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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在孤儿院宣誓皈依回教
印妇孩子报生纸无法冠父名
刘嘉铭
11月19日
下午 4点47分
我国近年频频发生改教和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名信仰兴都教的印裔妇女今日揭露自己在20年前,即以年仅7岁的稚龄,在孤儿院的监护下签署一份宣誓书“自愿”皈依回教。

此事不但导致这位印裔妇女无法与信奉兴都教的丈夫正式注册,所育有的两名孩子的报生纸更无法如愿的冠上父亲名字。

NONE现年27岁的妇女巴安卡玛(S.Banggarma)今午是偕同丈夫苏卡林甘(S.Sockalingam)及两名孩子,与代表律师兼吉打公正党青年团署理团长魏晓隆召开记者会,揭露此事。

陪同者包括吉打公正党印裔事务局副主任古玛拉古鲁(R.Kumaraguru Naidu)。

两孩子报生纸的父名悬空

较早前,巴安卡玛曾通过另一名律师成功申请获得两名孩子的报生纸,但由于未与苏卡林甘注册结婚,至今仍不得填上父亲名字。

巴安卡玛共有一名儿子和一名女儿,两人的报生纸上的父亲栏目都被悬空。

在孤儿院监护下皈依回教

NONE据了解,早年亡母的巴安卡玛在六、七岁就被父亲抛弃,导致她与另外3名兄弟被带往槟城甲拋峇底的政府孤儿院收养。

在孤儿院生活期间,巴安卡玛于1989年12月28日被大马回教福利机构(PERKIM)及宗教理事会官员带到槟州教法官(kadi)面前,宣誓脱离兴都教,改信回教。

根据宣誓书,巴安卡玛承认已信仰回教,因此自愿脱离一直信奉的兴都教,而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回教作为其宗教。

宣誓书也阐明,她自认是在未被任何人强逼下成为一名回教徒,更因此选择西迪哈斯娜(Siti Hasnah Vangarama Abdullah)为回教名字。

魏晓隆:宣誓书有两疑点


NONE针对以上宣誓书,魏晓隆点出两个疑点。第一,没有任何未成年者可宣布脱离本身的宗教,转而皈依回教。第二,一名仅7岁的小孩,从何有能力理解据称是她拟定的宣誓书内容。

“当时,她甚至难以在宣誓书内上书写本身的姓名。”

魏晓隆也表示,原本照顾巴安卡玛福利的孤儿院根本不该在皈依回教的事宜插上一脚,何况他们深知她是一名兴都教徒,父亲依然健在。

“这种举动明显不合法,且超乎他们为孤儿提供庇护及照顾的责任范围。原本应捍卫孩子权益的当局将一名兴都教徒改信回教,真叫人难以理喻。他们应让一切维持现状,直到她成年后自行做决定。”

注册结婚和换身份证不果


NONE由于不堪自由受束缚的生活,巴安卡玛在16岁那年离“院”出走,并于2000年与苏卡林甘在霹雳角头(Tanjung Piandang)以兴都教仪式结为夫妇。不过,两人至今仍无法正式在婚姻注册局注册结婚。

据知,在她18岁重返孤儿院以索取文件注册结婚时,才愕然发现宣誓书的存在。她申请大马卡时也惊然发现,政府的纪录显示她是一名回教徒。

虽然她事后曾二度申请把大马卡的名字改回“巴安卡玛”,但都失败收场。目前,其身份证名字仍为“西迪哈斯娜”和含有“回教”字眼。

不过,口操流利福建话的巴安卡玛表示,一直奉行兴都教的仪式的她,虽曾在孤儿院“跟大队”出席回教祈祷环节,但自15岁懂事后就一直根据兴都教教义生活。

向宗教局反映不排除起诉


NONE魏晓隆(左图)表示,他将向有关当局反映此案,若有必要则会带上法庭。

至于除了槟州华裔妇女陈燕芳在今年初成功脱离回教,我国就鲜少有成功案例,魏晓隆认为,巴安卡玛的遭遇不能与一般案件相提并论,因为她皈依回教的程序本身就存有疑点。

槟州回教理事会主席沙布丁被《当今大马》询及时表示,他将指示官员展开调查,由于案件发生已有一段日子,当局需耗时翻查资料。

掌管回教事务的阿都马列行政议员则以涉及法律问题为由,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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