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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9-11-02 13:10
第一單:
【明報專訊】19歲「o靚模」因星運平平,透過經理人介紹茅山法師,對方指口交及性交「法事」可助她改善運氣,口靚模原不欲繼續法事,但法師堅稱做足9次才能轉運,最後因珠胎暗結求助而揭發事件。法師昨日就9項以虛假藉口促致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受審。
事業不順 促經理人介紹

報稱泥頭車司機的被告歐陽國富(55歲),昨否認所有控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07年4月,19歲模特兒X從經理人得悉一名叫「阿富」的男子,可做有關轉運的法事,又指有關法事可能涉及口交、性交等行為。但X認為其事業不如意,遂要求經理人介紹她認識「阿富」。
07年4月中,X與被告首次見面,被告接載X、X的經理人及其友人到一個住宅,被告在廳放置一張枱作壇,並放上香爐、元寶蠟燭及一些黃色符紙,X的經理人及其友人先後跟被告入房,各人約15分鐘後出來。
其後,被告要求X上香及念咒語,並要她跟他入房。入房後,被告要求X脫光衣服,做一個淨身儀式,其後被告用手指夾著符紙在X身上畫寫,觸及她的頭、手腳、胸及下體。被告亦脫光衣服,坐在床邊要求X替他口交,然後又要求性交,作為轉運儀式。事後,被告給X飲符水,再給她符水清潔 身體。X亦封了200元利市給被告。其後每隔約一個月,被告就致電X做「法事」。同年8月,被告相約她做第五次「法事」,但因X不想再做,遂問被告是否每次也要口交及性交,被告則指總共要做9次才能轉運。
事主X今屏風後作供
同年12月30日,當做第九次法事時,X再次質疑其成效,惟被告堅稱要9次才有效。翌年1月,X發現懷孕,經有關團體協助下報警,同月墮胎,DNA測試證實胎兒的父親是被告。道教專家證人說,被告在「法事」中所用的器具與道教科儀相似,但指道教儀式中,並沒透過男女交合來幫人消災解難、增福延壽等。控方今將傳召X出庭在屏風後作供。
【案件編號:DCCC569/09】
第二單:
【明報專訊】20歲專上院校女學生疑誤信驅魔之說,被騙兩度性交。63歲「驅魔人」與其47歲女友昨日被解上荃灣 法院,被控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非法性交及協助教唆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非法性交罪名提堂。驅魔人被警誡下否認借驅魔之名與女生性交,但承認兩人曾性交,亦曾做法事。
禁踏足事主所住屋村

63歲被告盧福義,報稱無業,靠領取7000元綜援 為生,他已婚及已有孫兒。他被控於今年10月4日和16日兩天,在女事主家中和其女友黃美燕友愛村寓所內,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非法性交罪名,昨日他一拐一拐出庭,提堂期間一直皺眉望著犯人欄。
其47歲女友黃美燕則被控於10月4日協助教唆他人以虛假藉口非法性交罪名,身形豐滿的黃婦蓄一頭曲髮,提堂時一直垂頭望地。
兩人昨日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1月13日等候警方安排認人手續,以及進一步調查,兩人獲准以2萬元現金和2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其間不得干擾證人,亦不能踏足其所住屋村。據悉,黃婦於專上院校任工人,因此與就讀該校的女事主認識。兩人本無聯絡,一日在街頭碰上,黃婦提議到女事主府上參觀,甫入屋就指「好多鬼」,並致電「法力高強」的男友、即首被告前來驅鬼。男被告進行「法事」後再以驅鬼為藉口與女事主性交。
兩度指事主家「好多鬼」
數日後女事主再聽信其住所附近「仍有好多鬼」,因此再做驅鬼儀式,並與首被告第二度性交。日前女事主閱報看到類似案件的新聞後,懷疑被騙,向社工求助後報警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TWCC3316/09】
GarY 2009-11-02 22:11
好文不寂寞,推一把!
..................................................................................................方學 2009-10-30 00:58
周大俠 2009-10-29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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