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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地產,物業投資 |
網誌日期:2009-04-24 00:07

節錄自《明報》地產版的「名人樓市論壇」(2009年4月2日)

「美孚收租王」、高峰期曾擁有市值約3億元合共數十個美孚單位的張大朋

張大朋一生傳奇,而過去近30年於股市獲利甚豐,並將股市的投資技巧應用於樓市投資之上,同樣賺取大筆利潤,到底他的股樓互融投資法有何神奇之處?

張大朋說,他只會買入優質藍籌股,因資訊透明,容易理解,且流通率高,然後長線持有,直至基本因素改變。同樣道理,他只買大型藍籌屋苑的單位,因入貨和出貨都容易,而曾掃入大批美孚單位,因自已曾長期居於這個屋苑,對其價值和座向等都十分了解,甚至不用睇樓,只要經紀道出盤源,便已知道樓價合理與否。

他買樓和買股票一樣,都從長線出發,買入物業會作收租,待升至合適價格才慢慢出貨。另外,他選股會以市盈率(P/E)作最重要的分析工具,而買樓則會看租金回報與資金成本(供樓利率)的比率,而他認為現時買樓收租,回報與資金成本比率為近20年最高,加以市民的供樓負擔比率低,且新供應少,在樓價已調整後,再無大跌之虞。

引用(0)
  • 檢舉

    不平鳴 2009-06-26 22:01

     

    中原地產公司的小騙局—渾水摸魚

    本人的一次賣樓經歷,先知道不能輕易相信所謂大公司的宣傳,自己稍不留意就會中招。 講出來,希望提醒準備買、賣樓宇者,一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維護好自己的利益。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地產經紀在預先修改過的買賣合約中,刪除了買賣合約中最重要的,如果買賣雙方一方毀約,需要賠償對方損失的條款。 一張沒有罰則的合約,買家可以隨時終止購買,而我連扣留對方訂金的權利都沒有。 刪除如此重要的條款,經紀事先、事后都沒有給我和我太太任何解釋,而且完全違背了我在北京同地產經紀通電話時提出的要求。 我太太已經簽收了的支票,又被經紀收回,使得經紀能一張支票拿到兩個收條,而本人收一次錢卻要開出兩張收據。縱會計的角度講這簡直是笑話。(詳情請睇本人Bloge)

    更有甚者,地產經紀在交給我的一份正本買賣合約上,應該地產經紀簽名,中原地產公司簽名蓋章的兩處對方,竟然都是空白。而且,經紀當初給我的名片上她的名字(阮海茵),竟然同她在中原公司用的(源凱欣)不一樣,換句話說她給我的是一個假名。中原地產公司竟然拒不認錯。 致使本人遲遲不能向有關監管機構對他們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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