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澳門廿三條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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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8-10-27 10:46

澳門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譚志強擔心,廿三條立法,會令傳媒不敢報道預先得到的官方消息,而竊取國家機密罪不公開審訊,令人質疑是否公正。
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說,諮詢文件指,預備進行分裂國家活動已可被判刑,但無清楚界定預備行為的定義,文件亦無將公眾利益列為抗辯理由,會影響公眾知情權。
人權、自由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權利,
共產黨式的封閉主義已經沒落,
請各澳門朋友們發起大遊行,
要求澳門政府停止23條立法,
澳門人也是人,澳門人站起來,
齊來保障自己的人權!!!!!
讓國際傳媒知道,澳門市民是不支持這條惡法!!
澳門人是時候站出來了!!
澳門人也需要人權!!
發起人:VINCENT CHAN
今日澳門 明日香港!林偉棠
反對澳門政府訂立23條惡法大遊行
2008年11月23日
時間: 14:00 - 18:00
地點: 三角花園集合
澳門召集人: 利建潤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