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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裂兔的分享: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雖然我不是基督徒,但這一段經文,我覺得人人也適用,先不論上帝,至少對自身好,對身邊的人好,最終也是對自己好。
重點解說:
1.) 不都有益處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六12上)基督徒是豪邁的,凡事都可行;但保羅提起兩件事:這樣行到底有沒有益處?這樣行總不受它的轄制。在教會生活裡,不可以有律法。人願意找職業去上班,感謝主;人願意放下職業全時間,更感謝主。凡事都可行,這是一個基督徒該有的自由。我們不該告訴人不可這樣、不可那樣;但我們要認識:我所行的,不一定都有益處 ── 即或不一定有益處,我們還是可行。在行的時候,我們要記住:一,有沒有益處?若沒益處,還必要行嗎?人若說,「沒有益處我還是要行。」也可以。聖經只有說,「凡事都可行」,沒有說,「沒益處的不要行。」
2.) 總不受轄制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六12下)教會生活甜美到一個地步,沒有一個人定罪另外一個人,因為凡事都可行。至於有沒有益處,由他自己來決定;只有一點,「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受轄制就不可行。吸煙不行,因為你會受轄制,變成煙槍;酗酒不行,因為你會受轄制。保羅說了四種情形:第一,凡事都可行,若有益處就好了;第二,沒有益處若要行,也可行;第三,無論哪一件,總不受它的轄制;第四,若受它的轄制,就不可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