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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驅雲撥霧 |
網誌日期:2009-10-09 18:08
這句話出自克勒窩的伯爾納(1090~1153)的四種級數的愛。  四種級數的愛包括:為己而愛己、為己而愛 神、為 神而愛 神及為 神而愛己。四種級數真有如升級一樣,遂一向上升。相信從字面上看,前三者都不難明白。但最後一級,乃是最高級的一個位置,反而是我們該是最不明白的地方。當我看到這個層次的描述,簡直都會覺得虛無一點。而我們會明白,當要為 神而愛己的時候,我們當會問:「這個層次,究竟與自私又有甚麼分別呢?」其實,我們大可以用這句話,反過來去掩飾自己的自私。伯爾納的境界太高,這個境界會是一個全然契合的境界,我們未必能體會究竟到了甚麼情況? 本文只集中於為 神而愛己與自私之間區分的少少領受。
自私乃是一種自我中心的行為,眼目只注視於自己的身上,以自己的好處為依歸,將自己無限擴大,以至可以損他人而利自己,還有一件事,就是自私的人是沒有目標和方向的,可謂迷失。為 神而愛己,這是一個幾有趣的課題,因為愛自己的原因,不是愛自己,本於對第三者的愛,而去愛自己。那末,愛的中心不是自己,乃是 神。
這不合常理嗎? 人豈不是都愛自己嗎? 如果,我們對愛的了解,只限於對象是自己的話,我們忽略了父母對子女犧牲的愛、忽略鑒湖女俠秋謹的愛國情懷…等,他們愛的對象都不是自己,而為 神而愛己,會相類似而己。
為 神而愛己,愛的對象是 神自己,以 神為中心,克勒窩的伯爾納講的乃是一個高深的境界,我們凡人也以此為目標,然則我們由最基本的開始。我們該當怎樣行? 大體上說, 神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定下了一個標杆,我們的生命只要向著這標杆走的話,便是成就了 神在我們生命中所定的旨意。為要達到這個標杆,我們該有些相應的行動去配合。這便是為 神而愛己的入門。
我們的任務先要尋找標杆,在尋求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有失誤,但 神必然會按照 祂的心意將標杆指示我們。然後,我們便全心全意向著這標杆而跑。在跑的過程中,我們當留心,跑的行動上,我們需要具備那些的條件,我們便要為完成 神的標杆的原故,重視那些完成標杆的條件,如:我需要有強健的身體去成就 神的標杆,則我就要愛惜自己的身體。如此理解的話,我相信會將愛 神及愛己的界線規限出來,成為我們為 神而愛己的標準。或者這只是我少少領會,未得成熟。
引用(0)
  • 檢舉

    何西亞 2009-10-10 15:16

    自私是既有目標,也是沒有目標

    當被提問到,自私可以是很有目標、有方向,或者這是一個弔詭的問題。我相信當說自私是有目標、有方向,我會認為這是對的,因為自私的目標、方向都是圍繞著自己的好處想,所以,這可以是對的。但就事而論,究竟這個方向,要到那一個程度才滿足,這會是不一而足的,每件事、每一次都會是可以是有不同的標準,這個方向的要求亦可以是無底的,形式上更是不拘一格的,我前文所指的迷失,便是在這裏。那末,究竟是有目標,還是迷失呢? 或者由大家判別,我都迷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