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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位很有緣的伙計facebook中看到一篇轉載的文章,由退休警務高級督察所寫,為巡警開槍擊斃疑人而平反。文中提及多個論點,我不敢完全苟同,但亦不認為我有能力去挑戰一位擁有廿八年警務經驗的警官,所以我認為一切應留待調查報告來定調,不過,調查報告出籠之前,我相信我已有足夠的智慧去反駁坊間兩個愚昧的論調。
云云報導均有質疑警員開槍的必要,我看後只想冷笑他們的無知。還記得小弟第一次接過上了膛的佩槍時,感覺非常重。它重的不單在於槍的本身,還有它的代表意義和威力。水能載舟亦可覆舟,我很清楚記得教官說過,用之不當它便會成為威脅自己和市民生命的武器,因此,我們接過了它,便有責任保管好它。事發時,巡警被襲,換著是我,也定必在自己尚且清醒的情況下盡快將他擊倒。當他拿起木條,我卻用盡了其他裝備仍不能制服他,難度我要拿起樹枝跟他打「爛仔交」?打沒有所謂,但能保證我不被擊倒而失去佩槍嗎?
云云報導又質疑警員開槍射頭的必要,我更笑而不語。於最近一次練靶之時,小弟42發全中,而且彈孔大部分集中於胸膛和腹部,可是短短的七至十五米距離,仍有數槍射中了頭或下身。愚眾須清楚知道,此槍不是玩具槍,它沉重又有巨大後助力,而且沒有紅外線協助瞄準,我那有能耐要頭中頭要腳中腳?大家是否看太多電視劇,把那些不需瞄準轉身單手射中五十米外疑犯手腕的鏡頭強加於現實世界的執法人員身上?為何那些從未拿起過手槍的荒謬議員無知路人忽然間會占士邦上身,化身專家來教我們這些受訓已久的執法人員如何開槍?
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既要我們佩槍保護你們,又要我們不開槍,又要我們射得不差毫釐,那以後你們來佩槍好嗎?案件中警員有否撒謊或缺失錯漏等應該由報告判斷,但就開槍的需要和準繩問題,根據報導出來的情況,愚眾沒有任何理據去質疑!
鬼公子Raymond 2009-06-18 21:20
群眾當然希望警員的槍法不差毫釐, 是可以理解的.
一般人都沒有受過專業的槍械訓練, 當然不會明白技術上的困難 . 記得我第一次開槍, 那股後座力嚇了我一跳.
喜歡"愚眾"這兩個字, 老實說, 我不相信智慧藏在民間. 至於議員們, 他們要的是選票, 而不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