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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勞工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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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9-02-21 13:04

電盈員工大團結 反裁員 反減薪

日期: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

時間:10:30上午 至 11:30上午

地點:香港中環皇后像廣場 
(中環港鐵站K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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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舉

    香港互聯網黨 2009-02-22 10:39

    2009年2月1日寄59位議員和傳媒

     

    主題:游說立法會議員就雷曼迷你債券解決方案

     

    致立法會議員:

      
    這是一封游說立法會議員就雷曼迷你債券解決方案,一個平衡各方利益的處理方法.
     
    1987年股災的時候,因為停市3日,股市重開後暴跌千多點,恆指期貨因按金不足, 當時可能因為合約問題或停市3日,商品期貨交易所要負責十多億元的虧損,當時港府決定由股票市場徵收特別徵費填補損失,徵收了幾年,最後解決了問題.
     
    現在政府也可以用特別徵費填補損失解決問題,這次損失由衍生產品引致,可以在衍生產品的交易徵收費用,在銀行發行的牛熊證,認股證買賣各徵千分一的印花稅,另在銀行發證的總值收取百分之三發行費,(這個徵費符合市場公平原則,因為股票也要交易費及發行費),若股市每日成交500億元,牛熊證,認股證佔成交額15%,每年交易日數200日,每年可以收取不少於30億元,另外在恆指期貨,國指期貨每手徵收50元(以買賣完成計),每日合計成交10萬張計,每年可以收取不少於10億元,(當年未成熟期指市埸也曾受惠股市徵費),市埸每年合計不少於40億元,這賠償只賠償個人購買雷曼迷你債券,並設賠償上限,香港市民毋須付出一分一毫,毋須使用政府公帑,庫房亦有大筆進賬,是一個有百利無一害的方法.

    這賠償由港府或銀行墊支,都可以根據優惠利率收回利息,立法會除了依據現在法律辦事,亦要因應社會變動立法,立法會亦可以在這件事上通過無約束力的議案,表達立法會的立埸.
     
    立法會由市民授權,是要保障市民的利益,有監察及督促政府糾正錯誤的責任,糾纏下去政府,立法會,銀行,苦主都會損失不菲.
     
    第一次寄出的電郵寫錯了,銀行發證的總值收取千分之三發行費,原意是百分之三
     
    轉址:HTTP://P1234567.FTP.CC
     
    2009年2月1日
     
    信息由香港互聯網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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