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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廣告,公關人語 |
網誌日期:2006-09-25 22:02

最近SK II鬧得滿城風雨, 實際上美容品有機會無益是常見問題. 猶記得我畢業後第1份工是在某美國化妝品牌子的香港代理做 marketing. 當時, 美白產品剛開始成為化妝品潮流, 之前一直要由醫生處方. 那美國品牌的全線產品當時均由美國生產, 但美白系列則在澳洲生產. 公式原因是美白產品的市場在亞洲, 在澳洲生產較省運費.  真正原因是美白產品要有效, 便要影響黑色素的組織, 要有此功能便有一定的cancer風險. 所用的物質在不同國家便受不同程度的限制. 歐,美對這些物質的管制普遍較嚴, 所以那時那美國品牌的美白產品便要在較寬鬆的澳洲生產.

所以, 我從不用美白產品, 因為一係就是掉錢落咸水海, 無用, 一係就是有增加皮膚cancer的危險.在醫學角度看, 美白產品只是在毀容後去疤時, 醫生才會處方的.

化妝品, 美容品一向是consumer products和 medical products之間的產品, 受管制程度因國家而異, 要出口化妝品是較複雜的. 數年前, 一位名人2世欲在中國成立一直銷健康產品和美容品直銷網站, 那時我代表另一歐洲美容院產品的香港代理去開會, 我問起入口法的問題, 那位名人2世只是叫我放心, 他識人, 有辦法. 那時,我的老細和他是好友, 我不方便多問, 於是只希望他真的有那麼好的人際網絡, 但心內絕不樂觀. 事隔2星期, 再去開會時, 他突然說: 原來美容品入內地好多法律限制, 都是行不通.  我只好在心內暗笑.

那位名人2世是誰? 我只能說他家有一選美出身的賢內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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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誌分類:私私細語 |
    網誌日期:2006-09-25 01:59
    大家好! 希望會有人閱讀此blog吧.其實, 寫blog已不是第1次.  但之前都是以英文寫,讀者多是外國人, 寫一些本地見聞便較難引起共鳴. 所以,今次即使自己打中文特慢, 也一試寫中文blog.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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