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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小女生揀坐監拒「更生」

十六歲中三女生淪為毒品拆家,從同學處取得俗稱「K仔」的氯胺酮並向他人兜售,早前承認販毒罪,原可獲判入教導所,但她為盡早受罰完畢,竟堅持接受監禁。法官痛心被告並非真心改過,即使判她進入教導所,也是浪費時間和資源,最終判她入獄三年。

  記者:蔡小慧

  販毒少女被判進入教導所,卻表示寧願選擇坐監,法官坦言對被告感痛心,形容罪行十分嚴重,責年輕被告接受監管不足,愚蠢無知、誤交損友、尋求作樂,於○七年更染上毒癮,遂判她入獄。

  官再三查問 冀予自新機會

  案發時十六歲五個月大的被告葉嘉莉,在馬鞍山仁濟醫院    董之英紀念中學就讀中三,早前承認一項販毒罪名,由於堅拒判入教導所「更生」,暫委法官林偉權再三查問被告原因,希望給予年輕犯罪者改過自新的機會,並特別要求被告自行在庭上解釋堅持判監的理由。

  一臉稚氣的被告向法官稱她決心改過,希望法庭判以監禁作為最深刻的教訓,亦坦言估計判監的懲罰期較短,遂選擇接受判囚令她盡快重投社會。

  旨在「計數」刑滿出獄

  法官對案件感惋惜,並表示被告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已多月,雖然表現良好,並聲言決心改過,但法官直言並不相信,認為被告仍未好好反省,根本未能從錯誤中學習,更不求改過,只是在「計數」如何盡快刑滿,其行徑令人痛心難過。

  此外,法官指出年輕並非販毒者輕判的理由,目前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年輕人的愚昧從事販毒,上訴庭已表明不會就年輕販毒者予以輕判,以免有人專門利用他們進行販毒活動。

  送貨兩三次收300元

  案情透露,警方今年三月十七日展開反毒品行動,到被告位於沙田    廣源邨寓所內進行搜查,在客廳一張椅上的公仔散銀包內,發現四十小包的白色粉末,稍後,被告自行往警署自首。

  被告向警方招認搜獲的粉末為K仔,是一名巫姓男同學託她保管,並叫她以每包一百元出售。她承認曾替巫送貨兩至三次,共收到三百元。警方搜出的毒品為二十七點五三克粉末,內含二十一點五二克氯胺酮,市值二千六百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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