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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演化心理學的觀點看,一個人在有了自己的「下一代」之後,就已經失掉了「突出自己」的最強烈理由。原因是「籍著吸引異性性交,來複製及延續自己生命」的基本誘因,已失掉了它的憑藉。而筆者最近更發覺,原來有了「下一代」之後,作為父母的個體,特別是作為母親的,變得從俗、從眾,也是必然及「順理成章」的。為甚麼這樣說?試想像一下跟著談到的情景。從懷孕的一刻起,作為未來母親的,可以不跟從周遭的吩咐與指引,讓自己的「下一代」無驚無險地出世嗎?在懷孕期間,她又可以不理各種既有的醫療及衛生意見嗎?到了孩子出世後,多少個女性可以不顧及自己作為「母親」的形象?而多少個「父親」又可以繼續「依然『故』我」?孩子到了幾個月大,現代「父母親」有幾多個會捨得讓自己的「下一代」自生自滅、天生天養?於是,找「幼兒耍樂組」、買「益智玩具及教材」,就已經變成是「基本動作」。孩子再大些,就找「幼稚園」、搬去「名校網區」,然後再開始替他們儲蓄「教育基金」。孩子上到高小,就忙著幫他們找間好的「多元教育中心」。上到中學,就找「補習」。住得不夠好的,就忙於搬去更好的,以免影響「下一代」的成長。就連飲酒、抽煙的習慣,為了下一代,也可能被逼「戒」掉。如此一來,除了實實在在地擔任了「父母親」的角色外,一個「個體」的「真實個性」,還可以剩下多少,相信大家亦已心中有數。最近一個「戒煙廣告」,又提醒筆者,完成了「父母親」的職責後,還有「祖父母」的親職要繼續。片段說,「想要看到孫兒大學畢業,幾大年紀也好,煙也還是要戒!」大家說,做人到底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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