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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一本書名“鈍感力”,這書講的是做人處事需要遲鈍而不是要敏感,聽這樣的解釋好像很不合理,為什么教人要遲鈍呢?書的一開始就舉了幾個例子,比如兩個人都給蚊子叮了,A是馬上就用手在蚊子叮過的地方猛抓,B是輕輕的把蚊子趕走後就不理會,結果當然是狂抓的會癢很多,另外一個沒什么感覺了。還有一個例子是作家交稿給出版社,但都給退回來,有人很緊張,悶悶不樂的,老是在想是什么原因給退回來,另外的人就是不當一回事,重新再寫,加入一些新的元素,最后反而能成功。
這書的作者目的是通過種種例子,認為做人不需要太執著,如對自己有太過的自信,過于講原則反而會給這樣的框框套住,不能看到全局。這書對我是有啟發的,因為我本身就是這樣,對任何事都離不開原則,又過于執著,凡看不過眼的事就會說出聲,看不開,未能做到隨遇而安。試過買車票給別人插隊的時候,又例如當我把大廈的大門打開,但給一些不講禮貌的人,一聲不吭就比你先進而不說聲謝謝的話,我會很看不過,也可以能氣到心猛跳的地步,還有其他很多類似的例子等等。自從看了這本書,覺得是很有道理的,只是不知道自己能否按書所寫的把一些習慣去改掉,但我還是會試試,要不做人真的很累很累。又是那一句,“難得糊涂”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