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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難題,一直在我的心裡面縈迴。
還沒有移民美國之前,我家對面的鄰居,女主人是一位「媽媽生」。小時候我不知道那是什麼職業,只記得每天到了下午五時左右,她便穿戴光鮮,濃妝艷抹地外出上班。
媽媽說,她在夜總會工作的,從前是舞女,過了三十歲便改當媽媽生。年幼無知的我,有一次碰到她那個跟我差不多年紀的女兒,便好奇地問她:「你媽媽是在夜總會上班的,對嗎?」她竟然無端哭了起來,硬說我這樣問,是看不起他們一家人。從此,本來會在暑假跟我玩耍的小鄰居,不再跟我說話。
其實我沒有看不起他們。坦白說,當時的我,連「媽媽生」是什麼樣的一份職業都搞不懂。我只跟媽媽說過:「對面的x太太,每天都穿得很漂亮。媽媽,她比你還要漂亮。」當然,不用我多說,大家都知道我說完這番話的慘烈下場是什麼。
長大之後,我也沒有歧視妓女--或者--性工作者。
說真的,我覺得這社會很現實,有求才會有供,那不是她們的錯。有很多妓女過著慘無人道的生活,不是擔心被打劫就是擔心被性虐待,她們的苦況不足為外人道。有時候我甚至會想,平日我們做愛,還可以在有mood、有需要的時候才做,但是妓女無論願不願意,不分日夜,不管有沒有心情,都要做。所以,我向來都不會歧視這些每分錢賺來都有血有淚的女子。
不過我曾在性工作者紫籐網站看到一個留言,那個留言這樣寫道:「雖然我們都不應該有職業歧視,但是,如果有一天,你辛辛苦苦供養成才的女兒告訴你,媽,我的志願是當妓女,你會怎樣?」
這是一個令人陷入痛苦沉思的問題。
在大家心目中,在社會的道德倫理中,在大部分人的心目中,職業是否真的如大家口中所說,無分貴賤?
我反反覆覆地思索這個問題的答案。
我不斷想像,如果有一天,我的女兒告訴我,她真的很渴望去當妓女,我是不是可以很熱烈地恭賀她找到自己的理想?我是不是可以很開明地跟她說,好呀!女兒,職業無分貴賤,阿媽全力支持你?
還是應該說,女兒,雖然職業無分貴賤,但是當妓女的人,通常是到了別無他選的地步,才會走上這條路?你可以選擇,就不用當妓女?這樣的答案,跟看低了妓女有什麼分別?
如果我教導她,女兒,你念過很多書,當妓女只會浪費了你所學的一切。那麼,是否意味著,某些職業,在我們的心目中,並不是受過高深教育的人應該去做的?即是說,碩士博士如非走投無路,不應該去倒垃圾?但是--為什麼不可以?這不是根深柢固的階級觀念又是什麼?
原來,當換了一個身份、換了一個角度,我們便不再豁達大度,我們會變得猶豫、退縮、自私。
原來,我們並不是自己想得那麼開明、公正和凜然。
這個留言,也令我帶出了很多類似的想法。例如,我們也說不要歧視精神病患者,也說要給予罪犯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捫心自問,是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得到?
試想像一下,如果你發現你新聘請的保母,是一名正在康復,但仍需吃藥治療的精神病患者,你是不是真正放心的讓她單獨照顧你子女?為什麼不?她準時吃藥,又正在康復之中呀?我們不應該歧視生病的人,他們需要的是支持,對嗎?
又試想像一下,如果你準備為你女兒聘請補習老師,應徵者是一名曾多次犯下狎玩兒童罪行,剛剛刑滿出獄的男子,你會不會毫無戒心地聘用他?為什麼不?他剛坐完牢,已經改過自新,我們為什麼不給他機會?他可能已經痛定思痛,立心要當一個好老師呢?
如果我們為自己解話,啊,我只是防患於未然,減低發生意外、不愉快之事的可能性罷了,不算是歧視。其實,有這種想法,已經是戴了有色眼鏡而不自知。
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跟發生在別人身上,可以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詮釋。
認了吧!我們其實沒有我們自以為那麼的open-minded。歧視,一直存在在社會中,長久植根在我們心裡。要打破歧視,做到真真正正的平等,可能再需要好幾百年。
我們都是俗人,千瘡百孔,於天涯以不同方式淪落。


美雪 Michelle 2009-07-07 00:41
「我們都是俗人,千瘡百孔,於天涯以不同方式淪落。」
很喜歡你最後這句。有多少人會把自己的心完完全全毫無保留地掏出來?
對別人有保留不要緊,有些人,卻連對自己都不誠實。
ankie 2009-07-06 21:52
對 !! 因為每個人都有一種自私的心態 , 總不能裝清高一輩子 ~
例如妳的《失憶總是美好的》毛毛也說自己不反對同性戀 , 但到自己的女兒就值得商確了.....
. 2009-07-06 21:37
榮叔 2009-07-06 17:57
妓女生涯極可悲
對人歡笑背人淚
尊嚴喪盡遭歧視
只歎人生太倒霉
同情皆因人性美
豈能逆轉惹事非
古老行業難消滅
只因男性有權威
超哥 2009-07-06 16:28
明山秀水,地傑人靈,難怪妳們兩位都這麼有氣質。妳們的大同鄉白先勇先生也是一位天才橫溢的名詩人,當然還有才女白姐姐啦,妳莫非也姓「白」?
今次超人放假,我揾咗格老(格力哥利柏,所選照片乃佢係羅馬假期的造型照)做替工,因為覺得佢幾正氣,你認為如何?啱妳口味嗎?
(影子) 2009-07-06 14:40
其實世界各地有邊個地方冇存在歧視丫 ,例如 :種族歧視...年齡歧視...薪金歧視...傷殘歧視...等等..
只是歧視別人的人自以為清高..自以為高人一等與眾不同 ,每個工作每個人在社會都辦演住唔同 嘅角色和有佢 嘅重要性 ,無論係特首或清潔廁所的伯伯我們都應該尊重..
我都好明白在現今這個社會要完全做到係好難 ,係咪因為難就唔去做呢 ??妳今篇文章就正好帶比我們思考一下 ,我們做得夠嗎 ??
學妳話齋....希望唔洗等幾百年啦.!!!!!
學文 2009-07-06 14:06
寧靜小姐:
《當我們換一個位置》是一篇發人深省的散文,帶出社會長久以來的各式各樣的歧視,不論是對性工作者的職業歧視、精神病康復者和釋囚,再次投入某類工作,人們口裡口口聲聲地說,我們不歧視這些人,但當自己的子女是其中一員,情況完全是相反的。
父母的反應會很大,您們為何不潔身自愛,要濫用精神科藥物,做邊緣青少年整天流落街頭不想歸家。這篇散文已經說明,原來當一個人把角色掉換,差別會大得令人驚訝。究竟我們要等到幾多百年,才能把這種道德觀念稍為改變呢?
Aqu 2009-07-06 13:08
俗人...俗人
寧靜2009-07-06 13:20
水禾田 2009-07-06 12:25
寧靜2009-07-06 13:12
嘉猫 2009-07-06 06:19
當事件唔係發生自己身上就當然可以講到天花龍鳳, 我雖然唔鼓勵人地去做性工作者, 但我覺得有部份性工作者比起我地來講, 對家人更有承擔, 為咗仔女生活而被迫賣身, 試問有邊個想咁先??? 又有冇諗過佢地受咗幾多痛苦? 佢地又冇走去扼綜援, 只係靠自己勞力去賺錢, 何罪之有?不過人係自私, 如果你屋企隔離係一樓一, 你又會如何. 如果有人大大聲話贊成設立紅燈區, 但要係佢住果區開設, 佢又會唔會反對呢???
但係呢個世界, 始終係笑貧不笑娼, 如果一個有錢O既性工作者走去買野, 又會唔會因為佢職業關係而被拒諸門外? 只可以講呢個世界係充滿虛偽.
寧靜2009-07-06 13:12
對,這社會很可悲的是,認錢不認人。
我想補充:我不會歧視為世所迫的妓女,我反而很歧視那些為了上位、為了錢而陪老細嘅姐仔。
candy 2009-07-06 00:48
寧靜2009-07-06 13:09
沒錯,只要不讓情況嚴重下去,只要做到我們本份的最好,就可以了。
婷婷 2009-07-06 00:30
矛頭不是滿足需求的一方,應該是有需求的人~有求才有供嘛~
其實職業怎會無分貴賤,還會用不同形式將之分類,薪金/ 學歷要求/機構/職位/工種,只要有得比都可以比~有人就會有比較,有比較就會有私心,歧視無可避免的~
大部分人只能在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跟自己有關時,才能以第三者身分去看清或公平一點去評價
但若然事情殺到埋身,或跟自己有利益衝突時往往就會著眼於自己多於他人~
很多時不是有沒有給予機會,而是有多少人給予支持,相對機會,給予支持更能令他們重展新生~
寧靜2009-07-06 13:09
是的,我們不是當事人,不了解所有妓女為何會當上妓女,所以也不應該早早就戴上有色眼鏡。
至於可不可以重生,最重要還是靠她們自己。
郭師奶 2009-07-05 23:59
寧靜2009-07-06 13:05
那些罵人的梅窩居民,實在不對!
不過正生書院這件事,我又反而--很希望附近有一所這樣的學校,因為我覺得他們的學生,比普通學校的學生還要乖。
超哥 2009-07-05 23:42
人始終是感情的動物,同時人的行為亦受理智指導。每每當事情發生在他人身上,我們會用客觀而理智的角度去評審事情,但當同一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我們對事情的評價可以截然不同,此乃因人皆有私心,對人對事有不同的好惡,以致有雙重標準,這種現象十分普遍。
至於法例中的反歧視法,我覺得無法徹底改變人的私心和雙重標準的取向,反而令人變得更虛偽!
寧靜2009-07-06 13:03
人一定有雙重標準,對自己親人,跟對陌生人一定有兩種看法。
超哥,今次你嘅化身又係邊個?睇唔真啊!
呀,回答你的留言:你太抬舉了!我和我媽都不是江浙人,不是蘇杭美女,不過我媽出生和成長的地方確是山明水秀的人間仙境--桂林。
margaret 曹小姐 2009-07-05 23:03
用身體去換取生活費及物質,為何會遭到別人的歧視,是因為身體是予生俱來,並沒有技術可言,只有技能才能獲得別人的尊重,這是值得鼓勵的思維....
寧靜2009-07-06 13:01
Wasabi 2009-07-05 22:24
寧靜2009-07-06 12:46
AM 2009-07-05 19:54
寧靜2009-07-06 12:41
子期 2009-07-05 19:01
話到底,我們仍是俗人。
寧靜2009-07-06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