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馬太福音23:12
「錯誤百出的聖經」是方舟子幾年前的作品,可是最終也成為其最失
敗之作!
他在文章中所題出的問題,無疑是對於一些初信的基督徒在信心上有
些動搖,可是對於那些對聖經有資深認識的基督徒們,方先生只是顯
出他自己對聖經中的人物、史、文化、與及事件的無知及其自高的
心態﹔當那些初信的基督徒們得到那些問題的解答後,他們在對神的
信心上也更加堅固了。
在今天,已經沒有人會拿方舟子的陳年問題出來挑戰聖經的了,這樣
只會顯出他們的愚昧無知,自高自大的驕傲之心,叫自己在眾人面前
蒙羞!我真的不明白為何CYK今天還會這樣做的。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羅馬書1:12
在聖經中看到有不明白的地方時,應該是用一個探求真理的心,虛心
的向人家請教,而不是以高傲的說話來挑戰他人。我相信這樣的說
法,也是各位讀者所認同的。
聖經的各書卷自從合成為正典己來,在這千百多年間,雖然曾受到很
多人的挑戰及找它的錯誤,可是隨人類智識的增長,科學的進步及
發現,以及從聖靈的啟示,對聖經的明白情度不斷增加,在今天已經
把以前那些所謂的錯誤問題都一一解答了。雖然今天或許還會有人找
到一些看來似是有問題的經文,但是這只是代表我們在現時的智識範
圍內還未能解釋到,而並不代表那些經文「必定是」錯誤。因為聖經
中的智慧是超越史時間的。好像這段經文﹕「你能發出閃電、叫你
行去、使他對你說、我在這裏。」~約伯記38:35 當人類發明了無線
電通訊的科技已後,己經沒有人會說這段經文是錯誤的了。(我們真
的可以在空氣中發出電磁波的閃電叫遠方的人對你說一聲「我在這
裹」了!)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言18:12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
9:10
********以下是轉載自 光明頂 給 方舟子 的問題回答﹕
心平氣和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
作者:光明頂
(另見:宗壇對方舟子文章的討論)
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一)」
>1、上帝先造動物還是先造人?是同時造男造女還是先造男後造
女?
>說法一:〔創1:23〕"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
動物,各
>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是第五日。""於是神造
出野獸,各從
>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就照著自
己的形象造人
>,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是第六日。"
>說法二:〔創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
鼻孔裏,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
我要?他造
>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
樣飛鳥,都帶
>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
一個女人,
>領她到那人跟前。"
>比較一下,我們發現,"創世紀"第一章、第二章有關上帝創造萬物
的順序
>的說法截然不同:
>第一章:天地光→空氣水→植物→日月星→動物→人(有男有女)
>第二章:天地→男人→植物→動物→女人
>神創論者是試圖用"創世紀"來代替進化論的,但這第一章和第二章
自相矛盾
>,不知道我們應該相信哪一章?
反駁:
首先,聖經如果真是錯誤百出,並且在創世記就有那麼多方先生可以
找出的錯
誤,那麼現在那些基督徒都是傻蛋。所有的美國基督徒都是白癡。現
在科技進
步的領導,應該是方先生所屬的科學領導群。大家完全用不著眼癡癡
的一心想
要留學美國。留在中國的發展,一定遠比美國大得多。因為中國人至
少都像方
先生那麼聰明。
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治學首重誠懇真誠,凡事要誠誠實實。看到
一,就是
一,看到二就是二。看到解釋對,就要謙卑的承認自己不對。看到真
理,就要
低頭承認自己無知。不要在明明看出自己有錯之後,另外找一個,另
外開一
個頭,表現出死不認錯的頑劣。這種死不認錯的個性,不知道害死多
少中國人。
也不知留下多少進步的障礙。中國落後,主要就是這種不誠實的個性
害人。因
為作學問,完全是一個磚一個磚砌起來的。如果不誠實,不小心在一
些關鍵性
的學問上作假,學術到了一個地步,就沒有辦法再假下去了。所以有
很多中國
學者,在美國混得很不好。當然也有很出色的。那是誠誠實實作學問
的結果。
創世記第一章是記載詩人對創造的概略看法。首先要瞭解,當年的聖
經作者,
不是科學家。他的目的,是要表現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的特徵。次
序問題
不是詩人的重點。
關於方先生提出的次序,創世記確實是這樣寫的。
>第一章:天地光→空氣水→植物→日月星→動物→人(有男有女)
並且其中已經有問題:為什麼植物在沒有日月星之前就被造了?我個
人覺得
詩人一定是觀察當時的情形寫的。也就是說,在第六章挪亞洪水之
前,地球
被一層厚厚的雲遮蔽,沒有人看見過日月星。所以詩人就用他的觀察
所得,
寫下了當時人所瞭解的事實。
至於方先生指出第二章的次序,完全沒有顧到文法。連中文都看得出
來,神是
把從前用土所造的走獸飛鳥,都帶到他面前,讓他命名。英文聖經更
加清楚。
用的是過去式。而希伯來文則用了一個不完全式。解經學者指出,這
個記載,
因此與第一章完全沒有衝突。作者所用的描寫方式,是典型的閃族史
學家的文
筆,就是先把主詞放前面,再把其他和他發生關係的名詞放在後面。
所以才
有亞當在前面,野獸在後面的情形。
用英文翻譯,最好寫成:God brought to Adam the beasts which
He had formed.
用中文說就是:「神把他先前所造的野獸,都帶到亞當面前。」(參
閱C.F.Keil-
F.Delitzsch 合著舊約注釋第一卷87頁)
>2、蛇吃土?
>〔創3:14〕"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
的牲畜野
>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不必是動物學家,一般的人也知道蛇不吃土,難道上帝的咒詛一點
效用都沒有
>?
這方先生自己都說:「不必是動物學家,一般的人也知道蛇不吃
土。」所以作
者當然不是真的說,蛇是靠吃土生活的。解經學家說,這作者是表達
蛇原來應
該服在人手下。但是現在蛇當了人的導師,自高自大,自以為聰明。
連神話也要
懷疑。所以以後蛇要低到不能再低,就是用肚子走路。並且因為用肚
子走路的原
故,終生都要灰頭土臉。
如果方先生不相信用肚子走路終生吃土,不妨請教一下那些肢癱瘓的
病人。
如果他們沒有人幫助,不小心跌倒地上,最大的問題就是滿嘴都是泥
沙。香港有
很多乞丐,(或者是假裝乞丐)他們天天都要爬在地上,他們的問
題,也是泥沙
滿面,肮髒異常。
創世記面有很多比喻性、象徵性的隱喻。要瞭解文字學的隱喻,才能
明白。中
國語文,其實也有很多這種隱喻性的文字。只有中國人知道。外國人
學中文,
不管學得多精,看到這些跟民族性緊緊相聯的隱喻,也只好張口結
舌,沒有辦法。
好比和打傘、塞翁失馬、破釜沈舟、眼高手低。外國人一點也不明
白。但是
學習真誠的學者,一定要謙卑,多學學希伯來人的隱喻。然後才能明
白聖經的意
思。
>3、蝙蝠是鳥?
>〔利11:13〕"(上帝對摩西、亞倫說)'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
憎不可吃
>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鷂鷹、小鷹與其類;……戴任與蝙
蝠。"
>〔申14:11〕"(摩西重復上帝的教導)'凡潔淨的鳥,你們都
可以吃。
>不可吃的是雕、狗頭鷹、……戴任與蝙蝠。"
>今天恐怕連小學生都知道蝙蝠是哺乳動物而不是鳥,當時的人不知
道不奇怪,
>但是上帝居然不知道!
光明頂解釋:
連方先生自己都說:今天「恐怕」連小學生都知道蝙蝠是哺乳動物而
不是鳥。
為什麼說恐怕呢?因為這種知識是最近一百年才開始的。現代人在最
近一百年
才規定天空中飛行的動物,有些不是鳥。從前人從來不這樣想。即使
在現代,
連小孩子都知道,鳥的定義就是天空飛行的動物。誰說哺乳動物不能
是鳥?還
不是生物學家規定的?所以這個「恐怕」,真是用得妙。
方先生如果誠實求知,就應該到一些大一點的圖書館去,把一百年前
的字典找
出來,看看鳥的定義是怎樣寫的。創世記是幾千年前寫成的書,怎麼
可能合乎
現代人的新規定?
>4、兔子反芻?
>〔利11: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在
地上一切
>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
吃……兔子,
>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
嚼,就與你們
>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
潔淨。"
>莫非當時的兔子乃是反芻(倒嚼)動物,現在進化了?另外,今天
的基督徒還
>有多少人遵循上帝的教導,不吃兔肉、豬肉,甚至連摸一下都不可
以?
光明頂解釋:
「兔子」這個字,就是前一節的沙番。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說法。我們
不知道為什麼
摩西要把一種動物記兩次。原文是shaphanr,或者另外一個字是
jerboa
在現代的阿拉伯文,仍然有這個字。是一種食草動物。有圓耳朵,沒
有尾巴。和
兔子很像,但不是兔子。中文翻譯作兔子,是一種權宜的譯法。因為
翻譯要求傳神。
既然兔子很像這種生物,為什麼不能譯作兔子呢?
但是另外一種可能,是從前這兩個字指的是兩種不同的動物。後來才
漸漸把兩
者混為一談。
還有,「倒嚼」這個字,原文(希伯來文)只是「嚼」。有沒有
「倒」嚼,古人不
是那麼注意。所以所謂「反芻」這個名詞,又是最近百多年才發明的
字。用這
種字用來瞭解五千年前遠古的作品,有點不倫不類,顛倒古今。
至於食物的習慣古今不同,有時代性。在有電冰箱、冷凍庫的今天,
無論什麼
食物,都可以用冷藏保存很久。但是在摩西時代的中東,又是生活在
一個周
有雲柱火柱包圍的環境,我們可以想像一隻剛殺的豬,可以保存多久
就腐化。
我記得在臺灣當兵的時候,有一陣子當採買。那年頭,臺灣的部隊還
沒有冰箱
清晨才殺的豬,下午煮來吃,已經臭了。我還有一陣子被隊上官兵得
好慘。
說我故意買昨天肉販賣剩的臭肉。後來我就不買豬肉了。我很瞭解摩
西的心情。
他也是常常被人的領袖。我只知道一件事,作一個民選的領袖非常不
容易。
難怪他要規定再也不吃豬肉。
>5、昆蟲四足?
>〔利11:20〕"(上帝繼續說)'凡有翅膀用足爬行的物,你們
都當以
>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
你們還可
>以吃。其中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
以吃。"
>不必上什麼動物學課,小時候抓過上帝提到的蝗蟲、螞蚱、蟋蟀的
人都知道它
>們是六足,而不是足。上帝若非未卜先知,何不屈尊抓一隻蝗蟲研
究一下?
光明頂解釋:
這中文不知道為什麼和原文有些出入。原文(希伯來文)是說:有四
肢腳爬
行,卻有另外兩隻長腳蹦跳的動物。意思是指蝗蟲及其他的種類。
>6、一對還是七對?
>〔創7:1〕"耶和華對挪亞說:'......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
公七母;不
>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
以留種,活
>在全地上;……"
>〔創7:8〕"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
蟲,都是一
>對一對的,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裏進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亞
的。"
>上帝明明說潔淨的畜類和飛鳥,要各帶七對,挪亞竟敢偷懶,只各
帶一對,然
>而卻說"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
光明頂解釋:
請看方帖的後文。方自承認這他搞錯了。
>7、天有柱、地有基?
>〔伯:26:11〕"天的柱子因他(神)的斥責震動驚奇。"
>〔伯:38:4〕"(上帝對約伯說)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
那裏呢?你
>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
拉在其上?
>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
>這一段,令人想起了中國的神話:天圓地方,天是靠根柱子支撐著
的。原教
>旨主義者要我們相信聖經上的每一句話,看來連天文學、地理學都
得改寫了。
光明頂解釋:
這一段表現出方先生的自大。聖經無疑是遠古的作品。基督徒從來不
隱瞞這個事
實。方先生既然知道中國古時說天圓地方,就知道古人與現代人的思
想有差別。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誠實的人,要從這種差異中,找到原作者的意
思,而不是說
什麼「原教旨主義者」的話。
「原教旨主義者」經光明頂處求問,最後發現是回教的極端派。基督
教根本
沒有什麼原教旨主義。充其量只能說有一種「基要主義」
Fundamentalism. 而基要
派的基督徒,主張的思想與方先生所描述的現像有非常大的區別。
按基督徒的看法,世界上的人只有兩種,就是相信聖經的人和不相信
聖經的人。
相信聖經的人,就要全部相信。不相信的人,就是不相信。用不著冠
上什麼原教
旨主義。
不管是那一個基督徒,從來沒有人主張要改寫天文學和地理學。基督
徒也有很多
從事天文學和地理學的學者。他們從來不覺得需要改變聖經,或者改
寫天文、地
理,去配合聖經。這個說法,只是方先生希望打擊基督信仰的技巧。
對信仰本身
一點也不發生任何影響。跟從聖經、完全相信聖經的基督徒,不但不
影響他
們的學術成就,反而因為誠實、謙卑,比許多不誠實的人更容易發現
事實的真像,
並且因為腳踏實地,學問建立得更好,因而容易成為偉大的學者。
難怪聖經說:「相信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8、地球是平的?
>〔太:4:8〕"魔鬼又帶他(耶穌)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
的萬國與萬
>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萬國",查英文版,指的是世上所有的王國(all the kingdoms
of the world)。
>地球是球形的,不論站在多高的山上,都不可能看遍整個地球,只
有地球是平
>的才有可能。顯然聖經的作者認為地球是平的,但是遠在此之前,
希臘學者已
>經知道地球是球形的,並且準確地測出了它的半。
光明頂解釋:
這一段聖經原來就是一大堆的比喻和像徵性的說法合在一起形成的。
耶穌無疑是
在講到他自己面對的引誘。耶路撒冷附近沒有一座山可以稱得上是
「最高的山」
但是在靈性世界,人很容易登上最高的山。不需要攀爬,不需要行
走,就在你
心。每一次你趾高氣昂,心滿意足的時候,你都是登上了心靈的高
峰。耶穌在
受浸的時候,有鴿子降在他身上,為他施浸的人說他是神的愛子,要
用聖靈為人
施浸。耶穌當時真是天之驕子,如果換了我們,也趾高氣昂,不可一
世。這就
是登上高山。
方先生在寫這篇文章的前後,一定也是登上高山。因為他的文章似乎
暫時把
基督徒打得落花流水。所以他也趾高氣昂,不可一世。但是後來他卻
遇上了對
手,把他駁得無話可說。所以一直到現在,再也看不見方舟子在基督
徒網頁上
出現了。並且方舟子的這「老三篇」無疑的解決了許多慕道朋友的疑
團,帶
領了不少人相信耶穌。我們真要感謝方舟子的功勞。
直到今天,每一個要相信耶穌的人都面對世界榮華的引誘。魔鬼一貫
的
手法,就是把世界上的榮華富貴都放在人面前。好像人只要不相信耶
穌,全世界
都是你的。但是其實就算不相信耶穌,全世界也不是你的。反而因為
犧牲原則
,放棄真理,面對生命的失落和人生的空虛。
>9、上帝就是魔鬼?
>〔撒下:24:1〕"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
他吩咐人去
>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太人。"
>〔代上:21:1〕"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
們。"
>根據上下文,這兩段話描述的是同一件事。這激動大衛的究竟是耶
和華還是撒
>但?或者耶和華就是撒但?
光明頂解釋:
關於這一段聖經,涉及一個神學的問題,也是很實際的問題。就是我
們都常常
面對的一個問題。每次我們遇見困難、痛苦、死亡的時候,基督徒都
說:「不
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例如一個年紀輕輕、又非常虔誠的基督徒,
忽然發現
有癌症。留下一個妻子和不滿三歲的兒子。我們都問:「神為什麼讓
這種事
臨到他身上。」
但是雅各書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
試探,他
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的。」
在猶太人的歷史上,他們都發現這個問題。神當然是最終極的統治
者。一切事
最後都歸到神身上。但是邪惡是不是也要歸到神的身上呢?撒母耳記
下的作者
認為萬有都歸神掌管。歷代志上的作者則指出邪惡是魔鬼的工作。到
了新約,
雅各確認神不把邪惡帶給人。神只是導人向善。邪惡是魔鬼的工作。
犯罪是
人被私欲牽引誘惑。
所以神學界發展出一個說法:神的啟示以人的認知為限制。舊約時代
的以色列
人,因為對神的認識不清楚,所以說出局部的真理。直到新約時代,
耶穌來
了,他才把一切真理都解釋清楚。
>10、上帝能不能看見?
>說法一:可見
>〔創32:30〕"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出24:9〕"摩西、亞倫、拿答、亞比盧,並以色列長老中的
七十人,都
>上了山。他們看見以色列的神,……他們觀看了神,他們又吃又
喝。"
>〔出33:11〕"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象人與朋友說話
一樣。"
>〔出33:23〕"(上帝對摩西說)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
就得見我的
>背,卻不得見我的面。"
>〔摩9:1〕"我看見主站在祭壇旁邊。"
>說法二:不可見
>〔出33:20〕"(耶和華)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
見我的面
>不能存活。"
>〔約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
表明出來。
>"
>〔提前6:15〕"到了日期(最後審判),那可稱,獨有權能的
萬王之王
>、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
看見、也是
>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
光明頂回答:
首先,我們要清楚創世記出埃及民數記,都是摩西的作品。同一個人
的作品不自相矛盾。摩西自己都說他沒有看見神的榮耀。神始終沒有
讓他看。充其量只讓他看見神的背。
但是什麼是「看見」?什麼是看見神?我看摩西的看見,都是像徵性
的說法。要不然他就不那麼苦苦哀求神讓他看一眼了。而神怎麼回答
他呢?神把他放在磐石中,用手遮掩,好讓他只看見神的背,看不見
神的面。
這又是什麼意思呢?我看這是說:無論你多偉大,甚至行過神跡,好
像摩西那樣。但是你始終不能在事情發生之前,認識到這件事是神的
手在那工作。你總要等到事情過去之後,回顧起來,才發現其中有神
的榮耀。
新約所說的話是真的。「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懷的獨生子,
將他表明出來。」
駁斥方舟子「錯誤百出的聖經(二)」
這是前面未解釋的
>〔創7:1〕"耶和華對挪亞說:'......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
公七母;不
>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
以留種,活在全
>地上;……"
>〔創7:8〕"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
蟲,都是一
>對一對的,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裏進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亞
的。"
>有人說,後一條"一對一對"也可以理解成是七對分成七次,一對一
對地進入
>方舟,所以與第一條並不矛盾。好,有點道理,但是在前面上帝對
挪亞還吩咐
>過一次,明顯地說是一對:
>〔創:6:19〕"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
帶進方舟,
>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
各從其類;
>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裏,好保全生命。"
>還是自相矛盾。
光明頂解釋:
什麼叫「算是有點道理」?有道理就有道理,沒有道理就沒有道理。
這樣講法
不誠實。用這樣講法,只是表示自己經錯了。但是死不認錯。
一點也不矛盾。第六章是挪亞在開始建方舟的時候得到的命令。第七
章是挪亞
在大洪水之前得到的命令。按照第六章的命令,諾亞開始建方舟。並
且宣傳洪
水要來的資訊。在這段時間,他開了一家動物園,把所有的活物都一
對一對
的養在園。創世記看不出這段時間有多久。(我的印像似乎是一百
年。有其
他的經文提到這一點,一時間找不到在那兒)總之挪亞在這段時間,
建了一
艘碩大無比的方舟子。建這麼一艘方舟子,當然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到了洪水
快來的時候,他的動物園動物數目,已經繁殖得相當驚人了。所以神
要再次
規定他:潔淨的每種七公七母,不潔淨的每種一公一母。
>11、誰殺了歌利亞?
>〔撒上17:4〕整整一章描述大衛怎樣殺死歌利亞。
>〔撒下21:19〕"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恒人雅雷俄
珥金的兒子
>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
>這個戰功究竟屬於誰?
光明頂解釋:
看聖經要注意上下文。解經學家一致指出,撒母耳記下21:19的
記載,是跟
著21:15而來的。在那,大衛已經年老,身體疲乏,容易戰死。
他的軍隊
為了保護他,不再讓他出戰。十八節有兩個字非常重要:「後來」。
聖經有相同的名字、地名、國名,甚至相同的外形,一點也不希奇。
21:22清楚
說了:「這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仆的手下。」所
以第一個
迦特人哥利亞,被少年的大衛殺死。這個哥利亞的兒子也有一個叫哥
利亞的。後
來希望為父報仇,想不到死在伊勒哈難手下。
兩件事的差別,在撒下21:19的那個哥利亞,是死在歌伯。而撒上
17:1記載,少
年大衛所殺的哥利亞,是在猶大的梭哥。是兩件不同的事。
>12、上帝試不試探人?
>〔創22:1〕"這些事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
>〔雅1:13〕"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
被惡試
>探,他也不試探人。"
光明頂解釋:
前面已經說明瞭,神不試探人。並且說過人對神啟示的瞭解,受到人
自己知識
的限制。而這提到的創世記事件,與前面討論的事稍有不同。這所說
的神
要試驗亞伯拉罕,是引到善道上的試驗。其中沒有犯罪的問題。
試探與試驗不同。例如:你學習了一個月,老師給你一個月考。於是
你受到
老師的考驗了。你在考試的時候,發現有一題不,就想偷看隔壁的同
學
怎麼答的。這就是落入試探的引誘了。
你能不能說你作弊是老師給你考試的緣故?當然!那強辯的同學可以
這麼說。
但是考試不是要你作弊。作弊是你自己選的。老師不應該為你作弊負
責。
我想這麼簡單的道理,方先生一定明白吧!
13、有沒有人升過天?
〔王下2:11〕"他們正走著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
以利亞就
乘旋風升天去了。"
〔約3: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光明頂解釋:
約翰福音3:13的英文聖經說:"No one has ascended into heaven
but he who
descended from heaven, the Son of man." 中文翻譯應該是:除非
一個人是從天
上來的,就不可能升天上去,也就是指人子。
從這種翻譯來看,耶穌所說的話,和列王記下2:11一點衝突也沒有。
如果以利
亞是從神而來的,當然也可以升到天上去。
>14、我們究竟應該怎樣回答愚昧人?
>〔箴26:4〕"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
樣。"
>〔箴26:5〕"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
慧。"
光明頂解釋:
古猶太人的解經學者,自古都認為這兩節聖經,一節是用在世俗的事
上,一節
是用在靈性和信仰的事上。所以對那些在信仰上自作聰明的人,就不
要回答
他。免得你變得和他一樣愚昧。好比那些動物分類的話,有些人就按
著方先
生的話去給他分類。結果越答越笨。
但是在屬世的事上,好比有些人處理銀行帳目不清楚,你要教他怎麼
處理,
必須按著他的愚妄話去說明。例如有一個人去買義大利薄餅,夥計問
他:「
你要我切成塊呢?還是八塊?」這個人回答說:「切塊好了。八塊太
多
我吃不完。」夥計就按著他的話,切成塊。
但是現代的基督教解經學者,對這兩節聖經的看法,認為這兩節聖經
是相輔
相成的。在不同的時機,要用不同的對策。免得把自己攪得一團糟。
>15、擔子該怎麼擔當?
>〔加6:2〕"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
律法。"
>〔加6:4〕"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
己,不在
>別人了,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光明頂解釋:
基督徒的美德是:我們要顧到別人的重擔。但是我們自己的擔子,要
儘量自
己去解決。雖然我們不指望別人幫忙,但是有愛心的其他基督徒自然
伸手。
在這種時候,我們就格外感激。當然這種美德,對完全不瞭解基督徒
犧牲
精神的人來說,很不可思議。人怎麼不計較自己的得失,一方面不要
人幫
忙,一方面又幫別人的忙。這樣不求回報,不是自己吃虧了嗎?
我想這兩節聖經成為方先生的問題,是因為他自己沒有這種經驗。這
種美
德,除非接納耶穌,通常人很難作到。如果勉強作,一段時間之後發
現沒有
回報,就心灰意冷。
>16、上帝不後悔?
>〔撒上15: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
因為他迥
>非世人,決不後悔。"
>〔瑪3:6〕"因為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
亡。"
>〔雅1:17〕"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
的,從眾光
>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創6: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拿3:10〕"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
悔,不把
>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光明頂解釋:
先拿創世記6:6說明。這這個「後悔」,原文的意思是「憂傷」。經
文是說:
神看到人的行為都是罪惡,就心憂傷。但是從人性的表達來說明「神
性的愛
對人的罪的反應。」
17、所羅門有多少督工?
〔王上9:23〕"所羅門有五百五十督工,兼管工人。"
〔代下8:10〕"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監督工人。"
光明頂解釋:
王上9:23督工,用的字是希伯來文的Keth原意是高級監工。只有以色
列人
才可以擔任。
代下8:10的督工,用的希伯來字是Keri原意是監工的通用名詞。包括
以色列
的高級監工和迦南人的工頭。
(參考Keil-Delitzsch, The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Vol 3, page335.
Eerdmans, 1983)
18、所羅門有多少套車的馬?
〔王上4:26〕"所羅門有套車的馬萬,還有馬兵一萬二千。"
〔代下9:25〕"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千棚,有馬兵一萬二千。"
中文版在第一句沒用"棚",第二句用"棚",大概是想暗示一棚馬等於
十匹
。查英文版,兩處用詞一樣,都是stall,所以第一句也應該翻譯
成"馬萬棚"。
光明頂解釋:
首先,我們要知道列王記是北國以色列的史家記載的。歷代志是南國
猶大記載
的。兩國在分裂之後,就像仇人一樣。雖然也有短暫的和平。但是打
仗的時候
居多。兩國的關係,就像大陸和臺灣一樣。在這種時候,史家一定要
講些自己
的長處,或損敵人幾句。所以文章描述有出入難免。特別是有關軍事
設施,一
定有些貶抑的意思在其中。
>19、沙拉是亞法撒的兒子還是孫子?
>〔創11:12〕"亞法撒活到三十五歲,生了沙拉。"
>〔路3:36〕"沙拉是該南的兒子;該南是亞法撒的兒子;"
光明頂解釋:
注意,一個人有兩條血脈。一條血脈是母系,一條血脈是父系。另
外,希伯
來文的「生了」和「兒子」,都有隔代的可能性在其中。所以兒子可
以是孫子、
曾孫、玄孫。「生了」,可能是他自己生,也可能是他的兒子生。這
也是為什麼
不可以把聖經的每一個人幾歲,生了誰是他兒子等等加在一起,計算
從亞
當到現在有多少年的緣故。曾經有人加過,得到一個六千年的數位,
就預言到
二零零年世界就要結束。但是這種做法,完全忽略了希伯來文的原
意。
>20、從約沙法到約旦,一筆糊塗賬
>〔代上3:11〕"約沙法的兒子是約蘭;約蘭的兒子是亞哈謝;亞
哈謝的兒
>子是約阿施;約阿施的兒子是亞瑪謝;亞瑪謝的兒子是亞撒利雅;
亞撒利雅的兒子
>是約但"
>〔太1:8〕"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亞;烏西亞生約旦"
光明頂解釋:
這完全沒有糊塗,而是方先生自己糊塗,不知道希伯來人的家譜,有
父系母系
的不同。其實任何人都知道,你是爸爸的兒子,也是媽媽的兒子。你
是你祖
父的孫子,也是你外祖父的孫子。並且你還是你祖母的孫子,你外祖
母的孫子
。只要三代,就已經可以找出種不同的譜系了。那有什?糊塗帳?
光明頂反駁方舟子「錯誤百出的聖經(3)」
>21、上帝慈悲嗎?
>[詩145:9?]"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
的。”
>[耶13:14]"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彼此相碰,就是父與子彼此
相碰
>;我必不可憐,不顧惜,不憐憫,以致滅絕他們。”
光明頂解釋:
可不要以為神好欺負。你如果犯罪,神絕不寬待。聖經說:「就是天
使犯了罪,
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
(彼後2:4)
聖經又說:「落在永生神手裏,真是可怕的。」(我一下子想不起來
是那一節了)
22、耶穌等於還是小於上帝?
[約10:30]"我與父原為一。”
[約14:28]"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
是比我
大的。”
光明頂解釋:
這可不是聖經解釋問題。這是把數學和人倫關係混在一起的緣故。怎
麼說合
一的兩個人不可以一大一小?我妻子比我小一歲,我們兩個人不是合
一的嗎?
23、巴沙死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
[王上16:6]"巴沙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得撒。他兒子以拉接續他
作王。
”“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巴沙的兒子以拉,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王
共二年。”
[代下16:1]"亞撒三十六年,以色列王巴沙上來攻擊猶大,修築
拉瑪,
不許人從猶大亞撒那裏出入。”
光明頂解釋:
年代的衝突在列王記和歷代志裏層出不窮。解經學者認為很多這種衝
突,是
因為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計算紀元的方法完全不同。就好像臺灣用
民國紀
元,大陸用西元紀元。於是民國八七年,就成了西元九十八年。有了
十一年
的差距。如果我說,我生在36年。就有可能是六十三歲或者五十一
歲。如
果我不幸十年後過世了。怎麼?九八年過世的光明頂,怎麼可以在死
了以後
還可以在網上和方舟子爭辯?豈不是光明頂死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
>24、亞哈謝幾歲登基?
>[王下8:25]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十二年,猶大王約蘭的兒
子亞哈
>謝登基。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
>[代下22:2]"亞哈謝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
年。”
光明頂解釋:
最簡單的解決辦法,是承認這是一個抄寫錯誤,因為經文可以很清楚
看出來。
約蘭登基的時候卅二歲,作王八年(代下21:5,20),死時四十歲,不
可能有一個
兒子四十二歲。但是就算是抄錯了,按照列王記的記載,這個人是廿
二歲
登基。約蘭當時四十歲,並且22:1又說他還有眾兄長。也就是說,他
至少
有兩個哥哥。如果他是廿二歲,約蘭生他就是十八歲。懷孕的時候約
蘭十
七歲。他還有哥哥,那麼最接近他的哥哥最少要在約蘭十六歲的時候
就懷
孕。更年長的哥哥就要在約蘭十五歲的時候懷孕。如果眾兄長多過三
個,
約蘭就生不出來了!當然還可以解釋作多妻來解決這個問題。但總是
讓人
覺得沒有辦法完全信服。一個人在還沒做王之前,已經多妻?這又和
猶太
常理不合。
這個問題早在幾百年前就被聖經批判學者大力攻擊。所以聖經學者花
了很多
努力,想要解決這個問題。這裏的爭議,在於這一節聖經的主詞在那
裏。
還要加上瞭解猶太人到底怎麼用這個「兒子」一詞。
請看這節聖經的中文:「亞哈謝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二歲,在耶路撒冷
作王
一年;他母親名叫亞他利雅,是暗利的孫女。」因為這一節聖經有一
個名
字「暗利」。在中文聖經裏,暗利放在最後。但是希伯來文裏,這個
暗利
才是主詞。作者絕不會吃飽了飯沒事,把個遠親暗利的名字寫在這
裏。暗
利是暗利王朝的第一個王。經文可以翻譯作:「暗利王朝四十二年,
亞哈謝
(亞他利雅,暗利之孫女之子)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
我想凡是學過第三外語的人,一定都瞭解一個句子裏有成串的「名字
群」
的時候,是翻譯的人最頭痛的一件事。因為你很難決定那一個字是主
詞。
那一個人是第二主詞,那一個人又是受詞或第二受詞。
我這解釋可不是我自己發明的,是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裏面
的。
Keil - Delitzsch的解經注釋裏,有更多的說明。就不一一翻出來
了。
>25、誰是約西亞的繼承人?
>[代下36:1]"國民立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在耶路撒冷接續他父
作王。
>[耶22:11]"因為耶和華論到從這地方出去的猶大王約西亞的兒
子沙龍
>,就是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的”
>耶和華記混了?
光明頂解釋:
按照解經學者的分析,有好幾種理論被人提出來解釋這個問題。我個
人看了這
些理論之後,覺得最可信的是:約哈斯原名沙龍。就位之後就用約哈
斯作年號。
這和中國君王就位前和就位後的名字不同一樣。但是因為他只作王一
個月,人
民對他的印像仍然是沙龍。耶利米是民間的先知,不會跟著官方的規
定跑。所
以仍然稱他沙龍。
>26、那是誰的三十塊錢?
>[太27:9]"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
就是
>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
這是照著主
>所吩咐我的。”
>[亞11:12]"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撒迦利亞)的工
價。耶
>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
這三十塊
>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耶利米書沒有這些話)
光明頂解釋
好!到底耶利米有沒有買一塊匠的地?請看耶利米32:6-15。並且
耶利米也用
匠作比喻。請看耶利米書18:2。馬太福音記載的,是撒迦利亞書的
話。但是
別忘了,當年的猶太人不像我們,可以人手一冊查考聖經。他們只有
在安息日
才可以到會堂裏去和其他人一起背誦聖經。所背誦的經文,都是一節
一節單獨
記在心裏。現在賣耶穌的猶太把錢丟在聖殿裏,祭司長用這錢買了一
塊匠的
田,就一次應驗了三節經文。其中兩節記在耶利米書。而耶利米買
匠土地的
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詳。當年作者面對一個問題:所寫的文章,必須
是為人容
易背誦的形式。不能作太多解釋。因為當年攜帶聖經沒有像現在這麼
容易。
耶利米既是大先知,撒迦利亞之名又少有人知,就在三段聖經中選耶
利米作應
驗的經文吧!
再者,別忘記寫聖經的是有一個「人」當作者。把這個作者和耶和華
神劃上等
號未免以偏概全。我們相信聖經作者記下了神的真理。作者所寫的文
字裏,
表達了神的資訊。請參閱我所寫的「神怎樣默示聖經作者寫作?」
>27、究竟要不要智慧、聰明?
>[箴4:7]"智慧為首,所以要得智慧,在你一切所得之內,必得聰
明。”
>[哥前1:19]"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
人的
>聰明’”
>28、聰明人有福嗎?
>[箴3:13]"得智慧,得聰明的,這人便?有福。”
>[傳1:18]"因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
傷。”
光明頂解釋:
聖經裏的智慧一向有兩種定義。一種是信仰上的(屬靈)智慧,一種是
知識的
(屬世)智慧。所引的箴言書,明顯是說到信仰的智慧。傳道書則是提
到和知
識相彷的智慧。同理可解哥林多前書和箴言書的所謂衝突。
這個問題會成為問題,是因為讀聖經的人對希伯來文的文字不熟悉。
如果
查查希伯來文字典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所以我在怎樣讀聖經一文
裏,開
宗明義第一件事,就是要瞭解文意。
>29、約雅斤幾歲登基?
>[王下24:8]"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
個月。
>[代下36:9]"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
零十天
光明頂解釋:
不只是我們的聖經有這種問題,主前二百多年猶太人的七十士譯本
(希臘文)
和主後第一世紀耶柔米翻譯的第一本拉丁文聖經也有同樣的問題。但
是有少數
的希伯來聖經,?利亞文聖經、和阿拉伯文聖經譯本,比上述三種聖經
譯本譯得
早些,他們的年代則一致。都在代下36:9記載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十
八歲。
按照這種情況判斷,這個十八歲和八歲的錯誤,是抄寫的錯誤。錯誤
發生的年
代,大約是主前二百年到二百五十年。由於七十士譯本選了一個有錯
誤的版本
來翻譯,希臘文當時大行其道,七十士譯本就成了當年的主要聖經。
後來的譯
本都根據七十士譯本。所以就把錯誤留傳下來了。
>30、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
>嚴要求:
>[太12:30]"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
分散的
>。”
>寬要求:
>[可9:40]"不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路9:50]"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
你們
>的。”
光明頂解釋: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上下文不看,當然會有這種感覺。太12:30是說
到法利賽
人說耶穌是靠鬼王趕鬼。所以耶穌用比喻說:好比要去搶奪壯士的
家,一定要
先把壯士捆住。在魔鬼手中搶奪魔鬼的奴隸,一定要先把魔鬼綁住。
「不與我相
合的」就是指魔鬼。「就是敵我的」還是指魔鬼。所以耶穌的目的,
在解釋他
不可能與魔鬼合作去趕鬼。
但是馬可9:40與路加9:50是說到那些奉耶穌的名行異能的人。耶穌
說:他們既
然肯用我的名去行異能,當然不可能反對我們。所以要接納他們。
(另見:宗壇對方舟子文章的討論)
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四)」
作者:光明頂
>31、耶穌死時穿什麼顏色的衣服?
>[太27:28]"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約19:2]"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光明頂解釋:
兵丁給耶穌穿上紅袍,一般解經學者都說,這件袍是羅馬士兵的戰
袍。顏色
毫無疑問是紅色。給耶穌披上的這件袍,是件褪色的舊袍。目的是要
戲弄耶
穌,要稱呼他猶太人的王。但是當時王袍的顏色不是紅色,是紫色。
一件紅
色的戰袍怎麼可以稱為王袍呢?這就是他們使用舊戰袍的緣故。因為
褪色的
戰袍,和褪色的王袍顏色相差無幾。所以馬太說是紅色袍子沒錯。約
翰按他
們戲弄的目的,說這是件紫袍也沒錯。由於已經褪色,褪色紅袍和褪
色紫袍
相差不多。(參考Matthew Henry's A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5,
Revell, original 1721, newly printed 1980)
>32、耶穌死前喝的什麼酒?
>[太27: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
喝。"
>[可15:23]"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卻不受。"
光明頂解釋:
「苦膽」在此作形容詞用,形容沒藥的苦味,沒藥是實際上用在酒中
的藥材。
目的是止痛。所以耶穌□了就不喝。他要撐到最後一刻都保持清醒。
再者,這
種酒由於是給死囚喝,所以是作壞了的酸酒。別的福音書也寫成醋。
都是同一
種東西的不同寫法。
>33、耶穌最後說了什麼話?
>[太27: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
撒巴各
>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又
大聲喊叫,氣
>就斷了。"
>[路23: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
裏。'
>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約19:30]"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
交付
>神了。"
光明頂解釋:
幾次發生問題,都在希臘文的Aorest Tense. 這種英文譯本通常譯
作過去式的
時態,其實在希臘文裏不只是過去,而且還包括一種斷續的動作。意
思是說,
這句話的動作,不是即時相連。中間還有其他的動作沒有包括在內。
如果是持
續,連接的動作,希臘文就使用現在式。所以路加的「大聲喊叫,氣
就斷了。」
不表示大聲喊叫和氣就斷了中間沒有講別的話,或沒有作其他的動
作。
耶穌的十架七言,多少年來被太多的詩人拿來作歌頌贊。次序和關係
有許多牧
師研究過。也有許多人用來作講道的題目。絕大多數人都清楚的認
識。所以通
常沒有人拿來爭論。因為這件事沒有成為一個爭論的問題。大多數的
爭論者,
都會研究清楚,才把問題提出來,不會自取其辱的把一個明明錯的問
題,提交
給大家去駁斥。
>34、耶穌復活後誰在空墓旁邊?
>[太28:1]抹大拉的馬利亞,那個馬利亞和一個從天而降的天
使。
>[可16:1]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一個坐在墳幕
裏的少年
>[約20:1]抹大拉的馬利亞,西門彼得,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
和兩個坐
>在墳幕裏的天使。
光明頂解釋:
耶穌復活後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到現在已經兩千年。除了當時有上述
的幾個人
在不同的時間出現在空墓旁之外,還有十字軍東征、朝聖的基督徒、
回教徒、
以及現代的觀光客。(雖然他們可能去的空墓,有可能不是原始的空
墓。)再加
上許多無心經過空墓旁的人。這些人都是在不同的時間出現在空墓
旁。由上述的
三段經文來看,抹大拉的馬利亞停留在空墳旁最久。其他人都是來來
去去。但是
連抹大拉的馬利亞最後都離 了。
所以方舟子問:「耶穌復活後,誰在空墓旁邊。」我可以說,有成千
上萬的人
在空墓旁邊出現過。而不同的時間,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組合。這一
點我一點
也不明白方先生的論點在那裏。因為人是活的,會運動,會離 。就
算是當天
聽說耶穌屍體不見了,一定也會有許多人跑去看看是怎麼回事。沒有
記載在聖
經中的其他組合一定也曾經出現。只是我們不知道。這種論點一點也
不能證明
聖經有錯。只能證明發問的人已經迷信聖經有錯到一個饑不擇食的地
步。
>35、猶大是怎?死的?
>[太27: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
>[徒1:18]"這人(猶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
仆倒,
>肚腹崩裂,腸子都流了出來。"
光明頂解釋:
猶大吊死以後,有一段時間沒有被人發現。所以他的屍首在繩子上腐
化,跌下
來的時候,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看見的人,有些只報告吊死,
有些報告
肚腹崩裂,腸子流出來。人死了以後,什麼事都會發生,別人對他的
死因,也
是各有各的說法,這種現像,除非當事人出面,誰都沒有辦法澄清。
而死人又
不會講話。讓他去吧!
至於使徒行傳1:18的話,又是希臘文的斷續過去式。前面已經說過。
這幾件事
都不是同時發生的。並且不是同一人個做的。使徒行傳1:18用簡單的
描述方法,
在一句話裏把整個事件都報告出來。
>36、是誰買了血田?
>[徒1:18]"這人(猶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
仆倒,
>肚腹崩裂,腸子都流了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
以按著他們那裏
>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太27: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祭司長拾起
銀錢來
>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
的一塊田,為
>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
光明頂解釋:
這裏又有一個希臘文的文法問題。希臘文除了斷續過去式、現在式、
完成式、
將來式之外,還在每一種時態中,都有反身和被動式。也就是說,一
件事,
如果用了這種字尾,就表示這個動作有自己做的,和別人做的兩種可
能性。
很多時候,這種情形不太明顯。例如,如果說:我去吃飯。在希臘文
中,有
可能是我自己去吃的飯。也有可能是別人叫我去吃飯。要看上下文才
能知道
到底是反身,或者是被動。
猶大出賣耶穌的價銀,很清楚的已經被他交還給猶太人。出面買血田
的是
猶太官府。但是買的時候,用的名字是猶大。因為官府不願背負出買
耶穌
的罪責。你說,是誰買的田吧!
>37、雞叫了幾遍?
>[可14:68]"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彼得就發咒
起誓的
>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
穌對他所說的
>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太26:74]"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
雞就
>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
就出去痛哭。
>"
>?路22: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正
說話
>之間,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
話:'今日雞叫以
>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約18:27?"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光明頂解釋:
如果只是單純的問我,這幾段經文,那一段作準,我會說:馬可是彼
得的秘書。
通常解經學者都說,馬可福音就是彼得口傳福音的文字本。彼得自己
當然比誰都
清楚雞叫了幾遍。所以應該是雞叫二遍以前,他三次不認耶穌。
但是這雞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認耶穌,太過繞口。當年的人沒有我們
這種福氣,
可以一人一本聖經拿在手上,到裏面去找矛盾。他們完全靠背誦聖
經,才能把
福音傳出去。在這種情形下,簡化內容非常重要。我最近教人背誦一
分福音的
大綱。最大的問題就是記不住。如果再加上雞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認
耶穌這種
繞口令,就真會讓人氣結。所以簡化本的作者就說,雞叫二遍真的那
麼重要嗎
?三次不認耶穌才是重點。就算只背誦「雞叫之前,三次不認耶
穌。」也不否
認在這次雞叫之前還叫過一次嘛!所以就這麼定論了。
>38、只看到光還是只聽到聲音?
>[徒9:7]"同行的人站在那裏,說不出話來,聽見了聲音,卻看不
見人。"
>[徒22:8]"我回答說:'主啊!你是誰?'他說:'我就是你所逼
迫的
>拿撒勒人耶穌。'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
話的聲音。"
光明頂解釋:
這裏又是希臘文文法的問題。他們的名詞有一個屬格,英文沒有這種
屬格。
中文也沒有這種屬格。這種屬格,翻譯作:「聽見,卻沒有聽明
白。」「看見
卻沒有看清楚。」其實只是一個字,加上一個字尾。就把這個字,變
成聽見,
卻沒有聽明白了。而這兩節聖經裏,這種屬格就出現了不下四次之
多。如果
再加上名詞、冠詞的屬格變化,這一句裏至少有十二次這種「有聽沒
有見」
「有看沒有見」的字尾變化。
如果一一都翻譯出來,你可以想像這短短的幾個字,可以變成多少中
文。保
羅說到那些人聽見沒有聽明白,看見沒有看清楚。也說到他自己聽見
又聽明
白,看見又看清楚。每一個人都加上了說明。可以說是小心到極點。
因為他
是在國王面前或法官面前申訴。必須字字小心。研究希臘文的時候,
這一句
話是最清楚的genitive case 的學習。幾乎每一個學希臘文的學生,
都一定要
學這一句話。
翻譯最貴簡潔。所以難怪這兩節聖經翻得簡單明瞭了。至於光和聲
音,按照
希臘文看,是又有光,又有聲音。
這兩節聖經,應屬於瞭解或徵詢的問題,對信仰完全不起衝擊的作
用。按方
先生的意思,他選這兩節,是覺得這裏有一個大衝突。但是他既然沒
有多加
說明,我也猜不出來衝突在那裏。
>39、做好事要不要讓人知道?
>[太5:15]"(耶穌說)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檯上,
就照亮
>了一家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
便將榮耀
>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太6:3]"(耶穌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
的;要叫
>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光明頂解釋:
耶穌要基督徒做好事,但是不要把光榮歸給自己。連馬太福音6:3也
是用同樣
的一個原則開始的。耶穌用施捨的財主在施捨的時候在前面吹號作起
頭。所以
我們就看出耶穌的目的,在於行善不欲人知。他用了左手行善不要叫
右手知道
作比喻。當然世界上絕對不可能有一個人左手行善右手不知道。由此
可見耶穌
是在作比喻。
基督徒行善,要把榮耀歸給神。不要歸給自己。這是耶穌作這個說明
的原因。
>40、耶穌首次佈道是在山上還是山下?
>[太5:1]"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
跟前,
>他就 口教訓他們,說(佈道內容略)”
>[路6:17]"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同站的有許多
門徒,
>又有許多百姓,……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佈道內容略)”
光明頂解釋:
聖經學者早在一千八百多年前,就已經發現兩段聖經的相似。他們把
馬太福音
的這段講道,稱為登山寶訓。路加福音的講道,叫做耶穌講道。兩者
有顯著的
不同。講道的地方不同,時機不同,內容不同,重點強調不同,連聽
眾也不同
。所以是完全不同的兩次講道。
方先生問:耶穌的首次佈道是在山上還是在山下?我猜他的目的,不
是要人確
定是在山上還是山下,而是要證明聖經自相矛盾,連講道的地點都拿
不定主意。
但是方先生一開始就問錯話了。因為耶穌的這兩篇講道,都不是他的
第一次。
先從馬太福音來看,登山寶訓的前一章廿三節就說:「耶穌走遍加利
利,在各
會堂裏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他的名聲就傳
遍了
利亞。」在會堂裏教訓人是不是講道?當然是。所以耶穌的第一篇講
道,明
顯不是在山上。再看路加福音五章一節,也就是記載耶穌講道的前一
章,經
文說:「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講神的道。」所以
路加福
音這篇講道,也不是耶穌的第一篇講道。
那麼我們要解決另外一個問題,既然說這是兩篇講道,有許多不同,
又為什
麼有這麼多相同呢?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旅行佈道的講員,都有這
種經驗,
他們只要預備幾篇講章,去不同的地方,看聽眾作不同的調整,但是
只要幾
篇,就可以用一整年。這和駐堂牧師不同。駐堂牧師每一篇講章一定
要不
連比喻、例子都不可以一樣。不然大家一定會在散會後拉住他說:
「牧師!
你講的這一句我聽過了,那個比喻我聽過了。這篇大綱我聽過了。」
甚至連
執事會都會抗議,要牧師不可以這麼偷懶,經常炒冷飯。
耶穌當年的聽眾不像今天這麼機動化。耶穌顯然是使用同樣的許多例
子,對
不同的對向講不同的道。
>41、會有多少年的饑荒?
>[撒下24:13]"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
的饑
>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
>[代上21:11]"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
你可
>以隨意選擇。或三年的饑荒;或敗在你敵人面前,被敵人的刀追殺
三個月……’”
光明頂解釋:
中文聖經在這裏和其他版本聖經稍有出入。撒下24:13 的NIV新國際
譯本就是
三年的饑荒。現代中文譯本也採用三年,和代上21:11一致。其實這
種出入,早
在主前二百年已經存在了。舊約聖經首次譯成希臘文的時候,已經採
用了三年
的饑荒。時為主前二百年。
所以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採用三年,放棄七年的說法。其實看看全
文,也會覺
得三年合理。因為迦得給的選擇,是三種災難,每種災難都有三個時
段的刑罰。
三年饑荒,三月追趕,三日瘟疫。難怪現代譯本都採取三年的譯法。
方先生在這裏真是提出了一個聖經翻譯的好問題。值得鼓掌。
>42、義人該活還是該死?
>[詩92:12]"義人要發旺如棕樹,生長如利巴嫩的香柏樹。他們
年老的
>時候,仍要結果子;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好顯明耶和華是正直
的。”
>[賽57:1]"義人死亡,無人放在心上;虔誠人被收去,無人思
念。這義
>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
光明頂解釋: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這兩段文字的性質。詩篇是詩歌,詩歌多半表達人
的盼望。
以賽亞書是先知書,通常表達神的啟示,先知的教訓。兩者之間有很
大的不同。
任何人都知道義人不是一帆風順。反而是惡人常常享長壽。所以賽亞
書所說的
是事實。
>43、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嗎?
>[箴10:27]"敬畏耶和華,使人日子加多;但惡人的年歲必被減
少。義
>人的盼望,必得喜樂;惡人的指望,必至滅沒。耶和華的道,是正
直人的保障,卻
>成了作孽人的敗壞。義人永不挪移;惡人不得住在地上。”
>[箴12:21]"義人不遭災害;惡人滿受禍患。”
>[詩55:23]"神呵,你必使惡人下入滅亡的坑;流人血行詭詐的
人,必
>活不到半世,但我要倚靠你。”
>[詩73:3]"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
候,沒
>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他們不象別人受苦,也不象別人
糟災。……看哪
>,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
>[來11:39]"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
許的;
>因?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好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
全。”
光明頂解釋:
這些問題,仍然要從經文的性質去判斷。箴言是所羅門王把當年流行
的成語,
都收集成冊,叫做箴言。成語有成語的性質。不能隨意判斷。但是多
年的流傳
,總有他的原因。你說這些成語,是反映民間的智慧也好,或許也可
以說是世
人對世事無奈的反應。
詩篇有很多反映了詩人心情的喜怒哀樂。很多時候唱的人會熱淚盈
眶。因為能
夠引起共鳴。其中有多少屬神的智慧,就需要用屬靈的眼光去判斷。
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可以用聖靈給他的新生命,從一篇看來沒有
問
題的詩篇裏,體會到人生的意義。也可以從詩人的痛苦、埋怨裏,看
見
自己裏該怎樣避免造成痛苦的原因。但是很多時候,直接和立刻的應
用
就不一定切合實際。
方舟子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嗎?」這個問題,應該去問佛教
徒。
因為這句成語,主要來自佛教,基督徒看聖經,就知道聖經裏不是這
樣
教導的。約伯記寫得非常清楚,約伯沒有罪,卻受了許多痛苦。他不
明
白為什麼。耶穌一生行善,反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怎麼說都扯不出
善
有善報的結論。耶穌的教訓,一向強調「為義受苦」的真理。聖經裏
也
處處都強調「受苦僕人」的形像。所以基本上來說,聖經不強調善有
善
報。
但是箴言反映的是人心對世事的無奈。並且經過不同人的傳頌,不停
的修
改,最後形成箴言。合不合神的旨意?我看未必。詩篇反映的是單獨
一個
詩人對自己經歷的感受。作成歌曲,經過人的傳頌,最後得到認可,
得以
保存在聖經之中。無論是詩篇或箴言,都有它的價值。人心確實希望
義人
得善報。惡人不得好死。這些詩歌箴言,對鼓勵人行善,有一定的價
值。
但是事實常常與人的願望相反。
>44、父罪子償嗎?
>[賽14:21]"先人既有罪孽,就要預備殺戮他的子孫,免得他們
興起來
>,得了遍地,在世上修滿城邑。”
>[申24:16]"不可因數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
身的罪
>。”
光明頂解釋:
以賽亞書14:4說:「你必題這詩歌論巴比倫王說……」所以從14:4開
始,都是
說到巴比倫。方先生所引述的經文後面,14:22也說神必攻擊巴比
倫。所以
14:21也是談到巴比倫的情形。解經學者說,這節聖經是說到巴比倫
王朝在夜襲
中忽然被米提所得。過去輝煌的巴比倫王朝一夜之間就不見蹤影。拿
伯布拉撒
的子孫都被殺害。巴比倫人從來不遵守聖經的規定。因為他們不是以
色列人。
所以申命記24:16節的話,他們完全不理會。這就是為什麼先知說他
們有罪孽。
讀聖經一定要上下文都讀,才不會讀錯意思。還要留意作者的原意,
了
解以色列人的思想。解釋聖經,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挑出聖經有
錯,
確實需要有些分量。
>45、亞撒毀沒毀邱壇?
>[王上15:11]"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從
國中除
>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只是邱壇還沒有廢
去。”
>[代下14:2]"亞撒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除掉外邦
神的壇
>和邱壇,打碎柱像,砍下木偶,……”
光明頂解釋:
解經學者說,亞撒確實放棄了他個人的邱壇。但是他沒有把這種放棄
的思想,
貫澈執行到全國。並且也沒區別邱壇是拜的耶和華,還是拜外邦神。
列王記上是說到全國的執行行動。歷代志下是說到亞撒自己家族裏的
潔淨行
動。
>46、瘟疫死了多少人?
>[民25:9]"那時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哥前10:8]"我們也不要行姦淫,象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
了二萬
>三千人。”
光明頂解釋:
保羅時代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對民數記25:9有一種解釋。他們認為25:5
提到
審判官下令將凡與巴力 珥連合的,都殺了。當時殺了一千人。這一
千人
也包括在二萬四千人之中。所以實際上因瘟疫而死的人,只有二萬三
千人。
保羅就引用這種法利賽學派的說法,說一天倒斃二萬三千人。
>47、以色列人在埃及住了多長?
>[出12:40]"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徒7:6]"神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外邦,那裏的人要叫他們作奴
僕,苦
>待他們四百年。’”
光明頂解釋:
創世記15:13神向亞伯拉罕預言的時候,說到以色列人要下到埃及
地,受苦
四百年。通常認為這個四百年,是一個概數。使徒行傳第七章六節的
前後文,
都是說到創世記的這個應許。所以當然使用了四百年。但是實際的年
數是四
百三十年。
>48、雅各在埃及的後代有多少人?
>[創46:27]"雅各家來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
>[出1:5]"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
>[徒7:14]"約瑟就打發弟兄,請父親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人都來
了。”
光明頂解釋:
按照亨利馬太解經注釋的說法,創世記確實是說全家七十人。但是舊
約聖經
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記了七十五個人。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和司提
反都是
希臘化的猶太人,他們當然使用七十士希臘文譯本。所以
方先生引述的使徒行傳裏,都是七十五人。因為在路加福音3:36加了
該南一
家五口在裏面。還有些學者,把原來住在埃及的約瑟和他的妻子兒女
除外,
成了六十四個人。再加上十一位約瑟的兄弟,使人數增加到七十五
人。
>49、雅各葬在哪里?
>[創50:13]"把他(雅各)搬到伽南地,葬在幔利前、麥比拉田
間的洞
>裏,那洞和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侖買來為業作墳地的。”
>[徒7:15]"於是雅各下了埃及,後來他和我們的祖宗都死在那
裏;又被
>帶到示劍,葬于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
裏。”
光明頂解釋:
有一位聖經學者說,這裏是使徒行傳翻譯的問題。應該翻譯成這樣:
「於是雅各
下了埃及,也死在那裏,後來他和他的祖宗,(我們的祖宗)葬在亞伯
拉罕用銀子
買來的墳墓裏。他們(指其他的約瑟的兄長)被葬在示劍人哈抹子孫
的墳墓裏。」
(參閱亨利馬太解經注釋,卷六80頁。)
>50、烏沙死在哪里?
>[撒下6:6]"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約
櫃。神
>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
>[代上13:9]"到了基頓的禾場,因為牛失前啼,……”
光明頂解釋:
歷代志上13:9的「基頓」一詞,希伯來文的意思是中風(stroke)。所
以基頓
只不過是形容拿艮成為了Stroke point而己。另外一件事發生之後,
一個地
點就被改了名字,用來記念這件事。不一定需要特別的命令。當時人
都會就此改稱這個地方為中風的禾場。
>51、他拉活了多少歲?
>[創11:32]"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
>[創11:26]"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
>[創12:4]"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
>[徒7:4]"他(亞伯蘭,後被上帝改名亞伯拉罕)就離 迦勒底人
之地,住
>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裏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
地。”
>根據後面三則推算,他拉的壽命不會長於一百四十五歲(七十加七
十五)。
光明頂解釋:
這一處,顯然方先生都抓住聖經的爭議點了。從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
看來,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時候,他的父親還沒有過世。為什麼司提反這麼
說呢?
學者考證發現撒瑪利亞人版的摩西五經,和亞力山大學派的學者腓
羅,都說
他拉只活了一百四十五歲。(撒瑪利亞人譯本版和腓羅都和司提反同
時。)
司提反也沒有亂講。
駁斥方舟子有關歷史的耶穌
作者:光明頂
方舟子說:
>耶穌復活可以說是基督教的最大信仰。即使歷史上真有耶穌這個人
(實際上沒
>有任何歷史文獻記錄耶穌的存在),也不等於他就是神之子,只有
他真地復活了,
>才能證明他是神之子。對於耶穌復活的唯一記載是《新約》裏的四
篇福音:"馬太
>""馬可""路加""約翰",沒有別的獨立資料來證明。而且,非常遺憾
的是,
>就是這四篇福音,在耶穌復活的情節上,也是各說各話,時間、人
物、地點、經過
>,無一不互相矛盾,法庭上要是有這樣的四個證人,他們的證詞肯
定不會被接受。
>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這四個"證人"在耶穌復活這件事的證詞離譜到
何等程度:
光明頂駁斥:
首先耶穌復活確實是基督教信仰最根本、最基礎的依據。歷史上是不
是真有
耶穌這個人?就完全不像方舟子老兄所說的了。第一個證據,是現在
我們所用的
西元紀元,就是按照耶穌出生的日期決定的。如果耶穌這個人不是一
個歷史人物
何來西元紀元?(如果方先生願意就西元紀元作一個討論,我很願意
再進一步回
答這個問題。)
其實歷史的耶穌除了西元紀元之外,主要的依據是新約聖經。我曾經
寫了一篇長
文,說明為什麼聖經值得相信。因為聖經不是一個人的作品,而是早
期基督徒經
過四百多年的收集考證,把當年能找到的最佳證據,都收集在聖經
裹。時間已經
過去接近二千年。現在回頭去考證耶穌存在的證據,找不到新約之外
的更好證據
是非常自然的。如果確實在聖經之外發現更好的證據,就等於宣佈早
期基督徒沒
有真心相信,竟然那麼不忠心,沒有善盡基本的責任,把這麼重要、
這麼好的證
據遺漏了。
總之,新約之外的證據少,一點不能證明耶穌不存在,反而是基督徒
熱心求證的
自然結果。如果連這種現實都不能接受,那麼討論也就只是強辯,何
必花那麼多
時間苦苦追根究底呢?
基本來說,聖經之外的證據大約可以分成四部份:(一)非基督徒的
記載(二)基
督徒的考古和早期教父作品(三)次經福音書(四)智慧派作品
現在一一討論如後:
(一) 非基督徒作品
其中包括兩類的作品:猶太人的作品和非猶太人的作品。先談非猶太
人的作
品。因為這類作品非常少。在主後六十四年,也就是耶穌復活後大約
三十年,
尼祿皇帝時代的大西提斯Tacitus有關基督徒的報導。他的報告提到
基督被提
庇留轄區內的巡撫彼拉多處決。
另外有一位普理尼Pliny給皇帝崔正Trajan上書時,提到基督教的迷
信,其中
提到基督。只不過他的語氣,是引述叛道的基督徒對基督的辱?。
另外還有一位歷史學家,蘇妥尼奧斯Suetonius提到羅馬驅逐猶太教
徒的時候,
說當時有一批受到克銳斯多士(Chrestus)影響的猶太人,引起羅馬
很大的騷
動。這個克銳斯多士,就是基督的羅馬方言發音。但是他沒有提供任
何資料,
所以不知道這個克銳斯多士是何許人。
還有一些第一、二世紀的巡撫、地方官,在他們的上書給羅馬的文件
裏,提到
基督徒的秘密聚會,但是有關耶穌事蹟的詳細內容就更少了。如果想
要找到更
多這類文件,請參考R. Dunkerly 在1955年出版的Beyond the
Gospels。
至於猶太人的作品,主要來自約西法的猶太戰記Josephus'
Antiquities,約
西法記載了希律時期的許多歷史事實。提到希律殺害施浸約翰。這件
事足以作
為福音書內容真實的佐證。只不過他對殺施浸約翰的動機的記載,和
福音書不
同。
約西法的猶太戰記裏有一段說到耶穌。文章說:「在這段時間,有耶
穌起來。
如果我們真把他看作人的話,他是個智慧人。因為他行了許多神蹟。
他是一
個老師,欣然接納任何真理。他爭取到許多猶太人和希臘人的支援。
他是基
督,但是當年我們中間的主流派控訴他,將他交給彼拉多,判他釘十
字架。
但是愛他的人並沒有因此而絕望。因為他們說他在死後三天復活,向
他們
顯現。神的先知多次預言他的事蹟和成千上萬的神蹟。直到現在,用
他的名
字的基督徒,也沒有消滅。」
這段文章對一個非基督徒約西法來說顯然過份同情復活的說法。所以
很早
就有人說這段文章是後人加上去的。但是誰也沒有辦法證明這段話不
是約
西法的原作。如果這段話是真的,那麼當年承認有基督其人其事的說
法就
絕不是一個憑空捺造的幻像了。
約西法還有一段文字提到耶穌,是說到耶穌的弟弟雅各怎樣被猶太的
議會
處決。
另外還有時間稍遲(大約第二世紀)的斯拉夫版的約西法猶太戰記。
裡面
提到耶穌反對武裝的政治運動。
除了猶太戰記之外,另外的記載就是猶太教的經典「他爾木」了。其
中提
到耶穌至少八次。一處說到他們處決拿撒勒人耶穌,因為他施行魔
法。看
來這項記載,是猶太教試圖解釋耶穌所行的神蹟。另有一處記載,提
到五
名耶穌的門徒。但是這五個名字,都沒有在新約聖經裏出現。第三處
記載,
提到有一個靈媒傳喚了一個叫耶穌的人出來。第四處提到有一個女人
的孩
子,起來自稱是神。所以猶太教警告信徒,不得接近他。第五處記載
耶
穌的離世和再來。還有一處記載這個耶穌會引導全世界走入歧途。足
以證
明基督教一開始就給猶太人一種傳遍全球的印像。另外還有兩處嘲笑
基督
徒所傳的童女懷孕。第七處記載說耶穌是妓女的後代。當然完全是嘲
弄的
語氣,不是事實的描述。第八處的記載,引述的福音書的文字。只是
把馬
太福音5:17的話稍加改動。
猶太教的他木爾從來沒有對耶穌的教訓認同。但是他們倒是肯定的承
認確
實有耶穌這個人在世界上,也完全不否認他們曾經處死拿撒勒人耶穌
這回
事。單從這個角度,方舟子先生已經要大費周章了。
其實我大可說:證明沒有歷史上的耶穌,就和證明沒有方舟子的高祖
父一
樣。方舟子如果不相信,我不妨在這裏挑戰方先生。我說方先生的高
祖父
從來沒有出生過。無論是誰都可以到中國美國,或任何一個世界上的
國家
去查。在正式的文件裏,你絕對找不到方舟子其人。更別說是他的高
祖父
了。大家都只是迷信而已。歷史上的方舟子,只是一群反教狂熱分子
編出
來的一個傳奇。至於光明頂,更是一個傳奇人物。完全是原教旨主義
者編
出來騙人的。不相信你去查,除了在方舟子的語錄裏,可以找到所謂
原教
旨主義者這個名詞之外,世界上就再也找不到任何人用這種定義使用
這個
名詞。
(二)、基督徒的作品
可分成考古學和教父作品兩方面來談。
在考古學方面,所有的證據都來自古墓穴的提詞。這些提詞描寫出早
期基督
徒對耶穌的印像。而不只是一個歷史人物的記述。有一個早期的耶穌
畫像,
像中的耶穌是一個年青無胡的猶太人。但是沒有辦法證明這幅畫像是
出於畫
家想像,還是真的根據耶穌的容貌作畫。除此之外,考古學家發現許
多代表
基督徒的十字架圖形和魚的圖形。這兩種像徵都是第一世紀 始就發
展出來
代表基督徒信仰的像徵。十字架很容易瞭解。魚則是由耶穌基督神的
兒子這
幾個希臘字的頭一個字母結合而成的。
與使徒同時代的教父,有許多書信提到耶穌。大部份這一類的言語,
都是引
述耶穌的教訓。顯然有一個共通的背誦底本。巴拿巴書信裏也有一句
看起來
很像是他直接從耶穌聽來的教訓。但也只能算我們的猜測,沒有確實
的證明。
伊格那休的書信裏,有一段耶穌復活的記載,和四福音的記載有些不
同。
黑膜牧人記載了許多的比喻,是四福音都沒有記載的。相信是耶穌講
的。還
有殉道者尤士丁也寫了許多書信,引述耶穌的教訓,還有一段耶穌誕
生的記
載,和路加福音有些出入,說耶穌生在一個山洞□。這一點和路加福
音說耶
穌出生在馬棚並不衝突,因為當年有許多馬棚都是山洞。
(三)旁經福音書
從第二世紀開始,就有許多旁經福音書。其中有許多記載耶穌、兒童
時期、
和他的受難故事。這些記載,初世紀的基督徒從來都接納。多半是幻
想、小
說。例如說到耶穌用泥土造了一隻鳥飛走了。並且這些旁經福音,多
半有異
端的傾向。例如彼得福音是為了道西提克異端而寫。所以內容的真實
性很難
考證。但是卻反而證實了確實有耶穌其人。並且因為耶穌在當時的影
響很大
,足以讓一個虛謊的異端覺得,他們可以假託耶穌之名而存在。
還有希伯來福音書。這本書的記載倒不是為了支援異端,其中有許多
看起來
十分值得相信的耶穌生平。這些記載在正統福音書裏找不到。例如說
到耶穌
的母親和弟弟要求耶穌和他們一起接受施浸約翰的浸禮。但是耶穌不
願這樣
做,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犯過罪。這種講法,和傳統的基督徒說法不
合。所
以最後沒有收進新約聖經裏。
(四)智慧派的作品
智慧派是希臘的哲學。他們中間有些人看到基督教的信仰之後,把耶
穌的教
訓和智慧派的教訓連結,發展出基督教的智慧派旁支。他們自己也發
展出自
用的多馬福音、腓力福音。其中有許記載反映出傳統福音書的文字。
甚至也
可以說他們參考了當年基督徒中間流傳甚廣的那份背誦的耶穌生平底
本。(
參閱R.M. Wilson在1960年出版的Studies in the Gospel of
Thomas)
許多智慧派的作品,引述耶穌的教訓,看起來十分真實。但是卻因為
用來證實
智慧派的思想,不能被基督徒接受。早期基督教教父常常駁斥他們歪
曲耶穌的
形像。
好了,有關歷史上的耶穌,這樣說應該已經足夠。上述資料,多半來
自桑得文
聖經圖片百科全書H-L卷1975年桑得文出版社出版。
方舟子又說,「這些記載,在法庭上不能被接受。」對我這樣一個學
法律出身
的人來說,方舟子的話是對法律的侮辱。方舟子其人,已經有許多網
友證實,
完全不是法律出身。他憑什麼以一個學科學的身份,在說了這麼多不
負責任的
話之後,要用法庭來作為自己的支援?他有什麼法律的素養可以宣稱
這些話可
以得到法律的支援?他又有什麼書籍,可以拿來證實他的話有法律效
力?
有些網友還覺得方舟子的語言學,可以得到七十分甚至八十分。按我
這個起初
學法律,接受四年文字訓練,後來又接受聖經訓詁、專業作文字分
析、有廿年
經驗的人來看,方舟子的語言學成績,絕對不會上三十分的水平。我
只能承認
他對信仰有一些認真。確實花了工夫作字面上的瞭解。但是他的作
品,處處表
現出對基督信仰的歪曲和渺視。根本一點權威都沒有。方舟子的作
品,倒真的
對傳福音,帶人信耶穌發生了相當大的作用。許多人看了方舟子的作
品,就對
聖經產生興趣,自己去思考,最後得到正確的印像。
駁《破綻百出的耶穌復活》
作者:光明頂
一、耶穌給埋了多少天?
方舟子說:
>[太12:40]記載耶穌的話說,他要在土裏給埋三天三夜。據[可
15:
>42][約20:1]耶穌在星期五被葬,星期天早晨就被發現墳墓已
空,實際上
>是被埋了一天兩夜。
光明頂駁斥:
方舟子用了歐美人士對時間的考慮,來思考猶太人的東方習慣。歐美
白種人是
時間的奴隸。他們一分鐘就是一分鐘。如果你遲到五分鐘,他會拿起
他的表對
你說:「我們定的時間是三點。現在三點零五分。你的表幾點?」如
果你說:
「我的表三點正。」他會明天就給你買只新表,表示對你的抗議。
但是猶太人是東方人。他們對時間沒有那?斤斤計較。並且二千年
前,鐘錶根
本談不上準確。「三日三夜」是猶太人對三天的通俗講法。再加上猶
太人的時間,
一天是從日落開始計算。所以他們的安息日,是星期五晚上。筆者在
馬利蘭工
作的時候,有一段時間和猶太人的會堂共用一個聚會場所。他們的聚
會,都是
在安息日。但是他們是在星期五晚上。因?日落之後就是一天的開
始。
聖經裏記載耶穌受難,也說他們因為安息日將近,不能把屍首留在十
字架上。
所以要在日落前把釘十字架的人打死,好拿下來埋葬。
耶穌斷氣是在星期五下午。所以屬於星期五,是第一天。耶穌的看
法,在他被捕
的時候開始,黑暗就掌權了。在路加福音22:53耶穌說:「我天天同
你們在殿裏、
你們不下手拿我 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他說這話,
表示真理已
經死了。耶穌看自己是真理的化身。他又看重人的動機過於表面的言
語。從耶穌
被捕開始,耶穌就生活在地獄裏。受盡鞭打辱?。當時是星期四的晚
上。耶穌原
來就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 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
裏頭。」要
記得耶穌原來用約拿,就是一個比喻,比喻原來就沒有準頭,不能拿
一個字一個
字去追蹤。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中,並沒有死。只是難受。耶穌把被
捕之後算作
地裏的三日三夜,一點也不奇怪。如果是我,原來已經屈尊就卑,委
屈的來到這
個罪惡的世界,現在不受尊重也就罷了,竟然還要當作罪犯被審,還
要被不問清
紅皂白的人鞭打,我也會覺得生不如死。
星期五晚上是第二天開始。星期六晚上是第三天開始。到了星期日,
聖經說:
天剛亮的時候,兩個婦女去找耶穌的屍體。所以是第三天的黑暗過
去,白晝開
始。這?說來,不是三日三夜又是什麼?
二、耶穌的墳墓什麼時候被發現空了?
方舟子說:
>馬太:天快亮的時候。
>馬可:清早,出太陽的時候。
>路加:黎明的時候。
>約翰:清早,天還黑的時候。
光明頂反駁:
這是方先生對文字、翻譯,完全不加考量的結果。翻譯的人怎麼翻
譯,有他衡
量的標準。聖經的翻譯不是一個人作成的。馬太、馬可、路加、約翰
也不是同
一個人。他們形容星期天的早晨,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用語。
我完全看不出方舟子引述這幾段聖經有什麼意義。這四段聖經不都說
發現埋耶
穌的墳墓空了,是在清晨的時候嗎?
還有,四卷福音書記載去看墳墓的人不同。馬利亞在天還黑的時候到
墳墓那裏。
(約翰福音20:1)但是路加24:1是說到那些婦女在黎明的時候到墳墓
前。不同
的人抵達的時間不同,有什麼好衝突的?我們約定時間開會,不也會
這個人早來
五分鐘,那個人遲到五分鐘?只怪方舟子想盡辦法拒絕相信。
馬可福音說清早出太陽的時候,方舟子也覺得這種說法有問題。但是
出太陽的
時候到底太陽出來沒有?天還黑不黑?這些問題,是完全主觀的問
題,只好聽
當事人說,不能拿來捉住這句話說:「你這前一句和後一句差十五分
鐘。出太
陽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了。」但是當事人說:「誰說出太陽的時候,
天一定大
亮?那天早晨天就是暗暗的。還沒有亮。」
這種辯論完全沒有意義。因為那天到底天黑不黑,還要看當事人的心
情。你
有沒有在接到解聘通知的時候,覺得天昏地暗?即使是豔陽天,你也
會覺得
是陰天?為什麼我說這種辯論沒有意義?因為這件事一點也不影響墳
墓空了
的事實。他們發現墳墓空了,就算一個說天沒黑,另一個說天是黑
的,你還
是要接受墳墓空了的事實。
相反的,幾個見證人處處講的都一樣,才可以證明是串供。我記得我
在當兵
的時候,有一次排長講了一句話,給大家捉住,說他煽動叛國。(大
家恨他恨
得心底癢。)營裏輔導長來問話,找了幾個人,沒有一個人可以說出
排長是
什?時候講的話。於是輔導長說:「查無實據。不予追究。」大家都
知道這種
控訴只是發泄心頭之恨,原來就算不得一回事。所以沒有一個人真去
追訴。
但是輔導長後來也去和排長談話,說:「下次可不能這麼說了。雖然
我用他們
供詞不一樣推辭了,但是這?多人都說你講過,你明明講過。只是不
追究而
已。」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來,證實一件事在法庭裏存不存得住,不一定反映
出事實
上存不存得住。許多罪犯被判無罪,不是因為他沒有犯罪,只是抓不
到證據。
在這種情形下,人反而可以更加肯定一個人是不是犯了罪。
在耶穌空墳的事上,我們也可以這麼說。雖然大家的講法各有不同,
但是都
是在清晨發現墳墓空了、空墳是個事實。我們只要看見空墳,就應該
接受。
不應該去追究十分鐘,十五分鐘的差別。當年又沒手錶,時間沒那麼
準確。
方舟子問:
>三、誰最先發現墳墓空了?
>馬太:兩個馬利亞。
>馬可:兩個馬利亞和撒羅米。
>路加: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人,包括兩個馬利亞、約亞拿
和其他人。
>約翰:抹大拉的馬利亞。她發現墳墓空了以後,跑去報告西門彼得
和耶穌所愛
>的一個門徒,三個人又一起去看。
光明頂駁斥: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哪是方舟子的話,哪是聖經的話。聖經裏從來沒
有說:「誰
最先發現墳墓空了。」當年又沒有舉辦一個比賽,看誰最先發現空
墳。這個比賽
是方舟子發明的。時間距離當年發現墳墓空了己經有兩千年。
再說,聖經裏只說約翰和彼得兩個人,一個先一個後抵達空墳。先後
這兩個字
是相對的形容詞。要看那一個人作準。如果約翰比彼得早到,他可以
說他先到。
但是他是聽見馬利亞的報告才去的。當然是馬利亞比他更早到了空
墳。現在方
舟子就用這種差別來說聖經不可信。你看他的水平在那兒,也就知道
了。
方舟子說
>四、在空墓看見了什麼?
>馬太:地震,一個天使從天上下來,輥 石頭坐在上面。
>馬可:石頭已經輥 了,一個少年人坐在墳墓裏面。
>路加:石頭已經輥 了,兩個人站在墳墓裏面。
>約翰:石頭已經輥 了,沒有看到人。兩個門徒離 後,馬利亞看
到兩個天使
>坐在安放耶穌的地方,一轉身,見到了耶穌。
光明頂駁斥
路加福音的寫作比較遲。路加既然說有兩個人,那麼兩個人的講話當
然有先
有後,不可能同時講,又講一樣的話。馬太是記載那位元坐在石頭上
的天使講的話。
馬可是記載進到空墳後講的話。約翰則是記載另外的一個婦女:抹大
拉的馬利
亞單獨一個人的時候,看到的兩個天使。
幾段聖經都明白的說到時間先後不同,看到的人也不同。怎麼來的衝
突?怎的?
這兩個天使不能在那兒多停幾分鐘,等後面來的人來到,再和他多講
兩句?還
有,方先生覺得天使是雕像?不會移動?不能一會坐在石頭上,一會
由石頭上
跳下來走到空墳裏?如果天使是真的,有時看見一個,有時看見兩
個,一面走,
一面講話,你就知道他們是活的了。不是把守墓的石頭秦檜當作了活
生生的天
使。
方先生說:
>五、天使說了什麼話?
>馬太、馬可:說耶穌已經復活,傳令門徒們到加利利去。
>路加:只說耶穌已經復活。
>約翰:問“婦人,你為什麼哭?”,沒再說別的話。
光明頂駁斥:
已如前文。天使是活的,沒有那?金口難開。講的話很多。對這個人
講這樣
的話,對另外一個人講不同的話。不是照本宣科,一字不改。也不是
背誦聖
旨,引經據典。所以留下的印像就不一樣。因?原來就沒有講一樣的
話。
方舟子問:
>六、婦人發現墳墓空了以後做了什麼?
>馬太:跑去報告門徒,路上遇見耶穌,耶穌重復天使的話。
>馬可:逃跑,因?害怕,什麼也不告訴人。
>路加:跑去告訴門徒,路上沒有遇到耶穌。
>約翰:馬利亞在墳外與耶穌交談,然後再去告訴門徒。
光明頂反駁:
再一次,這個問題發問的人是方舟子。他的問題本身不合聖經。所以
引起
懷疑。前文已經說了,去看空墳有幾個人。個個反應不同。有一個怕
得要
命。起身就逃了。另外有一個膽子大些,去告訴門徒。還有一個什麼
也不
講。有一個膽子最大,不但沒走,還留在墳墓那裏徘徊,所以就遇到
了複
活的耶穌。至於路上看見耶穌,聖經既然說婦女都抱住他的腳拜他,
耶穌
只有兩隻腳,可見是兩個婦女。這兩個婦女之中,一個後來逃走了,
一個
卻去告訴門徒。
我們就可以看出許多人對事實真像的不同反應。許多人經歷一件神奇
的
意外之後,就相信神。但也有人經歷之後,反而覺得人生短暫,要及
時
行樂,就更加放縱自己。但願我們都不做那個逃跑的婦女。看見事實
真
像,就逃跑了,一點也不敢回應。方先生的反應,就是這種。
方舟子問:
>七、耶穌在什麼時候第一次顯現?
>馬太:在婦人回去的路上。
>馬可:這一日的清早,向已從墳地回來的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路加:在兩個門徒去以馬忤斯的路上。
>約翰:抹大拉的馬利亞還沒離開墳墓的時候。
光明頂反駁:
再一次,這個問題是方舟子個人的問題。不是一個聖經的難題。聖經
從來
沒有一個比賽,看誰最先看見復活的耶穌。並且按照聖經的記載,耶
穌複
活之後,就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他可以在關了門的房間裏,忽然出
現,
給他們祝福,也可以早上在一個地方顯現,沒多久又和另外的門徒同
行,
一直走到以馬忤斯去。
方舟子又問:
>八、耶穌從復活到升天經過了多長時間?
>馬太:至少等到門徒們到達加利利。
>馬可:時間不明,只是說在十一門徒坐席的時候最後一次顯現。
>路加:耶穌在一天之內復活、顯現、升天。
>約翰:至少一星期。耶穌在復活後第八日專門向多烏顯現,以後又
在提比哩亞
>向門徒顯現。
>[徒1:3]"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
四十天
>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
光明頂駁斥:
這一次又是方舟子發明的難題。是他個人因?不相信,所以覺得是個
問題。其
實一點問題也沒有。上面引述的文字,也不是聖經的原文,是方舟子
自己歸納
出他錯讀聖經的錯誤結論,聖經並不是這麼說的。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是同一個人。通常認為兩書寫作的時間差
不多同時。
只是分為上下冊。
這個四十天顯現的說法,從來沒有人拿來作文章。因為拿來這麼說,
只會顯
出一個人對聖經不瞭解,不熟悉,一點看不出問題來。耶穌復活後,
有四十
天的時間向門徒顯現。
馬太福音根本沒有說「至少等到門徒們到達加利利。」
聖經翻譯的時候,他們對中文的文法非常清楚。不像方舟子,不知道
中文通常
不在集合名詞後面加上「們」字,表示多數。
馬太福音的中文和合本譯文說: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並沒有一句說到
「至少等到門徒們到達加利利。」馬太福音沒有記載時間。這一點不
應
該成?耶穌復活之後在世界上還停留多久的問題。
馬可福音中文和合譯本16:14,19說:
14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
裏剛硬 因為
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邊。
如果方舟子問起16:19,就可以看出他希臘文的根底深淺了。可惜他
沒選中這
一節聖經。這一節聖經裏使用了一個希臘文的斷續時態。意思是說,
從「耶穌
和他們說完了話」到「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之間,有一
段時間。
這件事不是同時發生的。
路加福音24:49-50說:「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
的能力。
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
使徒行傳1:1-3說:
「1提阿非羅阿、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教訓的、
2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
3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
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
路加寫了路加福音,又寫了使徒行傳,兩者之間絕無任何衝突的地
方。路加十
分清楚自己講的是什麼。沒有記載不表示有衝突。
注:這篇文章(《破綻百出的耶穌復活》)沒有參考解經注釋。因為方
舟子在
這篇文章裏提到的衝突,都沒有學術深度。不像第一篇和第二篇那樣
真是看了
書,下了功夫,找到了教會界爭論的問題。
姓名:
Gift(202.67.238.253)於99/10/15(15:18)發表
************資科轉載************
宗壇對方舟子文章的討論
另見光明頂弟兄的: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1-3)」
〔好奇〕
請問基甸先生對方舟子的論點有何高見?
是:(1) 旗幟鮮明,要迎頭痛斥 還是:(2) 嗤之以鼻,但束手無策 還是:(3) 用‘一句頂一萬句’敷衍:那是魔鬼撒旦,,,,,
?網友拭目以待
〔答疑〕
"高見”已經有過不少了。。。
方舟子的這些文章有些是他自己寫的,有些是他翻譯的, 都是幾年前的舊作,早已有人發表過不少“高見”了。 這些文章都很長,論點也不少,基甸也不可能一下子都 把他的“高見”發表出來。要不然這樣,您對方的那個 論點更有興趣,抽出來慢慢的一條一條地提出來,好讓 基甸逐條發表他的高見。一口吃不成個大胖子嘛!:)
〔信徒〕
基甸說早在五年前方舟子就在南開BBS慘敗了
若我寫的東西被人駁得體無完膚,絕對不敢一字未改就招搖過市。 人哪!總是這樣自以?是,不愧?亞當的後裔。
〔小?〕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第一要準確, 老方是去年在南開跟我們切搓的, 那有什?五年. 第二人老方放自己的家頁裏, 轉的人又不是老方, 人自己要轉, 也不能說老方什?嘛. 第三在南開跟老方搓的不是這兩篇, 有人有興趣的話我可以轉一點, 比如和京子搓先設之類. :)
還有, 我當時跟老方搓的時候只是 (聖經是上帝的言語嗎), 那 (錯誤百出的聖經) 等你去一條條駁呢. :) 呵呵, 倒不是擔心駁不倒, 是擔心太瑣碎, 太累. 現在你自己要的, 你就有責任一條一條回啦. :)
〔MS〕
這位架殃子的大概網齡比較短
比信徒都短 信徒只知道南開比比愛死 可以琳一樂趙剛基甸在愛西體跟老方侃聖經至少是三年前的事了 每年基本是都要來一下 基甸趙鋼從初出毛驢已經變成今天宗壇讓人不束手只有下三策的 基甸小?啦 方先生呢 自從到南開踢場子秧殃而回 就再沒有傳過他的教啦 給網上傳教士們小補一下歷史課 好學點乖 :-)
〔基甸〕
好奇先生,我投降:-)
如果你和非方先生是?了輸贏的話。
你的那些問題很有問題。:-)
>請問基甸先生對方舟子的論點有何高見?
?什?一定要我來發表意見?人類有將近兩千年的歷史沒有方舟子沒有 基甸:-) 沒有中文電腦網路聖經一直受到超過任何其他作品的批判,但是仍然 有數以億計 的人通過聖經認識上帝,甚至在今天這個時代仍然相信“聖經是上帝 的話”。如 果基甸對方舟子抄(翻譯)的那些“低級聖經批判”一個都反駁不 了,一點“高 見”都沒有或者從今天起基甸就再也上不了網了,基督教信仰難道就 壽終正寢了 ?--傳教的動機可能是好的,但是如果太不理性,就有變成“宗教狂 熱”的危險 。提醒一下。:-)
換個角度看,方的這些東西在網上流傳甚廣也有好幾年的時間了,這 幾年之間, 中文電腦網路發展很快,而同時海外大陸學生學者信主的也很多,甚 至成“熱” ,以我自己的瞭解和合理的推測,大多數大陸學生學者基督徒在信主 以前或者 以都看過方舟子的“反教老三篇”。我是相信“萬事都相互效力 的”,以我 自己的情況,我看過很多方舟子的各類文章,這兩年也跟方兄有過直 接的切磋, 我認?他的這些東西對我反思自己的信仰很有幫助,對我信仰的成熟 很有幫助。 我想對其他基督徒也可能一樣。我知道很多朋友,他們看了方舟子的 文章後經 過自己的獨立思考,經過基督徒的幫助,更主要的,經過聖靈的光照 (這個 "知識論”你也許無法接受),最後信主,且有真正的建立在上帝和 上帝的話 語上的信心,但是迄今還沒有聽說過有基督徒看了方的文章就信心崩 潰的例子。
這又涉及到“理性”和“理性主義”的問題。方抄翻的這些東西到處 都撿得到 ,但是這種斷裂瑣碎的問題的背後是斷裂瑣碎的世界觀,其“哲學基 礎”,或 者說“先設”,是“理性主義”或者“科學主義”的--儘管在西方哲 學中這樣 的“主義”已經“腐朽”,已經被“反理性”的那些現代及後現代的 哲學批判。 而基督教信仰雖然是“理性”的,卻不是“理性主義”的,我們承認 人的有限, 而且相信人“理性的墮落”,所以我們相信人,如果沒有上帝的? 示,如果不 接受上帝的?示,是沒有辦法真正認識上帝的。具體到方的這些質 疑,我們也 許可以就一部分明顯誤解或者曲解聖經的內容進行一些解釋討論,也 許有的問 題我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但都沒有關係,都跟我們的信仰“自 恰”。
再來看你給的多項選擇,你的思路實在太狹窄--?什?就非要在這幾個 裏面選?
>(1) 旗幟鮮明,要迎頭痛斥
什?叫“痛斥”?我必須一一?他的每一個指控辯護嗎??什?他不需 要?自 己的信仰、?自己“理性主義”、“科學主義”的“先設”辯護? (參見“先 設與批判”舊帖)
>(2) 嗤之以鼻,但束手無策
?什?一定要“嗤之以鼻”?他至少還有認真的精神去翻譯這些東西-- 儘管這 些“低級批判”本身不怎?樣。比起抄他的東西來傳教自己根本沒有 思想的總 要好吧。怎?才算“有策”呢?
>(3) 用‘一句頂一萬句’敷衍:那是魔鬼撒旦,,,,,
我自己對真誠探討問題而不是斷裂?杠的帖從來不“敷衍”,也從來 不隨便說 "傻蛋”的話。方的帖子可以從一般的理性的層面反駁(“可以”不 是說“我 有義務”),還不一定要扯上“靈界”。
另外,還有抄一些舊帖等等選擇嘛。:-)不過我懷疑抄上來有幾個 人會真正認 真的看。就象抄方的帖子的人,也許只是圖一時傳教之快,他自己也 不一定好 好看過方的內容。如果是同樣有傳教心態的,一看有這?多問題讓基 督徒“束 手無策”就已經心滿意足了,具體的論點他們可能根本不care。我 們?什?不可 以讓他們多沈浸在那種勝利的幸福當中一會?:-)
>?網友拭目以待
怎?什?人都自稱代表“?網友”?也許有網友討厭這樣的斷裂瑣碎的 “討論” 呢?也許有朋友年年看同樣的東西,已經sick and tired了呢?
"好奇”本來是個好的德性,希望不要變成另一個“傳教”。
〔光明頂〕
方舟子的帖,有幾個問題
一、不分古今語言學的演進和用法。把不同時代的相同名詞當 作同一件事。
二、不看上下文,不管文法次序。不管說法的原意
三、科學與歷史混淆,信仰與科學相等。
、把進化論當作肯定的真理,而不是當作一個假說。
五、不瞭解猶太人習俗,計算一日時間的方法是從日落到日落。
六、把耶穌身上發生的事,只要有同一件物品出現,就認?是 同一件事。
七、把比喻當作事實。比喻的不合理情節,也認?是錯誤。
〔程時〕
聖經的奧秘
聖經是一本奧秘的書,不可片面地看。它整體地向 我們?示著神的奧秘,許多經文是我們現在無法 理解的。但不可否認整本聖經在?示的是一位公義 、慈愛的神。還有,你不能把聖經中記述的人類 歷史上的各種罪與神劃等號。從某種意義上說,聖 經,尤其是舊約,是在暴露人的罪、指明人靠自己 是無法自救的。你不能說,因?聖經揭露了這些 罪惡,聖經就是罪惡的了。也正因如此 ,正因?人無法靠自己的所謂“道德力量”自救, 人才需要耶穌,需要耶穌在十字架上?我們流血而 得拯救。文中對耶穌的指責顯然太淺薄了,認真把 耶穌的生平研究一下吧,我不知有什?人敢說耶穌 不是愛的化身,或者敢說“我的愛超過耶穌的愛” 。
另外,最近流行的Bible Code一書,雖然不一定“正統”,但從某種 意義上 ,也表明了聖經中那無法測透的奧秘。
我很欣賞作者追求真理、敢於思考的精神,但勇於 探索和不要狂妄結合起來才能真的找到真理。讓我 們共勉吧。
〔以撒〕
沒想到我幾句話,又熱鬧起來了
方舟子的文章大長,逐點解說,要花很長時間,我相信有很多弟 兄姊妹都反駁過,我以下的論點,也許會跟以前的兄姐相同。 我覺得方舟子的說法是似是而非,我舉一個例子: 創世記三章1-4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 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 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這就是了,神曾說,吃了就必死,撒旦卻誤導女人,說未必死, "必死"跟"未必死"只差一個字,但意思卻差得遠了。 方舟子看是看了,卻不明白。不明白的人會被誤導。 上帝是造了天地萬物,然後才造人,第一,二章沒有矛盾, 創二:19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 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 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大家請看清楚,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注意"所造成的", formed,是過去式,是先前已做了,即是做人之先。
律法書上記載那些能吃,那些不能吃,是保障以色列人的健康, 聖經沒有說蝙蝠是鳥,只把它歸入鳥類,fowls是指家禽,利未 記沒有用birds這個字。順帶一提,生物學上,蜘蛛並不屬昆蟲, 是屬節肢動物,但一般上已把它當蟲類了。 說到昆蟲類,利未記說四足爬行,並沒有說昆蟲是四隻足的, 注意"四足爬行"跟"只有四隻足"的分別。 我還沒有見過有昆蟲可同時用六隻足行走的,總是有先後。
還有其他,下次再談。
〔慕詩〕
我看方舟子的論點
動植物的分類是近代一百多年的事。當年的用語,絕對沒有 今天動植物的分類仔細。這是方舟子犯的錯。如果我們也跟 著去用現代名詞解釋聖經,落入相同的錯誤。
方舟子常常誤解聖經。斷章取意。不求甚解。幾乎全篇都是 錯誤。用方舟子的話,來證明聖經原來有許多錯誤,完全不合 適。聖經哪有那?多錯?只有人看錯,不是聖經錯。
〔光明頂〕
心平氣和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
〔好奇〕
在這裏光明頂假設:人摔在土裏是髒的,所以蛇在土裏也髒。別忘了 犀牛,大象, 河馬 ENJOY 泥塘。對他們來說這是高級化妝品。
蛇的臉沾土嗎 ?他討厭臉上沾土嗎?
如果沒有動物吃土還可以用隱喻來解釋, 但吃土的動物大大存在 (如丘蚓) 憑甚 ?去隱 ???
那照你的理論什?地方該隱喻,什?地方該明喻,一天可一是一百萬 年,那血?什 ?不能是尿?(後者的差別遠比前者小)
〔讀者〕
聖經中的隱喻
創世記中伊甸園的故事帶有明顯的隱喻色彩。方 博士既然認?蛇不真的吃土,?什?卻偏不質 疑蛇對人“說話”這一細節呢?難道蛇也會象 人一樣講話?
其實伊甸園裏的“蛇”(Serpent) 並非普通的蛇 (snake), 而是魔鬼的化身。這一點通過聖經的 以後的漸進?示是越來越清楚的。到了最後的 ?示錄,這Serpent 更成了一條大紅龍(Dragon)。 至於神對Serpent 的詛咒,本人是這樣看的: 這魔鬼原本是天上一位美麗的天使長。墮落 後來到人間行騙。神對他的詛咒意味著這魔鬼 永遠也恢復不了原有的地位,只能在人間繼續他的“工 作”。這也完全符合聖經?示給我們的觀點, 即這世界在魔鬼的權勢之下,直到最後的審判。
〔光明頂〕
唉!真是拿你沒辦法。大概教外行人看語文學都是這樣子
「隱喻」原是英文metaphor的翻譯。?了怕不瞭解,所以特地 使用中文的和尚打傘,破釜沈舟,塞翁失馬等成語作例子。 可惜你還是不明白。
再講講吧!你想想,從前毛主席見一位元外國記者,記者問 他,「如果毛過世之後,中國是什?樣子?」毛回答說: 和尚打傘。這個外國記者懂中文,所以沒有經過翻譯。回去 之後,就說他問了毛這個問題,毛回答說他好像一個在雨中 緩行的老和尚。他完全不明白所謂和尚打傘是說無發(法) 無天的意思。其實就算毛明說了「無法無天」這個外國記 者也不定就明白。
再一例吧!塞翁失馬,我們通常說這是說有損失不一定是 件壞事。但是外國人看到這句話,可就丈二金剛了。(你懂 不懂丈二金剛是什?意思?--摸不著頭腦的意思。也就是說 連抓抓腦袋表示不懂的機都沒有。這又是另外一個隱喻) 好比中國發大水,某地方領導發表談話說:「雖然發了大水, 但是塞翁失馬,得到解放軍的幫助,把幾年都沒修的路給整 好了。」 外國記者聽了,把這話翻譯作英文說:Even thought there was flood, It is just like a stupid old man lost his horse, because the army came to help us, and repaired the high way for us.
你看了,是不是覺得可笑?這是外國人不懂隱喻。
創世記的蛇吃土,是用蛇吃土表示這個引誘人犯罪的責任很 重。所以刑罰特重。要降低到不能再低。要常常灰頭土臉。
經文可不是討論蚯蚓吃不吃土,也不是討論河馬是不是活在 水經常與泥漿?伍。只是要用人的心情,體一下灰頭土 臉是讓蛇很不好受的刑罰。
你要注意,創世記寫作的時候,文字才剛剛發明。這位寫創 世記的作者,一定要非常有想像力,才能把一個複雜的思想, 用蛇和果子寫出來。
〔刁德一〕
光明頂解釋得不錯,但是。。
>首先,聖經如果真是錯誤百出,並且在創世記就有那?多方先生可以 找出的錯 >誤,那?現在那些基督徒都是傻蛋。所有的美國基督徒都是白癡。現 在科技進 >步的領導,應該是方先生所屬的科學領導群。大家完全用不著眼癡 癡的一心想 >要留學美國。留在中國的發展,一定遠比美國大得多。因?中國人至 少都像方 >先生那?聰明。
教徒的數量不能證明其所信的就是真理。佛教、伊斯蘭等教徒還有 共?主義者都 數量不小。
>創世記第一章是記載詩人對創造的概略看法。首先要瞭解,當年的 聖經作者, >不是科學家。他的目的,是要表現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的特徵。 次序問題 >不是詩人的重點。
詫異!!聖經雖出自人的筆,但那是上帝話。人本不應自由發揮。神 是萬能 的。記住這一點!!他不會允許人歪曲他的意思。
>並且其中已經有問題:?什?植物在沒有日月星之前就被造了?我個 人覺得 >詩人一定是觀察當時的情形寫的。也就是說,在第六章諾亞洪水之 前,地球 >被一層厚厚的雲遮蔽,沒有人看見過日月星。所以詩人就用他的觀 察所得, >寫下了當時人所瞭解的事實。
自相矛盾。聖經即不是科學作品,也不是文學作品,是神的話。記錄 神的話 還需自己去觀察自然嗎?
>3、蝙蝠是鳥?
>光明頂解釋: >連方先生自己都說:今天「恐怕」連小學生都知道蝙蝠是哺乳動物 而不是鳥。
>?什?說恐怕呢?因?這種知識是最近一百年才開始的。現代人在最近 一百年 >才規定天空中飛行的動物,有些不是鳥。從前人從來不這?想。即使 在現代, >連小孩子都知道,鳥的定義就是天空飛行的動物。誰說哺乳動物不 能是鳥?還 >不是生物學家規定的?所以這個「恐怕」,真是用得妙。
>方先生如果誠實求知,就應該到一些大一點的圖書館去,把一百年 前的字典找 >出來,看看鳥的定義是怎?寫的。創世記是幾千年前寫成的書,怎? 可能合乎 >現代人的新規定?
哈哈。你的觀點並不跟方博士的對立。" 當時的人不知道不奇怪,上 帝居然不知 道?" 這還是個人和神的關係。
我就不一一回啦。總結光明頂的觀點如下: 1。聖經有錯誤。 2。聖經是人寫的,難免有錯誤。 3。限於寫作時的科學、文化、歷史條件,難免有錯誤。 4。聖經被翻譯成各種文字,翻譯本身會帶來錯誤。
在以上這四個方面各家都沒有很大分歧。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聖經是 否有錯"和 "這些錯是怎?來的",而在於聖經是否真是上帝的話,是否是絕對真 理。我不 是在證明上帝不存在,也不是在證明上帝沒有把他的旨意發給人類。 我只是說 聖經裏的錯已足以動搖它的神旨和絕對真理的地位。
在我們仰讀聖經時,恐怕要判段一下我們所信的會不會又被科學證 明?謬誤。 難說!
〔小?〕
您看看,笑早了吧。
>詫異!!聖經雖出自人的筆,但那是上帝話。人本不應自由發揮。 神是萬能 >的。記住這一點!!他不會允許人歪曲他的意思。
>自相矛盾。聖經即不是科學作品,也不是文學作品,是神的話。記 錄神的話 >還需自己去觀察自然嗎? >
關於創世紀的順序問題,你可以參考前幾天的HughRoss 的解釋。
對上帝沒有解釋(How)的問題。解釋的問題都是對你的,因 ?你笨。:)
另外刁兄可以談談你對於神的話的理解。或者說,你認?什?樣 的話才是神的話?以及?什?神的話不能是文學作品?或者說? 什?神只能這樣說話不能那樣說話。你是神還是神是神?:)
>哈哈。你的觀點並不跟方博士的對立。" 當時的人不知道不奇怪, 上帝居然不知 >道?" 這還是個人和神的關係。
你先承認你笨,沒有讀懂光老的話,然後求求我們,我們可以給 你解釋。因?解釋是給愚蠢不懂的,不是給已經懂了的。愚蠢不 懂又要張口亂說,是個人羞恥心問題,我們沒有義務管教。:)
>我就不一一回啦。總結光明頂的觀點如下: >1。聖經有錯誤。 >2。聖經是人寫的,難免有錯誤。 >3。限於寫作時的科學、文化、歷史條件,難免有錯誤。 >4。聖經被翻譯成各種文字,翻譯本身會帶來錯誤。
孺子不可教也。:)
>在我們仰讀聖經時,恐怕要判段一下我們所信的會不會又被科學證 明?謬誤。 >難說!
Good for you. :)
〔讀者〕
看來信徒兄質疑的集合論概念確有道理。
信徒兄在網上曾問有些人是否有起碼的集合論 知識。當時我覺得有點小提大作。現在看來 未必。回刁兄前看來還得給某些人補習一下( 恕我直言)。
一個集合的元素如何劃分成若干子集合,完全 是個定義問題。人們完全可以根據需要將某些 元素劃規?一個子集並給它一個稱呼。現代人 ?了動物分類研究的需要將蝙蝠規?哺乳類。? 了另一種需要我也完全可將之歸?“會飛翔”類 或“聲納導向系統”類。能否因?蝙蝠屬於哺乳 類,就否認它也屬於仿生學的“聲納導向系統” 類,或者否認一般老苦大?習慣劃分的“會飛 的”一類。
判斷一個元素是否屬於某個子集合,是看這個元 素是否具備該子集合內涵定義的共同屬性。這 一點方博士顯然應該明白的。至於您刁兄是否 明白就不好說了。
?什?上帝不能借用古時習慣分類,而偏要用 現代動物分類?難道聖經一定要用現代動物分 類法才是科學的,才是真理?畢竟聖經首先是 寫給古人的。難道非要跟摩西大談“哺乳動 物”、“進化論”才符合科學?
拿一種“子集劃分”當成絕對真理。人的頭腦 "進化”到現在有時還是十分的可笑。博士也 不例外。
〔自在心中〕
你信哪個神?
偶然來到這裏看到如此之多有關神的?示的文章,我唯一不明白的是這 個世界上到的有幾個神。 寫出舊約、新約的人,一定是受了神的指導,否則寫不出那?精闢的 東西。這個神一定是上帝。 古蘭經的作者一定也是受了神的指導,否則也寫不出那?精闢的東 西。更奇怪的是只有一字不識默罕默德將其解釋的讓所有伊斯蘭教的 人們信服。這更是受了神的?示。這個神竟是無形的,他是阿拉。 唯有佛教的創始人,的的確確是個受過相當於高等教育的人。它自身 忽然感化,自身成了佛。這也相當於前面所說的神。唯一不同的是他 講究人人自我修行,到我既是佛,佛既是我的境界時,我便是佛。 雷同的我想還應該有,那?到底那個才是真神?各教的回答不用問一 定不同。 小生卓見。你信那個。 〔光明頂〕
我相信神只有一位,普天下人都相信同一位神。只是各人有各人的解 釋
但是神還是同樣一位。回教不必講,根本回教的可蘭經一大半 就是舊約聖經,面的阿拉,其實就是舊約的阿拉。只是猶太 教和基督教,選了不同的字作音譯。阿拉是主的意思。所以回 教的阿拉有時譯作真主。
我相信天下人都認識神。只是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形下,受到 自我的限制,就選了不同的物件去崇拜。羅馬書說得很清楚: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 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 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虛妄,無知的心就昏 暗了。自稱?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 變?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我相信天下的人雖然拜不同的偶像,不同的神,其實他心仍 然在拜真神的神性。只是找錯了物件。叫錯了名字。如果有一 種宗教,拜的也是造天地的主宰,卻用另外一個名字,不是一 個人,我相信我也可以在他們的宗教,找到許多和聖經相近 的信仰。事實上在非洲和中國的雲南緬甸北部,就有一些民族, 他們相信的宗教和基督教非常接近。
所以我認?,其實人類文化只有一位創世主。孔子叫做天, 封神榜叫做上帝,後來在一八二零年左右,中文聖經選了神字。 但是無論怎樣說,都是同一位神。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你看封神榜、西遊記就可以體認到基 督教的神是誰。基督教的特殊,就在於有些先知認對了真神, 把神的特別?示記載下來了。現在我們要明白神的意思,很 簡單,只要你到聖經去找就可以了。
看你寫得蠻有思想的,請再看看這篇「?什?要相信神和耶穌」
〔南鄉哥〕
傳道書說:上帝把永恒裝在人心中
>我相信天下的人雖然拜不同的偶像,不同的神,其實他心仍 >然在拜真神的神性。只是找錯了物件。叫錯了名字。如果有一 >種宗教,拜的也是造天地的主宰,卻用另外一個名字,不是一 >個人,我相信我也可以在他們的宗教,找到許多和聖經相近 >的信仰。事實上在非洲和中國的雲南緬甸北部,就有一些民族, >他們相信的宗教和基督教非常接近。
雲南有個少數民族叫做納西,是羌族的後裔,他們就信洪水 的傳說。他們說大洪水之後,天帝派了一對連體兄妹生下了 他們。如果聖經的記載是正確的(當然是!),則天下萬族 均出自挪亞一家,而挪亞一家都清楚地記得始祖與上帝的以 及伊甸園的故事,對上帝和自己的起源的遙遠模糊的記憶化 ?宗教敬拜的心理,普天之下,都是一理。只是現代人人文 主義弄瞎了心眼,硬不承認自己所出之處的上帝,反誣宗教 情結是愚昧無助的?物。更可悲的,人所自出之處的上帝親 自來找人,施赦免與拯救,人還不信或輕看這樣的大愛。以 西結書說:回來吧,回來吧,何必死亡呢。每想到這句話, 心中感歎。
光老提到的這些少數民族可能有一些是海外傳教士栽種的果 子。現在有一個專門對基督徒仍在受迫害的地區事工的一個 福音組織,叫The Voices of the Martyrs,可以在網上找 到它,從那裏可以得到一些關於這些地區基督福音的情況。
〔以撒〕
不要鑽牛角尖
最重要一點,並不是要全部瞭解聖經,而是要了解救恩。 舊約所記載的是歷史,律法及預言,歷史和律法是有其時代背 景,律法跟救恩亦絕對有關係。明白律法對基督徒有很大的幫 助,律法書上記載神要祝福亞伯拉罕子孫的應許,跟今日的信 徒便有很大的關係。保羅在加拉太書解釋到這一點。 律法是要使人知罪,可參閱羅馬書。
〔刁德一〕
回來一看,沒人敢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1。聖經有錯誤。 2。聖經是人寫的,難免有錯誤。 3。限於寫作時的科學、文化、歷史條件,難免有錯誤。 4。聖經被翻譯成各種文字,翻譯本身會帶來錯誤。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聖經是否有錯"和 "這些錯是怎?來的",而在於聖經是否真是上帝的話, 是絕對真理。 聖經裏的錯誤已足以動搖它的神旨和絕對真理的地位。
在我們仰讀聖經時,恐怕要判斷一下我們所信的會不 會又被科學證明?謬誤。
〔以撒〕
光明頂已覆了你,只是你看不明白
1. 聖經沒有錯誤。
2. 聖經雖是人寫的,但是由聖靈所默示。
3. 聖經不是講科學,聖經是真實的記載人類的起源,猶太人 的歷史,預言,最主要的是救恩。
4. 翻譯是忠於原文,但由於文化背景,習慣不同,有些地方 可能會被誤解,但這不能說是聖經的錯。聖經的真理,尋找的人一定 能明白。
〔刁德一〕
還真得看看
>1. 聖經沒有錯誤。
這最終的答案。你已經徹底地回答了我的問題。謝謝。
>2. 聖經雖是人寫的,但是由聖靈所默示。
>3. 聖經不是講科學,聖經是真實的記載人類的起源,猶太人 的歷史,預言,最主要的是救恩。
>4. 翻譯是忠於原文,但由於文化背景,習慣不同,有些地方 可能會被誤解,但這不能說是聖經的錯。 聖經的真理,尋找的人一定能明白。
你讀那種文字的聖經?中文?英文?這些恐怕都是翻譯本。 你如何排除那些翻譯中的誤解?
〔以撒〕
看中文,英文作參考,另外還有一些參考書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救恩,要明白上帝是愛世人。 "God for man not against man"
我相信這救恩的道理,沒有人會誤解的。
〔小?〕
刁兄原來是在問問題啊? :)
我看刁兄邦邦邦地摔下幾條, 還以?刁兄在下結論呢. :)
而且, 刁兄最初一帖抓了兩個例子 (創世紀和蝙蝠) 然後做的歸納, 我給了你關於創世紀解釋的索引, 蝙蝠的關子被讀者搶答了; ?了深入討論, 我提了關於神的話的理解, 光老馬上又貼了一篇他的舊帖詳細正面闡述, 我後來又補充了一下東方神秘主義性的誤區. 你那用以歸納的論據可以說大大地超過所求地回答了, 你這歸納出來的結論還要再讓人說一句不對才算是正面回答啊?
好吧, 我們漏了 "證畢" 兩個字, 現在以撒也補上了, 沒問題了吧? :)
〔光明頂〕
請您謙卑的看看我的小作吧!那就是我回你的帖。
我已經一再說了,你不肯聽,?什?你總覺得沒有人回你的帖? 我一直在回,你一直在說我沒回,?什??到底是那一句沒回?
我說了,我不相信你的話。聖經是真理。面有的「錯誤」,都 反映出人的罪。你可以和我討論。我也願意回答。不要以?我的 回答都是顧左右而言他。我的回答絕對是正面的。
如果你不願接受我的論點,當然你覺得我沒有回答。但是請 你仔細想想,我的那篇最大的帖,到底有沒有回答你的問題? 也就是「默示理論 」那篇。
〔刁德一〕
我?什?說您的帖子不是正面的回答
我讀了您的帖子。從總體上你是解釋如何處理聖經。也 就是個種不同的讀法和理解方法。 如: >一、機械默示論: >二、字句感應說: >三、默感說:
在這寫方面我基本上同意你的看法。但這仍不能證明聖 經是神意與否。所以我覺得你在繞圈子。另外,拿聖經 裏的話來證明聖經的對錯是邏輯錯誤,因?你所引用的 話仍需外源證據。中國有句土話,"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 的把。"
〔小?〕
嗯, 原來刁兄的疙瘩在這裏.
就是需要 "外源證據". 那也許樓上 spring 兄的帖(《聖經內容的 一致性》)能幫助你.
光老那一帖不是在 "證明" 聖經是神的話, 而是在講我們說 "聖經是神的話" 時是一個什?意思, 或者說理解. 他引的經節是在表明那幾種理解的正確性. 我想這主要是針對你原來的 "神的話要如何如何" 的回答.
我們說話前多檢查一下自己隱含的前提及要求, 而不是先就樂哈哈地下一堆結論, 不就容易交流多了嘛. :)
〔光明頂〕
我在「?什?基督徒認?聖經是最高行?原則」裏回了你的這個問題。
我這一套幾篇文章,原來是一篇。但是因?太長,所以 分成幾篇、但是每一篇都密密相扣。一定都要看完,才 解決所有的問題。盼望你再花點時間把另外三篇看看。 那三篇短得多。應該容易點。
至於聖經是不是神的旨意,這一點有待你實際實踐以後 才會慢慢瞭解。不急,慢慢來。 多謝你看完這一大篇東西。真需要點耐性?。
|
-

檢舉
人生最大的榮耀,不是永遠不敗,而是屢仆屢戰 ....................................................................................................
-

檢舉
-

檢舉
看看blog放鬆一下,工作累死了.... ....................................................................................................
-

檢舉
真正的愛心,是照顧好自己的這顆心。 ....................................................................................................
-

檢舉
我搬家到blogger了,有空來看看哦~香水百合~
-

私人回應
檢舉
這是私人回應
-

檢舉
我搬家到blogger了,有空來看看哦~香水百合~
-

檢舉
好文~ .....................................................................................................
-

檢舉
喜歡你的部落格,留言請您繼續加油 .....................................................................................................
-

檢舉
你文章很棒的~繼續分享給大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留言支持好作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好看耶~一定每天有空給你支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無何置疑,就分化人類社群而言,宗教較諸政治,更具破壞力。
-

檢舉
來給你加油,幫你推一下喔~期待你的下一個更新,謝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祝你人氣百分百 請繼續幫我們加油打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everyday real you~!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想搬家部落格的人來這裡看看哦~ishowker愛秀客
-

檢舉
想搬家部落格的人來這裡看看哦~ishowker愛秀客
-

檢舉
這麼好的部落格,以後看不到怎麼辦啊!!! .....................................................................................................
-

檢舉
這麼好的部落格,以後看不到怎麼辦啊!!! .....................................................................................................
-

檢舉
來打聲招呼-大家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來打聲招呼-大家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方舟子未能就義理提出質疑,光明頂詭辯連篇,正反雙方之言論,均不值一晒!
檢舉
無論如何都係「另類觀點」嘛...而且不容否定的~我自身對基督徒有怨懟...
-

檢舉
早點休息阿,身體健康很重要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早點休息阿,身體健康很重要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好文~ .....................................................................................................
-

檢舉
好文~ .....................................................................................................
-

檢舉
你文章很棒的~繼續分享給大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你文章很棒的~繼續分享給大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好看耶~一定每天有空給你支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好看耶~一定每天有空給你支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祝你人氣百分百 請繼續幫我們加油打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想搬家部落格的人來這裡看看哦~ishowker愛秀客
-

檢舉
祝你人氣百分百 請繼續幫我們加油打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想搬家部落格的人來這裡看看哦~ishowker愛秀客
-

檢舉
你文章很棒的~繼續分享給大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看著你的BLOG 好多朋友都回應 真厲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好看耶~一定每天有空給你支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安安唷~~幸運的日子送給妳(你)滿滿的幸福,也祝福你天天都開心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人生都有不如意的時候~ 但你的BLOG帶給大家愉快的心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 英語水平 ☆
某公司招聘,下一位該面試的女孩的英文名是「spring」。
秘書欲藉機賣弄一下自己的英語水平,
喊道:「hi!那個叫『春』的,輪到你了!」
.................................................................................................
-

檢舉
blog網址太長請用網站轉址,減短你又臭又長的網址哦
-

檢舉
Good Post~^^
....................................................................................................
-

檢舉
這麼好的部落格,以後看不到怎麼辦啊!!! .....................................................................................................
-

檢舉
打擾了~大家盡一點力,我相信世界各地都是有溫暖的,就讓我們一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人生匆匆-把握當下,支持鼓勵~事事如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來打聲招呼-大家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人生都有不如意的時候~ 但你的BLOG帶給大家愉快的心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人生都有不如意的時候~ 但你的BLOG帶給大家愉快的心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檢舉
人要衣裝人氣論壇推薦!!
.....................................................................................................
下50個麗玲 2009-11-27 18:59
ceceliad 2009-11-25 22:23
大肚能容,了卻人間多少事,滿腔歡喜,笑開天下古今愁。
..................................................lerabarone 2009-11-23 21:08
丹丹 2009-11-21 19:58
罪人 2009-11-17 02:55
祝大家開心
just 2009-11-12 21:14
祝大家開心哦!!!!
smail 2009-11-11 15:38
意中人 2009-11-11 03:01
意中人 2009-11-10 18:24
月光光 2009-11-10 15:26
丫飛 2009-11-10 09:11
vagabond 流浪者之歌 2009-11-10 08:53
好人 2009-11-10 08:46
丫飛 2009-11-10 04:20
好人 2009-11-10 03:59
丫飛 2009-11-09 20:48
免費加入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丫飛 2009-11-09 20:14
免費加入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林林 2009-11-09 09:53
林林 2009-11-09 09:28
天天 2009-11-09 06:09
天天 2009-11-09 05:48
vagabond 流浪者之歌 2009-11-09 04:55
五號仔2009-11-09 18:55
胖子 2009-11-09 03:23
胖子 2009-11-09 03:02
胖子 2009-11-08 14:30
胖子 2009-11-08 14:06
fefw 2009-11-08 10:06
fefw 2009-11-08 09:21
巧克力 2009-11-08 04:30
巧克力 2009-11-08 04:01
藍色 2009-11-07 23:55
fefw 2009-11-07 23:23
免費加入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藍色 2009-11-07 23:17
fefw 2009-11-07 19:27
免費加入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捷倫 2009-11-07 15:06
fefw 2009-11-07 14:39
Ruby 2009-11-07 13:52
阿南哥 2009-11-07 11:40
fefw 2009-11-07 10:13
Ruby 2009-11-07 09:21
阿南哥 2009-11-07 05:47
fol網站轉址 88u網站轉址 ii9免費轉址 ioca網站登錄 ................................................................................................
捷倫 2009-11-07 05:03
王子 2009-11-07 02:15
阿宏 2009-11-07 01:57
桃仔 2009-11-07 00:33
捷倫 2009-11-06 23:22
阿宏 2009-11-06 20:22
阿宏 2009-11-06 20:02
捷倫 2009-11-06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