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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對社會的破壞 |
網誌日期:2007-06-11 15:54
本週二《中大學生報》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二級,校報編輯面臨監禁或罰款,聲言為了言論自由上訴到底,一場道德品味爭拗,忽然變成言論自由大戰。

風波背後,原來涉及近年積極介入社會事件的教會保守勢力代表明光社,和跟學生報「牙齒印」甚深的中大校方。新仇舊恨,由三篇五月七日刊於報章的投訴文章一觸即發。

「行入去開會陣係日頭,出番 ,點解仲係日頭?原來已經過一日。」中大經濟系二年級生曾昭偉,沒想過才當上兩個月中大學生報總編,便闖大禍;一班十幾廿歲年輕人天天躲在報社,商量又好逃避也好,這個星期就是這樣非人生活。

就算不用坐牢十二個月,也可能面對四十萬罰款,叫曾昭偉本已拮据的家境,更添陰霾。曾昭偉父母已退休,一家六口,全靠兩名年長的姐姐支撐。「屋企咁環境,罰錢就大鑊,點籌?判先算啦。……都唔明點解搞到咁大件事!」

曾昭偉自小就看時事雜誌,自言「畢業一係從商,一係做傳媒。」去年自薦做學生報總編輯,希望將來履歷好看一點,容易找工作。他接手時,「出街」已四個月的 情色版一直引起爭議,曾昭偉卻勇字當頭,硬要幹下去,卻沒想到五月六日下午一個來電,卻改變了曾昭偉往後的日子。當日忽然接到《星島日報》教育版記者來 電,指有人投訴近兩期學生報內容露骨。

同志寫手埋伏線

原來之前有兩名神學院學生馮子釗和王達威,分別向報章投訴,王更撰文狠批學生報二至四月號情色版的問卷,涉及人獸交、集體性交、亂倫,「露骨淫賤」。

然而,問卷只是導火線,學生報年初因一個專欄寫手跟保守教會勢力衝突,才是爭端開始。性學會主席李偉儀說,整件事是保守宗教勢力挑起,企圖長期壓抑香港人的性觀念

同志組織「香港彩虹」張錦雄憶述:「年初學生報的編輯話想同學了解性小眾同弱勢社群,叫我二月起幫佢寫同志生活、香港社福對我有冇保障等話題,但冇稿費的。」此專欄由他與另一位同志曹文傑輪流執筆。

曹文傑正是一月港台節目《鏗鏘集》「同志‧戀人」中一名被訪者,這一集被保守教會投訴「偏袒同志」,令港台首度被廣管局「強烈勸諭」。三月,立法會聆訊此 事,當時曹文傑和保守宗教代表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舌劍唇槍,前者堅持節目中肯,後者力挺廣管局;最終立法會通過動議,指廣管局的判決有歧視之嫌。

明光社猛烈抨擊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高級導師陳士齊指,保守的明光社以宣道會和播道會為支柱,社內十一人董事會就有四人來自這兩個教會;今次投訴學生報的馮子釗和王達威,正是播道會的神學院應屆畢業生

雖然明光社否認與投訴信有關,但卻於投訴信見報後即上載一段八分鐘短片,大肆抨擊學生報膚淺。但當學生報辦論壇請明光社討論事件,總幹事蔡志森又突然以「主辦者欠誠意」為由,缺席論壇。

因公開講過明光社應包容同志,而被所屬教會迫令辭職的前宣道會觀塘堂黃國堯牧師,指出明光社有個數人組成的研究小組,分工監察傳媒、時事和社會話題,隨時回應。明光社的網頁更列出影視處和近卅個傳媒的電話、傳真號碼。

黃牧師又指出,每有重大社會議題,明光社都會以電郵教信徒如何表示立場,例如○五年收過明光社關於《性傾向歧視條例》電郵,「佢話件事好嚴重,教友可以點反對。」最終,明光社登了四版反對廣告,政府要延遲立法。

<一段校內政治, 因篇幅關係減去>

學生報風波事件簿

5月7日報章刊登投訴學生報情色版的文章

5月8日加入譴責學生報的本地報章增至十二份。同日,中大教務會紀律委員會約見學生

5月9日明光社上載八分鐘短片,抨擊學生報賣弄色情

5月10日中大紀律委員會評定學生報內容不雅,禁制學生報再出敏感內容

5月11日學生報決定五月繼續刊登情色版

5月15日淫褻物品審裁處裁定,學生報2月號、3月號及網上版被評為二級,4月號評為一級

騎呢審裁處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淫褻物品審裁處須就物品整體及其目的評級,但這次他們只以學生報不到半成篇幅的的情色版判決,審裁處張民炳公開卸膊道: 「審裁處係好被動,影視處先係執法機關,佢淨係俾呢兩頁我審,我都冇辦法。」這次審裁小組由兩名審裁員及一名法官組成,裁決前卻數番向傳媒透露評審意向。

後記:

現職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在「學生報風波」後撰文,提到九三年一宗軼事。當年中大校慶開放日,有學生向嘉賓派避孕套抗議,又從高錕校長手中搶咪,叫他尷尬。事後各方聲討學生挑釁行為,要求校方嚴懲,但有三名校方高層極力反對,其中一位,是最受辱的校長高錕。事隔十四載,中大生依舊「頑 劣」,校長,卻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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