检。

申请人和死者的其他亲属都是守法公民,不可能对死者的死因嫌疑人王娇丶陈光全丶刘言超采用任何强制措施,唯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才有法律赋予对犯罪嫌疑人侦察,补充侦察的权利,但承办本案的公安人员已明确答复王娇等三人的行为不具犯罪嫌疑而解除侦察,现申请人对公安机关的明确要求是:

一丶对王娇丶陈光全丶刘言超再度行以隔离询问审查;
二丶对李树芬的尸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
三丶对知情人员深入调查,广辟破案线索。

谨致贵局!申请人:李秀华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急报:瓮县人民政府,瓮安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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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芬的“干爹”谢青发已于7月1日被福泉市警方刑事拘留,理由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谢青发今年37岁,是瓮安县玉华乡田坝村人,目前家住瓮安县城,没有正式工作。近三四年来,谢青发一直在为他的大哥谢青平打工。曾因联合本村村民保护矿产资源被打压,四处状告无门,于2007年4月29日间接参与村民冲击县公安局一事。

  谢青发的大哥谢青平住在福泉市,主要做些矿石生意。为了矿石运输的需要,谢青平在离瓮安县城大约30公里的地方设立一个矿石转运点,谢青发就在这里负责发货。

  十几年前,谢青发一次到当时还年幼的李树芬家串门时,偶然认下了这门干亲。按照当地的风俗,无论男孩女孩,家长都会替他们在年幼时认下“干爹”或是“干妈”。被选中的“干爹”或“干妈”一般都是“命硬”或是“有福”之人,孩子可以在他们“福气”的庇护下茁壮成长。

  据李树芬的姨娘罗新菊说,6月22日,谢青发在听说李树芬落水后不久,就赶到了事发地点。由于对死因有争议,李树芬的遗体被打捞出来后,很长时间内停放在西门河大堰桥桥墩一侧。遗体保存于一具冰棺之内,通过简易线路连接电力,前上方则是用帆布临时搭建的帐篷。而用来盛放李树芬遗体的冰棺,正是谢青发以每天120元的价格租来的,同时雇人24小时看守。
 
  据罗新菊称,虽然谢青发是李树芬的“干爹”,但实际上两家来往得并不频繁。“但谢青发还是挺喜欢这个干女儿的,因为这个姑娘太乖了,人人都喜欢。”罗新菊这么解释谢青发如此热心的原因。

  6月27日,瓮安县公安局作出的《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称,“李树芬跳河是因为其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哥哥李树勇较好,对自己不好,而且还经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谩骂。”

  据谢青发的妻子王照先提供的情况,谢青发正是在6月27日这天赶回其大哥的矿石转运点。共做了几天以后,6月30日上午,谢青发来到了福泉市的大哥家,“他是来换洗衣服的,他到家以后不久,我就到瓮安办事去了”,谢青平说。此后,只有谢青发和他74岁的老母亲在家里。据谢青发的老母亲回忆,当天下午5点钟左右,家里突然来了四五个穿便衣的人,把谢青发带走了,“走的时候,他身上穿的还是睡衣”。

  三天后,谢青平回到家中,才知道弟弟被福泉市的公安人员抓走了。据他称,自己曾试图向公安局询问弟弟被抓的原因,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在谢青发被抓9天以后,他的妻子王照先接到福泉市公安局的电话,让她到福泉接受调查,并要她“把知道的事情讲清楚”。当天赶到福泉市公安局后,王照先这才得知自己的丈夫被羁押于福泉县看守所。同时,她还从公安人员那里取得一份拘留证,上面说明谢青发因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已经于7月1日零时被刑事拘留。

  按照谢青发的妻子和大哥的表述,谢于6月27日便已离开瓮安县城,并没有参与6月28日的冲击政府部门事件。

  根据罗新菊向《财经》的转述,谢青发被抓则另有原因,“他们说谢青发把娃娃(李树芬)落水的事情上网了(在网上发帖子),还联系记者采访,说他是违法的。”

据瓮安“6·28”事件专案组发布的消息。至7月2日时,警方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了22名,涉及到流氓恶势力的有39人,19名涉案学生投案自首。但到目前为止,当地警方并未公布这些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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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芬“干爹”谢青发被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为由进行刑事拘留,就是香港台报道的记者采访的那位,公安拘留理由如下:

1、谢青发以每天120元的价格租来冰棺盛放李树芬遗体的,同时雇人24小时看守。这分明有蓄意闹事的动机。

2、谢青发把娃娃李树芬落水的事情上网了(在网上发帖子),还联系记者采访,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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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守遗体,犯什么法,县级以下或者农村,一旦人死,守遗体的通常不下几百,通宵守候,一连数日;

2、公民有言论自由,也有采接和绝拒采访的自由,更有上网发表的自由。贵州新闻发布才是公然的造假,为什么不拘捕贵州新闻发布会的所有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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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百姓的正当诉求也要被公安打击报复,原来不需要法律就可以随便抓人!吃着人民的,却禁止人民说话的公安真是阴险歹毒!卑鄙无耻!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公安无法无天闹出的事件,又要通过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为所欲为、恣意妄为、目无法纪、滥用职权的手段解决!现在的公安比秦侩还秦侩,比莫须有还莫须有,请大家一律把公安称之为秦侩!声援谢青发!

强烈要求将谢青发无罪释放并补偿他因无辜被拘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恢复其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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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sos13 2009-05-20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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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黑很乌鸦 2008-07-13 03:03

    与姜延虎有关的控诉

     

    四、贵州省公安厅两任纪委书记刘德海和韩××三次到看守所和监狱与我见面,要我私了公案 

    我于1996年5月3日被贵州省公安厅收容审查以及1997年1月2日被逮捕以后,不断地向贵州省纪委控告贵州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姜延虎指使省公安厅干部汪树杰、黄志伟不仅明目张胆公开诈骗我200万元人民币不予归还,反而诬告我诈骗。1998年5月,贵州省纪委责成贵州省公安厅纪委调查处理我的控告一事。1998年7月27日,贵州省公安厅纪委刘德海书记和龚处长等一行五人到我被关押的看守所与我见面。刘德海书记告诉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我提起公诉,因我诈骗金额达到300多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判处我无期徒刑。如果我不再控告姜延虎厅长和汪树杰、黄志伟对我诈骗和诬告,可以马上把我放出来,不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刘德海书记要我私了公案,被我断然拒绝。  

    2003年2月底,贵州省纪委书记曹洪兴在我控告姜延虎、汪树杰、黄志伟对我进行诬告陷害的控告书上作了批示,责成贵州省公安厅纪委调查处理。  

    2003年7月31日和8月21日,贵州省公安厅纪委韩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冯建东两次到我服刑的安顺市轿子山监狱找我谈话。韩书记告诉我:不管我的二审裁定书是真是假,姜延虎是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厅厅长,我告到哪里都没有用。只要我不再告姜延虎的状,姜书记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放出去。至于我坐牢的损失,国家会赔偿给我,安龙县钾肥厂也会还给我。韩书记两次要我私了公案,被我断然拒绝。 

     

    完整请看

    http://tieba.baidu.com/f?kz=4258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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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黑很乌鸦2008-07-13 19:51

    与姜延虎有关的控诉

     

    十五年徒刑千古奇冤

     

    四、贵州省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中确认的事实,足以证明贵州省公安厅自办自案,将我投入5000余万元建设的安龙县钾肥厂的全部资产据为已有。

     

    1996年5月3日,汪树杰、黄志伟等人身着警服、荷枪实弹进入我的住宅和办公室,搜走我现金40多万元和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后将我收容审查。他们没有让我签字、没有向我出示扣押清单。

     

    我用生命保证我以上陈述的事实完全属实,如果我有半句假话,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罚甚至砍掉我的脑袋!

     

    如果没有贵州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姜延虎的大权在握、直接干预,如果没有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联手操作,对我诬告、陷害和枉法裁判,不可能制造出这样的千古奇冤!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3460408802&z=338720029&pn=0&rn=50&lm=0&word=%B9%F3%D6%DD#3460408802

     

    与原贵州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的刘光磊有关的控诉

     

    惊天冤案

     

    在国家级贫困山区,有的群众还没有解决饮水问题。然而贵州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接处警计算机系统工程子系统被一砍再砍,经费被一缩再缩,因为工程与他们无关痛痒,他们只关心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关心的是权力的再分配和利益均衡。当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周成为泄私愤而隐瞒指挥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投入运行的真相,向公安厅领导作虚弄假汇报时,刘光磊正中下怀,再加上唯恐挤占、挪用资金的真相败露,于是恼羞成怒,不问青红皂白一纸令下将我关进了监狱,欲置我于死地方解心头之恨!

     

    本案羁押地点令人费解。黔西、黔北、黔南不选,为什么偏偏选在黔东南州,这难道是巧合么?不是。原因就在于原贵州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的刘光磊曾任两届州长、州委书记,政府各部门都有其亲信势力。其次麻江县地处黔东南少数民族偏远山区,距省城贵阳140余公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语言不通,经济技术落后。这里“天高皇帝远”,法律鞭长莫及。刘光磊俨然就是太上皇,在黔东南州他说了算,他就是法律。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1932024027&z=206358289&pn=0&rn=50&lm=0&word=%CC%EC%BD%F2#19320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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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黑很乌鸦 2008-07-10 02:15

    (关官员承认,“6.28”事件反映了当地公安部门存在的严重问题。甕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已被免职。)

     

    明降暗升,说白了是胡弄和蒙骗老百姓的政治手段伎俩和术语。以后凡是说给某某免职,都是政府打的官腔,放的烟雾弹,完全不可信。

    ---------------------------------

    政治名词解释:撤职、开除、免职、停职、辞职


      一、撤职,意味着官员已不受到组织的信任和重用,升迁机会渺茫,翻盘的机会不大,但还保留着公务员身份,干着低层职员的活,待遇有所降低,但生活有着落。


      二、开除公职,官员已没任何政治前途,也没生活着落,可称为一个失业的普通公民。


      三、免职是一项法律程序,免职才能担任新职务,一般所说的免职,就是异地交流任职,或成为升迁的前奏;


      四、停职,系因某些特殊原因,官员暂不能或不宜履行职责,闲赋休息,但其职务级别待遇不变。


      因此,对公务员来说,免职及停职称不上行政处罚,只是人事委任的一种方式;撤职和开除公职才是最重的行政处罚,标志着官员政治生命的终结及生活的完败。


      补:
      引咎辞职,就是官员因某种原因间接造成了重大损失,自动向人大或党委申请对其免职,以减轻内心的自责。


      勒令辞职,就是官员因某种原因造成了重大损失,毫无廉耻的继续担任其职务,为此人事组织部门将向人大或党委主动提议免去其职务。


      因此,对于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损重严重的公职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应该给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审判。以小罚乃至虚罚为名企图减轻官员的过失和罪责,必将失信于民,放纵官员违法有违从严治党的根本原则,将会失去广大民众的支持和信任。为党的事业和国家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檢舉

    很黑很乌鸦2008-07-10 02:16

     

    原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徐其耀:包养情妇146名,而获“数量奖;
    原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包养17名未婚女大学生,而获“素质奖”;
    原海南省纺织局长李庆善:撰写性爱日记95本,保存性爱物证236份,而获“学术奖”;
    原安徽省宣城市委书记杨枫:运用MBA知识管理7名情妇,而获“管理奖;
    原福建省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因召集22名情妇举办群芳宴并选出最美者,而获“和谐奖”;
    原湖南省通信局局长曾国华:因向5名情妇保证,60岁之前每人每周性生活3次,而获“干劲奖”;
    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热衷于玩弄下级官员的妻子,拥有11位官太太情妇,而获得“关爱奖”;
    原四川乐山市长李玉书:20个情人年龄都是16至18岁,而获“青春奖”;
    原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因炸死情妇被判死刑而获得“终身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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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黑很乌鸦 2008-07-10 02:09

    请已下载的朋友帮我把视频发到国外的网站

    新闻点击 的音频下载
    这个一定要听,真相大白
    http://www.namipan.com/d/1.rar/6a0a570952eaeb120b3eec5429c3ae2e9932809297503200

    暴风影音官方下载http://www.yesure.com/storm/

    全部视频下载
    非常详细,看完之后不清楚骂我
    视频下载一 下载后用暴风影音播放
    台湾亚太电视台新唐Ren新闻节目报道1
    http://www.namipan.com/d/1.rar/60df94c678961545d772b9f337d739ae0e30478cfb034700
    视频下载二
    台湾亚太电视台新唐Ren新闻节目报道2
    http://www.namipan.com/d/2.rar/a87c598a8bf0d706157d82e655b94a0cd07206a78f845e00
    视频下载三
    台湾亚太电视台新唐Ren新闻节目报道3
    http://www.namipan.com/d/3.rar/a20d06bb9f69f473e11ccf9952ab31a3b26fb4d59c584d00
    视频下载四
    香港有线电视台采访因被殴打成重伤而躺在医院的死者二叔李秀忠
    http://www.namipan.com/d/4.rar/d24242184ca6da44c56ca243a0c705285e14a6614c4d5200

    弱势群体“走法律途径”其实是自动放弃的吗?

       弱势群体常常不爱“走法律途径”,包括那些越级上访的,包括那些找总理诉苦的,当然也包括王斌余同志。
      
       为什么弱势群体不爱“走法律途径”,而强势群体则大声疾呼“要按法定程序办”并指责这些人是“法盲”?其实原因十分简单,就是弱势们在“法律途径”上,常常会掉进强势们的“埋伏”!甚至可以说,这条“法律途径”本身就是强势们设计好的!怪不得强势们常挂在嘴边那句“有本事你去告呀!”他们有钱,甚至有权,有势。公检法都可能有他的人。所以,他们就怕你不走“法律途径”!
      
       强势们最不怕的,就是这“法律途径”了。他们有专业的律师,有海量的金钱和时间,还有错综复杂的权势关系网。你要耗不起,你就自动放弃吧!
      
       而强势们也乐于建设这条“途径”,这不,替他们堵被窝的法警们是何等勇猛!
      
       弱势们也终于醒悟过来,了解了此路不通,而想到其它方式。这是强势们所不愿看到的,甚至是害怕的。所以,王民工一挥刀,便有一片呼喊声:“走法律途径”!而王从容地说,“我刚从那条路回来!”

    --


    所谓的法律是有权有势的人的法律。法律部门是有权有势的人的法律部门。法律工作者是权有势的人的法律工作者。

    平民百姓的法律是被迫无奈、走投无路用刀子解决问题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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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黑很乌鸦2008-07-10 02:14

    养老不公就是利用公权,以权谋私,就是集体腐败!

    有决策权者制定政策:自己群体养老待遇比其它高2--5倍;

    自己群体20多年工龄、40多岁可以优厚待遇提前退休;

    有权是狼,无权是羊,与狼能共舞吗?

    我制定政策,我占便宜。你没有资格制定政策,你吃亏!

    目前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企业同类人员退休金的数倍;

    机关退休人员还可领大数额的生活补贴,机关退休人员一年可领“13”个月的退休金;

    拿国人的纳税钱给自己涨工资和退休金无异监守自盗!

    这难道就是一直政府推崇的公平和正义吗?这难道就是政府的良心吗?

    退休双轨制是离心离德的,失去民心的政策。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无比愤慨。

    退休"双轨制"之所以迟迟不能改,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一政策的泡制者就是一群既得利益获得者,如果废除了"双轨制"将直接损害他们的切身利益.。

    养老不公与旧官僚并无二样,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表面冠冕堂皇实际上污秽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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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黑很乌鸦 2008-07-06 23:18

    中国的纪检监察队伍之庞大堪称世界第一,可谓机构林立:各个单位设有纪检组,各地设有检察院和反贪局,各级党委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各级政府设有监察局。然而,以反腐倡廉为己任的中国纪检监察人员的自身腐败极其严重,全球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与之相比,其中落马者数以万计。例如:
      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 罗辑
      原贵州省反贪局局长 刘国庆
      原江苏省反贪局局长 韩建林
      原山西太原市反贪局局长 贾军英
      原安徽芜湖市反贪局局长 潘政治
      原广西贺州反贪局局长 张建辉
      原湖北黄冈市反贪局副局长 陈友斌
      原湖南邵阳市反贪局副局长 李勇
      原广西钦州市反贪局副局长 黎平
      …………
      最初反贪污反腐败归公安局管时,贪官们只当公安局是爷。后来有了反贪局,贪官们转而只认反贪局为爷。那时候,所有的检举揭发材料转来转去终归要转到反贪局那里,查不查谁、抓不抓谁全凭反贪局长一句话。于是,反贪局长们常常以“反贪”要挟那些暴露有问题的官员:谁给了好处,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他照样做官;谁不给好处,则小事化大,使他丢官坐牢。社会黑恶势力与官场贪污腐败如影随形,既然贪官们都认反贪局为爷,黑恶头子们赶紧大肆贿赂反贪局长们,也认反贪局长们为爷。纵观所有落马的反贪局长们无一例外地一方面大肆收受贪官们及黑恶头子们的贿赂,另一方面则充当当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再后来又有了纪委,把上面那一大批反贪局长给抓了判了,贪官们于是转而不再把公安局、反贪局放在眼里,大家都认纪委是爷。而今的纪委跟当年的反贪局如出一辙,因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最高端,几乎无人能管,一些纪委书记于是一方面以“双规”要挟官员,大肆收受贿赂,疯狂敛财;另一方面则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横行霸道,为所欲为。湖南省原常德市纪委书记彭晋镛、原娄底市纪委书记罗子光、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就是例证。其中媒体披露最多的应数曾锦春腐败案。.............

    全文 http://hongdou2.gxnews.com.cn/forumview.asp?topic_id=3448760&page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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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黑很乌鸦2008-07-15 09:43

    公安包庇公安强奸犯

     

      2005 年11月17号下午2点30分左右,花园路派出所民警李乐传我到战友宾馆门前见面,说给我谈案情结果。在我坐车去的路上,李乐又让我在中途下车,李乐开着一辆带警灯的警车,把我拉到战友宾馆旁边一个家属院,下车后我问李乐为什么不去派出所说,他说上楼说方便,接着李乐强拉着我受伤的手(因我当时手指上有伤,缝了十几针),硬拽着我受伤的手把我拖上了楼,到楼上屋里后李乐把我摁在床上使我动弹不得,李乐强行强奸了我!我当时哭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我没料到李乐是这样一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我的电话:0371-65221951


     

    http://bbs7.news.163.com/bbs/mass/7440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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