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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景邦)
十六“迷信”相
(1) “迷信”就是當我們有機會採用不同的方式去求取證據 (例如去查證、驗證、體證) 的時候,卻懶得求證就隨便“信”,換句話,就是馬馬虎虎、不求甚解之下胡亂“信”。
(2) “迷信”就是經過求證之後,明知沒有證據、或明知證據不足,卻堅持要“信”,換句話,就是刻意拒絕數據 / 理據下妄作定論、就是撇開其他因素不顧,單憑自己個人的假設、預設、偏見、固執而選擇性“信”。
(3) “迷信”就是自己將“因”與“果”的關係錯誤配搭 (錯配),卻堅持自己“因果錯認”之下的結論絕對“可信”,換句話,就是依然未掌握到充份資料 (數據、理據) 下妄作定論。
(4) “迷信”就是認為既然人人都信,所以必定“真”;又或者既然有知名人士信、有公眾人物信,所以必定“真”。
(5) “迷信”就是以為自己心中所崇拜之“偶像”[ 例如天上的神、人間的人(導師、名人) ] 的種種心念、行為、決定,每每都會合乎自己心中的“理想標準”(即“可以合乎我的主觀意願”)。
(6) “迷信”就是以為自己心中所崇拜之“偶像”[ 例如天上的神、人間的人(導師、名人) ] 的種種判斷與決定絕對正確,絕不出錯。
(7) “迷信”就是人類物種以為自己凡事萬能、以為自己能夠呼風喚雨、以為自己至高無上,可以無需要跟其他物種互相依存。
(8) “迷信”就是個人以為自己無所不能、無需要依靠其他眾生的種種因緣配合,就可以有所成就,換句話,就是以為自己可以無須感恩其他眾生對自己的成就所付出的貢獻、無須感恩他者在自己的成就當中所發揮了的“助緣作用”。
(9) “迷信”就是盲目信仰科學、科技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10) “迷信”就是以為世間 (或世間以外) 會有毫無附帶條件的幸運、毫無附帶條件的福樂、毫無附帶條件的恩賜,換句話,就是以為自己可以無須付出就有收成、無須努力就有得著、無須種“因”就得“果”。
(11) “迷信”就是以為自己可以任意妄為,然後以為可以避開代價 (或可以無須付上任何代價)。
(12) “迷信”就是一味透過祈求、祈福、祈禱、唸經、唱誦等方式:
l 去“期待”神的保佑、佛力加庇
l 去“期待”神的賜予、神的恩典
l 去“期待”轉好運、現吉兆
以為“期待”就會心想事成,卻從不配合自己的實際行動、實際努力。
(13) “迷信”就是以為自己的福樂、災禍、順境、逆境、命運、際遇等等完全由“外在力量” [ 神、佛、靈體 (鬼神)、星座、掌相、命理、生肖、風水 ] 所掌管、所操控、所主宰,換句話,就是完全否定自己內在的正面力量 (例如否定自己的正面潛力或“佛性”)、並且不肯相信自己可以長養出足夠的能力、智慧創造出新的“因”來領受新的“果” (即“不相信自己有改變命運的潛力”)。
(14) “迷信”就是將自己生命中大事小事,都交託給“神、佛、菩薩、靈體 (鬼神)、命運、運氣”去安排、去代理、去決定、去執行,而自己卻甚麼也不做,甚至利用“交託給神、佛”作為自己逃避責任、承擔責任的藉口。
(15) “迷信”就是以為自己現有的風光日子可以永存,同時又以為自己現有的倒霉日子會永遠停滯。
(16) “迷信”就是人類物種以為由自己“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 以及“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所經驗出來的世界,經已是一切“實相、真相”。
(約1,280 字;2008/3/11)
佛因 2008-09-15 01:17
如意安康 中秋吉祥
南無地藏王菩薩
佛因 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