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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歆:有法理無公理
【太陽報專訊】年屆九十六歲的王廷歆接連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據悉他昨日非常傷心失望,心情惡劣,埋怨:「終審庭弄假成真,一錯再錯……有法理無公理!」王廷歆更準備稍後現身,將「谷一年」的心底話公開,並交代一直在幕後支持他打官司的好朋友,並非外界形容的「幕後黑手」。
代表王廷歆的大律師曾漢堅昨形容,王廷歆對判決感到非常失望及傷心,但他很感激傳媒及公眾的關懷,會待心情平靜後,透過傳媒公開交代事件。
王廷歆自從五年前在原訟庭作供後,迄今未有露面,據悉他與家人在新界區深居簡出,自從去年九月終審法院裁定龔如心在爭產案勝訴後,王廷歆大受打擊,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心臟、膀胱及氣管均出現毛病。據悉,王廷歆昨日向身邊人透露,有感媳婦「玩死佢」而十分勞氣,又明言:「我邊度有錢畀個女人!」即使龔如心要向他追討也沒有錢給她。
庭上點名陳國明疑幕後人
至於有關「幕後黑手」的問題,龔如心代表律師曾在庭上點名,認為代表王廷歆的事務律師陳國明可能就是出錢的幕後人士,陳國明事後即發表聲明「強烈否認」,終院昨日在判詞再次提及,有關王廷歆律師費安排問題,應向陳國明律師行查詢。
陳國明律師樓屬小型事務所,九七年已代表王廷歆在報章刊登尋找被綁架失蹤的王德輝尋人啟事。據了解,這宗爭產案是由其律師樓「師爺」林華中接辦,他與王廷歆相交數十年,林華中並於六八年曾在處理王德輝遺囑的施文律師行工作。
法律學者張達明指出,今次終院頒令要提供「幕後黑手」資料,是本港首例,而《普通法》中「包攬訴訟」的條文列明,支持他人興訟屬違法行為,若此案打開先例,將來向第三者追討訴訟費個案將會增加。
Comment:
One life, one love.
根據王德輝的為人,他與太太之間的關係,她與其他人的關係,及王廷歆對二人的了解,以為不會有人信這種簡單得有點過份的海誓山盟,萬料不到高等法院竟然有人相信,而且從此把事件寫進歷史。
還記得多年前有一宗佳寧案,在審訊前後三人離奇死亡,律師泳池自殺,核數師被藏屍蕉林,法官車禍身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書講的。法律界都很清楚誰人最有資格這樣講。
呂布 2009-07-13 15:03
聲援女律師盧蔚恩重輕發落!
廢除不合時宜法例(惡法)包攬訴訟!
強烈反對法律成有錢人玩意!
susana 2006-10-27 14:12
人只在最後審訊時才人人平等!
司法制度對一般人都是一個公平公開維持社會紀律的系統,
但某些案例會有出人意表的結果,因涉及人、利益及政治、鬥争等等複習因素!
joli3 2006-10-27 02:36
陳裘大一案為例,只因司法程序出錯,明明證據確鑿都可以逃離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