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新聞時事 |
又有一段日子沒有寫過新聞了,但是這篇真令我激動!!!是關於一個廿九歲母親及七名子女的故事,而且非常悲哀:
29歲年輕母親自14歲起分別與4名男友誕下7名子女,當她照顧3個月大的么女時,聲稱不慎令她墮地受傷,一個月後才由外婆送院檢查,發現女嬰頭骨及右手骨折。被告早前承認疏忽照顧罪,法官形容其求情內容「動聽」,但她本身有毒癮,自己也照顧不了,遑論照顧孩子。法官斥責被告極其自私及殘忍,判她入獄20個月。
在夜總會任職侍應的被告,曾2次結婚,與4名男友誕下共7名子女。社署發言人回應表示一直有跟進被告個案,提供輔導及經濟援助;為小孩日後的福祉,被告的4名子女包括本案事主會安排領養,另外2個接受住宿照顧。被告的長子由其生父照顧。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背景複雜,父母一早離異,她沒固定工作及有毒癮,故不斷找男子照顧及愛護。律師另稱被告照顧過的兩名孩子掛念被告,可見她不是沒能力或不盡責。女嬰的醫生報告指她的頭骨、右前臂骨折,但毋須接受手術及沒永久傷害,律師形容本案是一宗不幸的意外,被告亦希望將來可照顧女兒。
惟暫委法官沈小民不接納被告指意外跌傷女嬰、以為她傷勢不重而沒送院,質疑被告知道女嬰傷勢不輕,並指若然是意外,被告便不怕被人指她虐兒及不會逃走,認為被告不願被人找出真相。
法官斥被告延遲讓女嬰接受治療,令她進一步受苦,又指斷骨十分痛楚,而女嬰在事發一個月後才接受治療,其間沒有藥物減輕痛楚;女嬰亦曾交託他人照顧,或會碰到傷口,直斥被告行為極其自私及非常殘忍。
法官指女嬰沒能力保護自己,法庭責無旁貸、不能姑息任何人對兒童作出這樣的行為。被告表示希望照顧女嬰,但法官指被告在還押時被驗出曾服食海洛英,指她連自己也照顧不了,遑論照顧孩子。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誕下女嬰,跟進被告個案的社工今年2月收到被告虐待女嬰的報告,加上未能聯絡被告,遂報警。
今年3月13日,被告將女嬰交託其母照顧,對方見女嬰前額有傷痕,通知社工後按指示帶女嬰到醫院檢查,被告逃去。
被告在3月19日被捕,警誡下否認虐待女嬰,但承認意外令她受傷,向警方指今年2月初在旺角一商場乘自動電梯時不慎跌下女兒,令她前額、右手及右腳受傷,但她只清理傷口,沒到醫院求診。被告曾於今年2月中把女嬰交託朋友照顧,對方指曾告訴被告女嬰的前額有瘀傷及右手僵硬,但被告仍沒帶女嬰求醫。
這案件的法官講得沒錯,她的確是沒有能力照顧子女,而且更加是視女兒的生死於不顧!!!而且聲稱已戒毒的她根本明顯是講大話,而且明顯只為求情而講出的動聽說話,而且我認為父母離異不是造成她會犯罪的藉口,只是她只顧自己,根本沒有資格成為人家的母親!!!



香花與毒草 2009-10-09 17:16
科大作為高等學府,一換校長,唔知想追求曝光率定係點,好請唔請,竟然請件靚模去傾甚麼"成功經驗",等距去到,答非所問,癡癡呆呆坐埋一台.
高等學府搞到咁,又有乜常識可言?
kari2009-10-09 18:49
香花與毒草 2009-10-09 01:10
低得過科大?
kari2009-10-09 11:46
香花與毒草 2009-10-08 23:54
其實係大新聞.
可惜報紙焦點落響"靚模入科大".
kari2009-10-08 23:58
貓嘜 2009-10-08 08:22
kari2009-10-08 18:54
bcbccat 2009-10-08 04:02
kari2009-10-08 18:55
爛玩仔 2009-10-08 01:17
生得子女出來,就要好好照顧及管教.缺乏母愛的兒童很易會誤入歧途,到時學壞真係恨你一世㗎!
kari2009-10-08 18:55
草莓布丁 2009-10-08 00:57
kari2009-10-08 18:56
Cat 2009-10-07 22:07
我真的想不通會有這種母親! 不知所謂!
kari2009-10-07 23:30
南爾 2009-10-07 22:04
kari2009-10-07 23:31
maximus 2009-10-07 14:25
kari2009-10-07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