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湘西的旅途中,一直在讀沈從文先生的《湘行集》,以及他夫人張兆和的《與二哥書》。兩本書交叉著讀,很有意思。
面對愛情,再偉大的人也有束手無策的時候。不過,沈從文愛上張家三小姐時,其在文壇上的名聲還不似現在之大。
1929年,沈從文受胡適之邀,到上海中國公學主講現代文學。其間,他愛上了18歲的女學生張兆和。由於他不善言辭、口齒默訥,無法向張兆和表達他的愛戀
之情,於是給張兆和寫情書,不過張兆和卻一直不予理睬。當此事在校園內傳得沸沸揚揚時,張兆和便攜著沈寫給她的情書去向校長胡適求助,希望他出面勸阻沈從
文。
豈料胡適卻極力誇讚沈從文是天才,是中國小說家中最有希望的。又說,社會上有了這樣的天才,人人應該幫助他,使他有發展的機會,說沈崇拜張崇拜到極點。
只是,愛一個人有多種理由,如果因對方是天才而去愛,未免顯得浮躁些。
面對胡先生的叨叨,張兆和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她不愛他,亦不太想和他做朋友。她的觀點是:“沈非其他人可比,做朋友仍然會一直誤解下去的,誤解不打緊,糾紛卻不會完結了。”
她在日記中這樣寫道:“胡先生只知道愛是可貴的,以為只要是誠意的,就應當接受,他把事情看得太簡單了。被愛者如果也愛他,是甘願的接受,那當然
沒話說。他沒有知道如果被愛者不愛這獻上愛的人,而光只因他愛的誠摯,就勉強接受了它,這人為的非由兩心互應的有恆結合,不單不是幸福的設計,終會釀成更
大的麻煩與苦惱。”
讀到這兒,我對張很是佩服。
1930年,她不過才20歲,竟是如此的理智、冷靜。她並沒有因為沈是她的老師而接受他,也未因胡適的勸說而接受沈,而是堅持自己的觀點來行事。不禁想到
現今的一些女孩,常因對方的光環而不管不顧地去愛,也不問問自己的內心,若除去那光環,她愛他什麼?光環下的這個男人,她又了解多少?
慶幸的是,沈從文並沒因張的拒絕而放棄,就像他從未放棄手中的筆一樣。之後近4年的時間中,他以一種鄉下人的憨勁、韌勁,繼續著這場馬拉松式的求
愛。他說“我現在,並且也沒有什麼痛苦了,我很安靜,我似乎為愛你而活著的”。最終,這場戀情以得到開明的張父的首肯而告終。
1933年9月9日,沈從文與張兆和牽手走上紅地毯。
只有不失自我的人,方能長久地被人愛。但很多時候,愛是一付毒藥,稍不注意就會弄得體無完膚。愛情這東西,不是每個塵世之人都能控制得了的。
1934年初,新婚不久的沈從文得知母親病殆,隨即從北平返回湖南湘西。因路途遙遠,且湖南戰事不斷,加之沅水中游急浪險灘多,為了不讓妻子擔心,沈從文從桃源出發時給張兆和寫了大量的書信,並畫了多張速寫。
他在船艙裡這樣說:我離開北平時還計劃每天用半個日子寫信,用半個日子寫文章,誰知到了這小船上卻只想為你寫信,別的事全不能做。而遠在北平的張
兆和則時刻在惦念著她的二哥,當風聲粗暴地吼起時,她想“長沙的風是不是也會這麼不憐憫地吼,把我二哥的身子吹成一片冰?為這風,我很發愁” 。
她不知道,“一個人心中倘若有個愛人,心中暖得很,全身就凍得結冰也不礙事的!”
所有的,都在翹首等待。所有的,都在文字中溫暖。相愛的人兒,如何會禁得起長久的別離?只是愛這個字,即使疼,也是一種快樂的疼吧。
其時,我所乘坐的小木船,正穿行於靜靜的沱江,因臨近傍晚,江面上飄起了一層輕霧,兩岸的翠山、林立的吊腳樓皆籠在白濛濛的霧裡。船尾的艄公這時
亮開嗓門唱起豪放粗獷的山歌,儘管是土語聽不懂,但那溫柔的曲調卻令我渙散的思緒越來越密集,甚至,我聽得見沈從文在沅水上,喊叫張兆和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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