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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冇吸過毒,為何不敢驗毒!」,這是從報紙裡看到其中一位支持校本驗毒的家長所說的。不過,若反過來說「我冇吸毒!為何要被驗毒?」這也是很有道理的。正反雙方,似乎也說得通,正式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執一詞。校本驗毒,似乎與在街上被警察搜身有近似的道理,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左搜右搜,好不尷尬!不過,亦會有途人說「你冇犯法,又怕甚麼被搜?」。亦有途人可能會認為,「此人定必不是好人,如果不是,為何警察會搜他的身!」。又或者會有家長帶著小朋友途經,若這位家長不想放棄一個活動教學的機會,他會對小孩說「阿仔(女),你看!只有壞人才被警察搜身的!所以你以後要乘啊!」,當然,這種家長只是小數而已!但若被搜身之人本是良好市民,他會不會想「我又沒有犯,為何會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搜查?」而且,他的心情定會大受打擊。
其實世界上有很多東西是需要假設而延續的,但試想,人的罪行過失是否能透過假設?就正因為人是有感情的,有喜怒哀,而在現代文明的社會裡,每事也需講求證據,所以我們不能隨便、靠假設來斷定一個人是否有罪。雖然,校本驗毒並非定罪,而按照官方所說,是要揪出有吸毒的學生去幫助他們。但若如上文所說,不論被驗者是否有吸毒,他已有可能被推論定為嫌疑,而處於青春期的被驗者自身的心影響亦不容忽視。
要竭止吸毒問題,方法很多,有辣有不辣。要辛辣的,可參照史丹利寇比力克的「發條橙」,將學生們洗腦,個個變了乖學生,品學兼優,想想也令人振奮,高官不妨考慮!其實要解決學生、青少年吸毒問題,是需要時間、人力、家庭、學校、各方配合方能成功,是無需用上偏激的方法。畢竟人是有思考、有智慧的動物,有很多問題可以有更佳的方法去應付。與其「摸著石頭過河」,何不建好一條穚才過河,這不是比較安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