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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阿力吃晚飯,期間她的大學同學致電來~
及後阿力複述他們的對話:
力:嘩~!她來電(很錯愕)
X:我在你附近工作,很久沒見;出來食飯呀!喂!你尚欠我一年前嘅結婚人情,喺我應得嘅。(很認地說)
力:你吾喺咁cheap呀!......
阿力說X是她的大學同學,也較為熟落。但畢業後就沒有聯絡....直至去年x結婚,她才主動找阿力做司儀、伴娘...X很著緊自己的婚禮,時常催趕著阿力開會;打點一切。
我想阿力基於友誼,才跟X做司儀、伴娘。X一封利是也沒有給;也不要緊。人家給你這麼大的幫忙,也不是"奉旨"的。結婚很忙,忘了給賀禮;有甚麼問題?阿力已致電X,述說這事。只是X沒有取,責任不在阿力,一年後想起才跟別人拿賀禮????還好意思厚著臉皮跟別人說,真的是開玩笑!!!!!
只想說: 老是想佔人便宜的人總有一個在附近,我也有類似的經驗;只不過在工作上。我吿訴阿力快些給公價人情給X,用一個很便宜的價錢看清楚這個朋友;極抵!!!!!(假若有60歲壽命,共720個月....720/500人情)每個月只需用$1.44元,買個豬仔包也不只這個價錢。抵到喊...![]()
晞So 2008-08-12 01:26
wingwing 2008-08-01 13:25
二叔公2008-08-05 23:17
HHuman路人甲 2008-07-11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