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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智障學生爭取18歲後繼續上學的司法覆核案今宣判,法官裁決學生敗訴。
法官在書面判詞中表示,正常教育與特殊教育是兩套不同的制度,不能直接比較,所以政策不存在直接歧視。他指出,一般學生與特殊學生均可接受12年免費教育,即使主流學生,也不是必然升學,需視乎學額及考試成績。
法官稱,他理解,有關判決將令家長及支持者失望,寄予同情。
現年18歲患唐氏綜合症及輕度智障的學生唐偉庭,由母親蔡慧珠代表入稟,挑戰教育局長和常任秘書長的決定。
唐偉庭在申請書指出,「資助學校資助則例」規定可獲資助的特殊學校中學生,年齡上限為20歲,教育局年初將之改為18歲,但主流學校卻沒設年齡上限,政策涉及歧視。
【案件編號﹕HCAL73/09】
好唔開心 , 喊咗兩次 . . .
唔係好接受倒 . 遲啲打返感受 .
希望會上訴 .
the darkest side of education field
qw-BiLh1sJaTs 2009-08-25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