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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信仰人生 |
網誌日期:2007-08-20 21:34
人生中兩個重要的決定﹕信主和選擇結婚對象(如果決定結婚的話)。

有網友曾經問了我不少有關拍拖結婚的問題,不能盡列,其中有﹕「不知道我的真命天子何時出現呢?」「我怎知道他/她就是神安排給我的另一半呢?」「現在我的男(女)朋友是否適合跟我結婚呢?」……等等。

綜合來看,最基本的問題是﹕「如何選擇對象」。(留意題目中用了「選擇」而不是「尋找」為題目的重要字眼。)

一般信徒對選擇結婚對象有兩種看法﹕

1.神是已經為每個信徒設定了「某個」結婚對象。那麼信徒就要找出「那位」(the right person).否則他/她就不會有幸福的。找到的話,就中的!Bingo!

試 想,如果真是神決定了只有一位是「對」的,那麼,問題就出現了。譬如有一個人「揀錯」對象,即是他/她沒有中的,找不到神為他/她預設的「那位」(the right person)。即是說,這個人娶了(嫁了)別人的妻子(丈夫)。一個「骨牌現象」就會出現,跟著後來的人豈不是全部要結錯婚?因為他們的丈夫或太太已經 被人揀了去。當然不!我們見到世上還有很多美滿幸福的家庭嘛。

另一個較可取的了解方式﹕

2.神不是早已為你決定「那位適合你的人」(the right person),而是人可以選擇「其中一位適合你的人」(a right person)。即是眾多信徒中,人是有自由去選擇適合自己的伴侶。

戀愛與婚姻﹕神的部分,人的責任

若你看完全本聖經,你會發覺神根本沒有在聖經中具體指明信徒如何尋找你那位「真命天子」。大家很熟悉的一段經文,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指出一個原則﹕信徒跟信徒結婚是神的心意。

從一個角度看,似乎信徒是被限制了(因世界中其他的選擇不被考慮)。但若從另一個角度看,其實神給了信徒非常廣闊的範圍(因世上仍有不少基督徒)。

話雖如此,有不少信徒仍然擔心神提供的選擇不夠。信的仍屬少數,不能揀不信的,豈不是少了很多選擇?

讓我們打個比喻吧。譬如你天生文靜,讀的是文科。畢業後選擇工作,你自然去應徵申請文職。不是文職的,與你受訓練的資歷無關的,當然不會考慮,也不會去見工,以免浪費時間精神。但適合文靜性格的人的工作,選擇仍然很多呢。

同樣道理,選擇拍拖、結婚對象,不考慮某類型的人,不是限制選擇,而是幫助自己更能夠有效地選擇。

基督徒生活中,我們常常要學習如何作屬靈和有智慧的選擇。那麼,在婚姻大事上,我們也不應忽略神的心意和人的責任

作智慧的選擇

當然你運用自由作選擇的時候,根據聖經的原則作出智慧的選取,必蒙神賜福。而且成功的機會也會大得多。譬如﹕

1.在主裏選擇,好處多多(可參考
以前的一篇網誌)。
2.兩人有共同的人生觀。
3.兩人都認定婚姻是﹕一生一世,一心一意的。應當尊重和看重的。

要有成功的戀愛或婚姻,「相容」(compatible)是很重要的,但不是絕對必須的。因此,現實中一些夫婦的性格很相近,另些夫婦性格卻完全相反,也同樣可以建造幸福快樂的婚姻。

另方面,也有個案,雖然有人利用電腦匹配,男女的各方面條件「完全相容」,也會成怨偶。

這 樣看來,無論男的,或是女的,縱然把求偶的條件,列出一長長的表,包括樣貌,身材,背景,學歷,工作,性格,素質等等。拿這個表進入人群中去找,必帶來失 望之餘(現實中實在很難找到一個完全吻合你表列的要求),就算讓你碰上一個人完全吻合所有表列的項目,也難保證日後有幸福的婚姻。因為婚姻的成功不單是靠 這些條件。

歸根到底,一段婚姻之所以成功,以下是必需的要素﹕

1. 彼此的委身(commitment)﹕是首要的。
2. 兩人了解自己,又了解對方。
3. 兩人願意在婚姻中,繼續成長學習,這意味著雙方願意改變自己,而不是只要求對方改變,或遷就自己。
4. 明白戀愛和婚姻是施與受(give and take)的互動關係。
5. 最重要,讓神在戀愛和婚姻中居首位﹕神會作很奇妙的工作,去引導,保護和帶領二人,是最安全的保障,勝過律師樓簽字。


其實,拍拖戀愛就是為將來的婚姻作好準備,兩人共同在以上幾方面學習。 當然不是每段戀愛都可以成功,結局不一定是結婚,但一般正常的戀愛是朝著這個方向的。

尤有要者,自己努力成長為一個「適合的人」(a right person). 裝備自己懂得與人相處,建立成熟的屬靈品格,準備自己進入婚姻。而不是束起雙手,光等待著「那位」的出現。

一旦雙方願意作「委身」的決定,義無反悔的,在神面前立下盟誓,說﹕「我願意。」甘苦與共,共同渡餘生。這時你選擇的「一位」(a right person)就變成「那位」(the right perso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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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過去兩天很忙啊!終於可以寫了這篇加插的「號外」!

說來也令我很感動,沒有寫網誌的期間,又多了訂閱者

現在竟然增至 186 位,謝謝各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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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典女孩 2007-11-07 09:57

    我覺得師母所分享的簡單易懂,能把重點指出,並且有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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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故姑姑 2007-10-27 23:15

    師母可以把網誌結集成書,留傳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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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 2007-10-20 02:19

    師母,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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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塵一族 2007-08-27 14:21

    師母,

    很多謝你的分析和見解, 你說的真的很好!我會銘記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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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湖道Tommy仔 2007-08-24 03:14

    婚姻是 "自私自利" 的人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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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齊 2007-08-23 19:11

    我們要倚靠神的帶領,惟神又賜我們自由意志。所以婚姻路未必平坦,遇有難處惟有每時每刻仰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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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ward 2007-08-22 10:57

    基督徒嫁娶基督徒是一種保護, 不是束縛

    基督徒嫁娶非基督徒不會令那個基督徒失去救恩, 也不是罪, 神不會降一把火下來把基督徒給燒了

    但是, 基督徒嫁娶非基督徒令基督徒的那一方很難持守信仰, 婚姻本身已經夠困難, 雙方如果信仰又不同, 就會難上加難, 所以神是出於保護和恩典才建議我們嫁娶基督徒

    說到拍拖, 除非你拍拖不是為了結婚, 否則你避不開婚姻這個問題, 萬一對方一直都不信, 你該怎麼做? 跟他/她結婚, 婚後繼續感化他/她嗎? 拍拖都感化不了, 結婚有可能感化得了嗎?

    還是跟對方分手呢? 你捨得嗎? 你說得出口嗎? 還是一直拍拖下去不結婚?

    你可以做個非正式的統計, 跟非基督徒結婚, 對方婚後信主的和對方一直都不信主, 並且還把基督徒也帶離神的比例是怎樣

    我相信統計結果會令你不會再問上述的問題的

    如果你對某非基督徒有好感, 為何不先向他/她傳福音, 等對方信了再拍拖?

    願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一同蒙受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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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 2007-08-22 00:34

    軍曹心理測驗

     ◇測驗開始
    1.討厭做家務

    YES----2
    NO----4

    2.喜歡收集東西

    YES----3
    NO----6

    3.在宏偉豪宅中會坐立不安、手足無措

    YES----結果A
    NO----結果B

    4.喜歡體育運動

    YES----5
    NO----8

    5.難以容忍比自己光芒耀眼的人

    YES----3
    NO----7

    6.在可怕的強者面前非常老實聽話

    YES----結果B
    NO----結果C

    7.喜歡吵架多於聊天

    YES----結果C
    NO----結果D

    8.有著強烈不可掩飾的,對出色異性的嫉妒心理

    YES----5
    NO----9

    9.有10個以上的好朋友

    YES----6
    NO----10


    10.看見別人有困難就會伸出援手

    YES----結果D
    NO----結果E

     

    結果A
    KERORO軍曹型人格
    自信心極強,同時亦會審時度勢,做出有利於自己的選擇.遇到挫折時常常會逃避現實,但有著屢敗屢戰的韌勁,對金錢的執念也很驚人.此類人格還是有點可怕的…………

    結果B
    TAMAMA二等兵型人格
    典型的雙重人格,知道用什麼樣的方式能討人歡心,常常用可愛的舉動掩飾內心真正的想法.有著相當強烈的嫉妒心,一旦嫉妒能量突破極限,會有判若兩人的暴走反應!

    結果C
    GIRORO伍長型人格  
    思維直達,不善於口頭表達,認定的事情或鐘情的對象一定會追求到底!有著不輕易動搖的行事準則,也會為朋友兩肋插刀.如果可以容忍他的頑固強硬,那便可以以命相托!

    結果D
    DORORO兵長型人格
    心地光明磊落,正義感極強,但也不會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信條.其實也可以用“深藏不露”來形容,往往會有出其不意的特長或才藝,對人非常溫柔,是善於傾聽的好人!

    結果E
    KURURU曹長型人格
    以自我為中心,基本不顧及別人的感受。非常聰明能干,卻不太願意把這種聰明用在正途,因此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危險和困擾。完全不在乎別人的評價,是我行我素的典型!

  • 信主和選擇結婚對象

    前者已做了,決定和過程都好快(包括決志和受浸)

    至於後者,我控制不了,還是放手交給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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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rse 2007-08-21 23:43

    「文科」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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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子 2007-08-21 23:08

    基絲汀:你的Blog好勁啊,好多人睇呀〈哈哈,有我一份子〉,足已証明你的受歡迎程度喇!你同阿仔一樣咁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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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仔 2007-08-21 23:04

    與其白白地等她出現
    何不好好裝備自己
    神比兩年時間我來好好成長
    已過了1.5年了
    我還要好好加油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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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TR 2007-08-21 21:58

    我越來越覺得xx教會是婚姻介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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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眼大口妹 2007-08-21 21:51

    我仲係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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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lochan 2007-08-21 18:15

    Edward:  "而且我絶不相信我的伴侶會把我帶離教會" <- 這令我想起自己十多年前受洗後也曾說過類似的說話, 但結果一走便走了12年, 若不是主的憐憫, 恐怕此刻仍然在逃..... 主的門徒彼得也曾如此誇下海口說即使全世界不認主, 他也絕不會不認祂!

    所以, 不要太高估自己的定力, 低估神的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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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man 2007-08-21 15:02

    It was Edward who raised the point on the church is not a matchmaking place.  I was only agreeing to that point so Edward should be the one to be prai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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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C Mom 2007-08-21 14:31

    很欣賞妳採用的例子和譬如,令人更加容易明白。真希望多點人能夠看到這篇網誌,那便有更多人受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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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心 2007-08-21 14:01

    姐姐, 是的....你我都是過來人!!  蒙 神的祝福及帶領!!

    願 神使用你的分享, 使更多 b/s 得著更大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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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ward 2007-08-21 13:54

    好感激師母的真誠指導,我在這方面也有這樣的領受。

    哥林多前書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夫婦二人若有一人不信也不要離棄他——保羅如何看婚姻?

    哥林多教會的一些信徒為了可以服事基督,就認為他們應與其未信的配偶離婚,另娶基督徒為伴侶。但保羅重申婚配乃委身的承諾。神設立的婚姻是要人住在一起,即使配偶不是信徒。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必須努力使配偶歸向基督。離婚似乎是最容易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保羅極力主張與尚未信主的配偶保持婚姻關係,並且積極地影響對方,因為保羅認為婚姻是恆久的,正如耶穌所說的。

    不信的要走,就讓其離開,這不是太兒戲?保羅的意思是……
    這兩節經文常被人濫用為擺脫婚約的藉口。但保羅的原意卻恰好相反,他是希望信徒盡量與未信的配偶相處,保持婚姻關係。只有當未信的一方堅持離婚時,保羅才說信徒可以離婚。但是保羅寫這段經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鞏固婚姻,而不是主張離異。

    基督徙和基督徙的價值觀是不相同的,這當然是很重要的!!(林後6:14-18)

    配偶的稱呼是已婚的丈夫或妻子說的,倘若你是基督徒你的配偶不是,那聖經教導要繼續愛他/她,向她/他傳福音直到她/他信為止,若不信仍須愛她/他直至死為止。

    倘若還未結婚,那你要決心帶他/她信主,才跟他/她結婚,否則你會很辛苦的!

    以上經文已解答左問題吧, 但就算係咁我覺得應讓另一半多d有認識主. 因能認識主的確係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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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絲汀 2007-08-21 13:12

    ordman : 不用客氣!多謝你插嘴。因為未婚的和已婚的,可以交流分享。讓大家可以得著寶貴的經驗!

    你的回應中有兩點,我感到很有共鳴

    1.結婚是把兩個生命連結在一起,兩個生命都會受影響的。因此為何要謹慎選擇對象。自己的生命會影響對方,但對方的生命同樣會影響自己的。但沒有人可以斷言影響出來的結果是怎麼樣。在選擇對象的時候,切勿太高估自己的影響力,要專心依靠神,以討神喜悅為目的,那麼自己就不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了聖經的原則也不自知。

    2.教會存在的目的是實行主耶穌基督的大使命,就是帶領人悔改歸主,作主門徒,給他們施洗,凡基督所吩咐他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不斷建立門徒是教會的使命。教會絕對不是婚姻介紹所。是信徒明白了聖經原則,按照神的心意去回應,自己作選擇。當然人要承擔自己選擇帶來的後果。教會也沒有媒人的崗位的。

    Emily ﹕無獨有偶,我列出上述幾點中,也覺得第1&5是最重要的。婚姻是一生一世,沒有神的帶領,和沒有委身,要走完婚姻的路,真是不容易的呀!要依靠神!共勉之。

    Lan Mui ﹕真要感謝主,在聖經中神給我們很好的引導,讓我們作決定時,可以有所依循。

    Regina ﹕但願神賜你恩典幫助你完成使命,你的鬍鬚佬可以早日信主!我很期待這天呀!

    Cashew ﹕謝謝你的支持!願神祝福你!

    心心 ﹕我們都是過來人啊!戀愛後結婚,經過多年的經驗,深深體會若不是讓神居首位,順服神的吩咐,很難享受蒙神賜福的婚姻。

    bigheadMABEL@草 ﹕也願主成就你的禱告!

    Mr & Mrs Blog ﹕夫婦兩人能夠謙卑同心依靠神,是家庭的福氣啊。更多謝你的分享!

    Edward ﹕願神賜你智慧作明智的選擇!願你在感情的事情上,有神的引導。

    自在人生 ﹕好極,對神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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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在人生 2007-08-21 12:00

    神必為我們選擇我們的另一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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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ward 2007-08-21 11:26

    好感謝師母您的真情留言呀!

    正如師母所言,
    連永生,神也讓人有選擇的自由。愛情婚姻方面,怎不會讓人有決定的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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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 & Mrs Blog 2007-08-21 11:05

    是的,讓神在戀愛和婚姻中居首位是最重要,但我們往往忘記了神在其中,因而生出不少磨擦及不快~~~很好的提醒呢,自己也要加倍努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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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gheadMABEL@草 2007-08-21 10:56

    多謝師母提醒,尤其前一篇中的禱告讓我明白更多,希望我有勇氣作出同樣的禱告,求主幫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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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心 2007-08-21 10:51

    看過你的分享, 十分認同!! 尤其 "最重要,讓神在戀愛和婚姻中居首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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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hew 2007-08-21 09:53

    多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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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ina 2007-08-21 09:37

    我越來越覺得另一半真的是神為我們安排的合適人選,像我到現在便很清晰知道,神把鬍鬚佬送給我,我其中一個重要使命,便是要領祂歸向主。但神又很明確地告訴我,我只須集中精神來栽種,至於他長成與否,全是神的工作!Wonderful! 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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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 Mui 2007-08-21 09:32

    多謝師母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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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ily 2007-08-21 08:57

    多謝師母 你的分享很好呢!!!尤以要素1 & 5我最同意..因為當中若果不是有神在我們中間,一張 "沙紙" 又能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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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man 2007-08-21 08:56

    師母,我智慧普通,所以要多謝你的教導。

    Edward:恕我插咀,也懇請基絲汀原諒我在這裡騎刧你的地方發表自己的。我想既然信主,走上一條愛主的路,我當然渴望另一半是主內的姊妹,然後一起走這條路吧。否則婚後你有你走你的人生路,她有她走她的人生路,何苦呢?而且婚姻是會將二人的性格混合的,跟不信的話另一半結婚,是有機會將自己放在陷阱中,又何苦呢?我絕對不贊成教會是婚姻介紹所,因為那是將神放在次等的地位。但大家在教會崇拜,然後結識,這是沒錯的。正如你去餐廳是醫肚,在醫肚時認識你的伴侶是沒錯的,但若一心想在餐廳認識另一半,那就有問題,因為醫肚的問題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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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絲汀 2007-08-21 07:33

    連永生,神也讓人有選擇的自由。愛情婚姻方面,怎不會讓人有決定的自由呢?

    神在聖經中已經很清楚寫下了祂的心意,是盼望人得福!神也看重人的回應和參與。

    我也祝願天下有情人得成眷屬,享受甜蜜的愛情,建立幸福快樂的家庭。

    也盼望有未信主的另一半可以信主,同蒙永生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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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ward 2007-08-20 23:50

    坦白講,雖然我是受洗的信徒,但我覺得宗教及愛情是兩回事...........

    我尊重每個人的感情決定,而且信信緣份是上帝早已安排,則使對方是否信徒,而且我絶不相信我的伴侶會把我帶離教會,因「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的」

    而且教會更不是婚姻介紹所............男女感情是兩廂情悅的,不可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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