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處鄉村各處例,婚禮前後的禁忌多得十隻手指也數不完。以下較為普及的 1 0 點可作參考:
- 1 / 結婚對聯最遲應於「上頭」前,即結婚前夕掛上,婚後滿一個月便可除下。男女家均有不同的對聯,選購時需分辨清楚。
- 2 / 新娘出嫁當晚,可找來一位新娘的未嫁姐妹睡在床上,並擺放生果及利是,祝新娘生生猛猛及一切順利。
- 3 / 新娘於結婚吉日忌穿「舊鞋」,所有的婚紗鞋、繡花鞋及晚裝鞋等都要是全新的。
- 4 / 孕婦及帶孝者不能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更不能觸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物品。
- 5 / 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時,新娘在離開娘家時可哭泣,因這被視作留下「水頭」有帶旺女家意思,但過門至男家後便不能流淚。
- 6 / 新娘出門前必須用紅傘遮道,還要一邊撒米,一邊講吉利說話,直至新娘上了花車為止,到新娘落車至入男家門之前。
- 7 / 新人若是「爬頭」結婚的,須在未婚兄長褲襠下穿過,意指「得罪了」,才可出門;需在未婚姊姊裙下穿過,若怕有「不發達」之意,可改送一條裙子給未婚姐姐,即俗稱「大姨裙」。未婚兄姐均不可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應迴避到位置較高的地方,或上一層樓。
- 8 / 新娘步入男家時,翁姑二人不宜朝著大門看新娘進門,稍作迴避以防相沖。
- 9 / 新娘初至夫家,姑嫂等要陪她吃飯。別人大吃大喝,她卻只能乾看,即使餓昏頭也只能束手端坐,謂之「看席」。
- 10/ 喜宴完畢後,雙方不可以說再見,否則有再婚意思。
- Yes
- 別以為一段婚姻關係是在回答「我願意」時才正式生效,其實早在求婚那刻,這個一生一世的承諾便已展開。為對方精心安排一個浪漫又驚喜的求婚,既可讓二人畢生回味,又可在摯愛友好前炫耀甜蜜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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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9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