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炸板貼任何廣告、無意思及人身攻擊的回應,你班賤種,島主必定反擊

網誌清單

編輯 關閉
網誌分類:未分類 |
網誌日期:2008-12-18 09:28

旺角鬧市又遭鏹水狂徒襲擊,暫時還沒抓到人。一班立法會議員湊熱鬧不甘後人,也人來瘋一般跑 去事發現場「視察」。據記者報道,因為這一班人身份「尊貴」,警方不敢鬆懈,派員沿途護送,從樓下送上天台,任由他們發0翕風指手劃腳,最後還要用膠布搭 個篷讓他們在街上接受傳媒訪問。

為什麼搭個棚?據說是警方怕狂徒突然又現,扔下幾瓶鏹水傷害尊貴的立法會議員。這幫人,不是添亂嗎?

上一次出事之後,曾蔭權第一時間撲出來,跑去旺角一幢大樓天台「視察」,指手劃腳,雖然也給警方添了亂,但人家總算是個首長,做下屬的沒得埋怨。現在這班立法會議員,竟然也要勞動警力,助自己上天台做戲,就很難看了。

他們以為自己是神探,上了天台就可以幫警察找出破案線索?他們以為這麼上天台亮亮相,就表示對香港事物的關心?還是他們覺得這麼勞師動眾一下──警方出動三十人護送,沿途清場,市民要繞路而行──很有趣很好玩?

如果他們有點種,那就不要站在警方搭出的塑膠布棚子裏接受傳媒訪問(傳媒也真是好得閒),而是站在馬路中央,做戲做全套,大聲疾呼,招惹狂徒,激怒他再次出手,當場扔兩瓶鏹水下來,濺立法會議員一頭一臉,警察趁機破案。

如果這樣的話,這齣戲還有點意思。但是,他們連這都沒種,只敢躲在塑膠布下「威風」、「義正詞嚴」、「表示關注」。

這不是公然浪費警力嗎?查案的警察不查案了,跑去向這一班人「介紹案情」,這不是公然「阻差辦公」嗎?「阻差辦公」,不是可以入罪的嗎?
 
(李純恩)mcwriter@appledaily.com

引用(0)
  • 網誌分類:未分類 |
    圖片
    網誌日期:2008-11-20 09:31
    反政府示威者在德黑蘭參與集會,有人高舉穆薩維的照片。路透社年輕示威者堅持穆薩維勝出。路透社 「來吧!行動!」示威者一聲令下,一批頭戴綠色頭巾的青年男女,手拖手在德黑蘭市中心...
    回應(0) | 引用(0)

最新回應

編輯 關閉

最新回應

檢視所有回應

我的BLOG友

編輯 關閉

我的BLOG友

暫時沒有Blog友

暫沒有任何書籤

統計資料

編輯 關閉

統計資料

  • 昨日人次:1
  • 累積人次:44
  • 今日瀏覽:0
  • 累積瀏覽:66
  • 網誌:2
  • 圖片:2
  • 回應:4

訂閱RSS摘要

編輯 關閉

最新網誌

編輯 關閉

網誌分類

編輯 關閉

網誌分類

月曆

編輯 關閉
2009
S M T W T F 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更新日期

編輯 關閉

更新日期

2009-06-18 14:22
 

R H
G S
B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