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生兒育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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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9-11-07 19:42
我地十月二十九日第一次去入境處幫阿b搞居留權=,本來朋友同我講最少預一個半月,因為遞表後仲要等入境處call回去check正本文件,不過我地好好彩,因為帶齊正本去,所以人地好心叫我地直上廿五樓見官,入境處的人員都好好人即時為我地處理.

第二日入境處已打電話來回清楚我的資料了,到十一月三日在收到通知信指批准了阿b的居留權了,效率好高呀!

本來封信叫我們十一月二十三日去取居留信的,但可以上網改日期,我就替他改到十一月六日中午了,所以也現在已本港居民了.











morningglory 2009-11-09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