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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title><![CDATA[飛馬傳說]]></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link>
        <description><![CDATA[社會、知識、教育、文化、環保]]></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lastBuildDate>2010/02/10 11:53:41</lastBuildDate>         <item>
            <title><![CDATA[李卓人呀李卓人]]></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918]]></link>
            <description><![CDATA[最近看到 中國銀行游說職員簽名支持政府政改方案的新聞 。在會上，高層多次向員工強調簽名純屬自願，並保證不秋後算帳、不影響花紅、不影響升遷，但警告員工不得在網上「 亂講 」，公司「一定查得出」。李卓人質疑，中銀高層警告員工不能 外泄 事件的做法，「若你覺得自己做得對，怕什麼讓人知道？」他認為，中銀利用勞資關係向員工施壓，製造白色恐怖，壓制言論自由，「作為員工，為了工作，很難不簽名，可見這些簽名有多不可信」。 第一，「亂講」不等於不講，不等於不能公開。不明白李卓人為何質疑「不能外泄」。 第二，高層多次強調簽名純屬自願。不明白李卓人為何質疑「製造白色恐怖，壓制言論自由」。 最多只是高層製造了游說的壓力。 其實，他的不明所以言論早有 先例 。２００９年１２月２６日，支聯會示威者突破中聯辦的鐵閘防線，闖進院內大樓門外示威，被中聯辦指為違法。支聯會副主席李卓人表示，昨日行動只是想插上示威牌和平表達意見，不會做什麼違法事件。 中聯辦應該是機構的「私人地方」，與市民的「私人地方」－居所一樣受到法律保護。就算警察要進入「私人地方」搜查，都需要搜查令，否則當作「擅闖民居」。他們闖進院內大樓這個行動本身就是違法事件。 除非認為阻止他人「擅闖民居」是不合理，並且籍此搞公民抗命，否則別再魯莽。 李卓人呀。身為立法會議員，請你自重。]]></description>
            <pubDate>2010/02/10 02:04:58</pubDate>
            <guid><![CDATA[李卓人呀李卓人:1918]]></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葉國華的新香港人]]></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911]]></link>
            <description><![CDATA[最近看葉國華的新香港人。該書集合了他在２００３年至２００８年座談會上所發表的言論。其主題圍繞著香港的獨特身分，香港人在過去５０多年對國家觀念的轉變，香港在國家改革扮演的角色，在回歸後面對全球化如何建立新香港人的身分，通識教育與國民教育如何培養新香港人。 自從國父孫中山在香港大學接受教育，接觸西方思想，到後來與陳少白、楊鶴齡、尢列、陸皓東、鄭士良、程奎光在香港宣揚革命，組織興中會，香港便成了中國革命的基地，最後促成了辛亥革命。 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刻意不進攻當時還是英國殖民地的香港。當美國開始包圍政策，香港便成了禁運的缺口。 共和國開始經濟改革，香港便引入資金，技術，管理，成了經濟改革的支柱。 回
歸後，香港實施一國兩制，不但是民主制度的實驗場地，還為中國統一作示範。其實，對我來說卻像一廂情願的說法。內地權力架構與香港不同，利益集團盤根錯
節，不是香港能示範的都能套用在內地。另一方面，台灣的選舉制度卻比香港民主。香港能夠示範的是法治精神，台灣則示範選舉制度。 作者又
說，國民教育能培養國家意識，建立國民身分，但要擺脫以中國為中心，應該以世界觀為基礎，了解中國與世界的關係。可惜就我所見其國家觀念及世界觀卻比較薄
弱。他往往從黨來認識國家，世界觀卻停留在個人層面。什麼中國從挨打，走到挨餓，進入挨罵的階段，還暗示越罵越光榮。以個人層面來了解世界形勢是老一派的
分析方法。 其實，從歷史來看，中國缺乏日本那種客觀分析，做事認真的心態。鴉片戰爭，林則徐的主戰派好友 魏源 為了解敵情， 到寧波親自審問英國戰俘，並根據戰俘所述，寫出《英吉利小記》一書。 中國戰敗， 被革職的林則徐 將自己組織人手翻譯的《四洲志》、《澳門月報》和《粵東奏稿》等資料交給魏源，讓他編纂《海國圖志》，以喚醒國人，放開眼界，了解世情，挽救危亡。 1843年，《海國圖志》正式出版，卻 換來官員攻擊。中國雖然有300萬文人， 《海國圖志》的 讀者卻寥寥數百，能夠 領會書中的深刻內涵更少 。賣書商人於是跑到日本市場。日本人卻視 《海國圖志》 為珍寶。 因為此書令他們大開眼界，使他們第一次如此詳盡地了解了西洋各國。 經過１５次再版，差不多是日本人的必讀之選，使日本維新派的思想體系更完善，成為明治維新的良好基礎。甲午戰爭後，中國的大量賠款成了日本國家教育的重要資金來源，教育水平馬上飆升，成為日本現代化的重要基礎。 看，同樣的資源落在不同人的手裡，促成天壤之別的結局。    新香港人 平裝, 116頁 © 2008; 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耀中出版社 ISBN: 978-962-8930-75-3 語言: 繁體中文]]></description>
            <pubDate>2010/02/06 15:14:49</pubDate>
            <guid><![CDATA[葉國華的新香港人:191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立法會法定人數維持30人?]]></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903]]></link>
            <description><![CDATA[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決定，在5名議員辭職後，立法會大會的開會法定人數，仍維持為30人。 According to the rule 17 of instrument A501 -&nbsp; Rules of Procedur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t he quorum of the Council and of a committee of the whole Council shall be not less than one half of all its Members including the President or Chairman. As stated in article 75 of The Basic Law, the quorum for the meeting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all be not less than one half of all its members.&nbsp;The rules of procedur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shall be made by the Council on its own, provided that they do not contravene this Law.&nbsp; Then, how many members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fter the five had resigned? 55! The quorum becomes not less than 27 in practical. (27.5 theoretically) If they asked to set the quorum to not less than 30, please revise the rule first.]]></description>
            <pubDate>2010/02/03 12:25:22</pubDate>
            <guid><![CDATA[立法會法定人數維持30人?:1903]]></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政改,普選,公投]]></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899]]></link>
            <description><![CDATA[香港政改的公眾諮詢期為期三個月，至２月２９日便結束。最近從媒體找到有關政改的新聞只有886則，有關香港普選的有1044則，有關公投的卻有1249則。媒體的注意力很明顯集中在公投，市民討論的都專注於公投，連中央都關注公投。現在連全民起義一詞都動用。 香港要起義嗎？不是，而是需要認真的討論和計畫。 如果連對＂起義＂一詞都不容別人評論 ，那便真是不顧別人的言論自由。 
 香港現在要爭取公投嗎？不是。為何浪費力量在假公投而不討論如何改革政治制度？每日嚷著要爭取的普選的議員，以不同方式爭取一步到位的普選，卻沒有計畫怎樣從現有的制度走向普選。 民主派要求政府定立路線圖的時候 ，心中究竟有沒有自己的路線圖？ 到了最近，李柱銘才有普選路線圖： 2012年 立法會組成方式：按政府建議，直選及功能議席各加5席，即立法會由60席增至70席 立法會組成方式：新增5席功能議席，可考慮民主黨建議由全體區議員提名、再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產生 2016年 立法會組成方式：將2012年5席區議會功能界別變成直選議席，換言之，直選議席變成40席、功能組別有30席 立法會組成方式：取消立法會分組點票機制 2020年 立法會組成方式：全面取消功能組別，所有立法會議員由直選產生 可惜，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沒有與李柱銘的普選路線圖掛勾，只能表達虛浮口號－落實真普選取消功能組別。至於怎樣過度，從來沒有人知道。完全浪費了一次補選。 要知道政治制度出現任何突變，都對社會帶來震盪。如果認為功能組別的議員貪戀權力，那麼一相情願要求一下子刪除功能組別又是否太天真？ 普選的方向，何去何從？1998年10月5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大使在聯合國總部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然而，香港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說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二十五條，每個公民應有下列權利和機會，不受第二條所述的區分和不受不合理的限制： （甲）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 （乙）* 在真正的定期的選舉中選舉和被選舉，這種選舉應是普遍的和平 等的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以保證選舉人的意志的自由表達； （丙）在一般的平等的條件下，參加本國公務。 Every citizen shall have the right and the opportunity, without any
of the distinctions mentioned in article 2 and without unreasonable
restrictions: 
      (a) To take part in the conduct of public affairs, directly or through freely chosen representatives; 
      (b)
To vote and to be elected at genuine periodic elections which shall be
by universal and equal suffrage and shall be held by secret ballot,
guaranteeing the free expression of the will of the electors; (c) To have access, on general terms of equality, to public service in his country. 當然功能組別的現行選舉辦法與普遍和平等相距甚遠。怎樣從功能組別走向普選？先比較功能組別與地區直選。直選，以地區劃分，選民眾多；功能組別，以功能劃分，選民稀少。我們可從增加功能組別的選民人數，把公司票變成從業員票，拉近與地區直選的差距。 如果功能組別現有的議員反對，便增加以從業員票為基礎的新組別來增加功能組別的整體民主成分。最終都慢慢走向達到幾乎一人兩票的普選。一票給地區代表，另一票給功能代表。這樣才是另一個可行方向。 有時候會這樣想，為什麼政改非常緩慢？為什麼政府看似偏袒商界？可知道，政府大部分稅收來自商界。個人薪俸稅收很少。這已經對政府產生很大壓力。稅收多寡，足夠影響話語權。負面來看，這是利益關係。正面來看，付出與收益相稱是公平的原則，等於同工同酬。從這個角度，市民應該同意通過銷售稅來增加自己的話語權。]]></description>
            <pubDate>2010/02/02 00:22:07</pubDate>
            <guid><![CDATA[政改,普選,公投:1899]]></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孕婦:過來人語 資訊不足難安心]]></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895]]></link>
            <description><![CDATA[【明報專訊】‧風險不明 不幸流產
												 
												
												
												
												 任職中學教師的羅太，曾和人類豬 流感 擦身而過﹕去年疫情爆發期間，眼看班上5人、10人，轉眼半班同學病倒的情形，心有餘悸。雖然自己身體一向頗 健康 ，但聽從政府勸喻孕婦接種疫苗以增強防疫能力，在懷孕6、7周期間，疫苗計劃開始後翌日便前往母嬰健康院打針。約3星期後，看見首宗懷疑孕婦打針後胎死個案，才擔心起來。她在懷孕10周時經超音波 檢查 後，發現已經流產。 

 羅太說﹕「打針前和事後得到的資料和提示，都沒有明確列出對孕婦和胎兒可能引起的危機。我現在會想，在8、9周時，那天感覺有沒有異樣呢？有沒有肚子痛？」 

 以後必與醫生詳議 

 羅太理解防疫的重要，但在政府、診所提供資訊不足下，普通人根本沒法明白風險，打針那天也因醫生忙，要先由護士打針，錯過一個又一個可以讓她多知一點的機會。她坦言事件令她日後難以對政府的相關建議照單全收，要找私家醫生詳議才放心。 

 ‧中期注射 壓力極大 

 懷孕26周、第二胎的李太是商務公司司庫，經常接觸來自世界各地的客人，過去幾年都在公司指定醫務所接種季節性流感針。今年打季節性流感針時，醫生
覑她在孕期的3個月後才打，結果她等到12月初才注射；接覑到了「豬流感針」，醫生又勸她隔足四星期才好注射。誰不知，注射了幾天後，卻出現懷疑孕婦打針
後胎死個案，她急急回醫務所檢查，沒事才鬆一口氣。 

 她說﹕「相關資訊少得可憐，香港更不用提，有的也非常極端，all or none。現在孕婦的壓力很大，我一靜下來就擔心，要BB給我反應才覺安心。」 

 李太本想上郵輪度假，現在決定留港方便應急，她苦笑道，現在最希望她的醫生不要放假，還要隨身帶備最新體檢資料。 [http://news.mingpao.com/20100131/ola3.htm] 新流感疫苗  打定唔打？ 
			
 
【明報專訊】在「季節性流感」、「甲型H1N1流感（俗稱人類豬流感）」的陰霾下，好幾對準備迎接新生命的爸媽，遇上胎死腹中的不幸事件，事件不單影響他們，更令其他準爸媽對疫苗注射進退維谷，「打」抑或「唔打」？成為彼此之間的熱門話題。
				 為此我們專程找來兩名醫學專家，解釋懷孕期的免疫力和疫苗常識，讓準爸媽作好準備。 「媽
媽總是把最好的留給孩子。」香港大學婦產科學系榮譽副教授梁國賢說，媽媽從受孕那刻起，胎兒便成為母體的首要單位，所有生理變化都會把最好的營養、物質和
抗體等供應給胎兒，使他在最好的基礎上發育成長，甚至不計對母體本身的耗損，好像胎兒成長需要血糖和鈣，母體本身會不斷供應給他，或令母體出現血糖低或缺
鈣的現象。 
				 為免排斥 自動調低免疫力 
				 我們都知道一個成孕的胚胎是由爸爸的精子和媽媽的卵子結合而成的新個體，在媽媽的子宮內發育至分娩。由於胎兒存有「外來」成分，母體為免排斥胎兒，會自動調低部分免疫力，因而增加了內部危機及外來病毒感染的風險。 
				 對
平時身體健康的媽媽來說，免疫力稍為降低，不致引起大問題；但若媽媽體質欠佳、防疫能力弱，又或患有免疫力失衡的疾病，如淋巴細胞疾病等，懷孕時的異變更
易偏離正常或引起抗體失衡。若有些媽媽患有隱性疾病，如未明顯的紅斑狼瘡症或感染了肺炎菌，都有可能在母體免疫力較弱時引發出來。 母嬰免疫不協調 提高風險 
				 另
一方面，由於胎兒的「外來」成分，也可能與母體本身存在免疫不協調的問題，例如爸爸血液中含有Rh+抗原（Rhesus
Factor，又稱Rh因子），媽媽卻屬Rh-，當胎兒把Rh引入母體後，會刺激缺乏Rh因子的媽媽誤以為是異物入侵而生產抗體，這些本來對媽媽來說有利
的抗體，一旦經胎盤回到胎兒身上，卻會令胎兒出現溶血症，形成胎兒貧血。過去中國人絕大多數是Rh+，很少Rh-，歐洲人相對比率較高；但近年統計顯示，
中國人出現Rh-不斷增加，現時香港的產前檢查已包括檢驗Rh配對，以便安排定期觀察及適切的治療。 
				 所以（母親）一旦病發或染病，出現併發症的風險、引致流產及母子死亡率也相對提高。因此，在過去幾次疫症爆發期間，都曾出現保住受影響的胎兒，卻保不住媽媽的情。 
				 頭3個月 打針必先問醫生 梁
國賢指出，在懷孕前做好身體檢查，接種好需要的疫苗，如德國麻疹疫苗，有助減低母親及胎兒雙方的風險。面對「人類豬流感」這類危機，孕婦首要清楚自己的身
體狀，有肚子不適、流水、見紅，都必須及時請醫生檢查。基本上，知道懷孕後，大家對自己的生活衛生，以至飲食都要格外留神；服用任何藥物、注射疫苗前，
應該和婦產科醫生商量後才好進行。 
				 懷孕頭
3個月內，媽媽體內變化又多又複雜，一般不建議接受任何藥物，除非確有必要，必須在審慎評估利益和風險後，才能接種任何疫苗；待進入相對穩定的妊娠中期，
可以按需要和當時的身體狀，如有沒有妊娠糖尿病、妊娠血壓高、妊娠貧血、妊娠水腫等的徵兆，與醫生仔細商量。當然身體本身正抱恙，如傷風、感冒，以至頭
暈發熱，都不宜接種疫苗。 
				 文﹕袁岱霏 
				 編輯﹕楊晴 [http://happypama.mingpao.com/cfm/webnews_redirect1.cfm?NewsFile=20100131%2Fja%2Fol%2Fola1.txt] 市民登記打針 藥劑師會跟進兩年 
												
												
												
												 【明報專訊】一名懷孕10個星期的29歲孕婦，本月5日接種新疫苗後，於27日流產。而截至周五，本港共有8宗孕婦接種疫苗後自然流產及死胎個案。 衛生防護中心 重申，沒證據顯示個案與疫苗有關，但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批評，本港對疫苗副作用的監測不足，協會昨日自發設立熱線（6888 8250），供每名注射後的市民登記，並會主動跟進他們兩年。 批港府監測疫苗副作用不足 

 鄭表示，有三至四成新疫苗接種者出現發燒、咳嗽及紅腫等不良反應，有必要加強監測，歐美政府會主動跟進每名接種疫苗者兩年，以蒐集新疫苗副作用數據，但港府僅通報嚴重個案，監測不足。 

 本港迄今共有6名孕婦接種疫苗後流產，其中2人胎死腹中。而首宗接種疫苗後死胎的孕婦，已在屯門醫院排出胎兒，家屬同意對死胎解剖以供研究與疫苗的關係。 

 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昨日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強調，目前未有證據顯示疫苗會導致孕婦流產，政府亦不會因此減少宣傳接種計劃。醫學會會長謝鴻興在 港台 節目《香港家書》中亦指出，香港上月約有200名未接種疫苗孕婦流產，而接種後流產僅有5人，若醫生因此建議孕婦不要接種，便要為孕婦感染 流感 的風險負責。 [http://news.mingpao.com/20100131/gmb1.htm] 【明報專訊】法國接種的Panenza新型流感針與本港屬同類，當地最新錄得兩宗打針後吉巴氏症個案，患者分別在打針後11天和20天出現下肢乏力等徵狀，另多一名孕婦打針10日後流產，令當地涉及Panenza疫苗的胎死或流產等孕婦打針後嚴重反應個案增至19宗。 
 法
國藥監當局昨日發表新一期新型流感接種不良反應報告指出，當地已接種了160萬劑Panenza，累計錄得387宗不良反應報告，當中55宗屬嚴重個案，
其中5宗新成人嚴重個案中，有兩名分別71歲和86歲的老翁打針後出現吉巴氏綜合症、1名37歲病人打針後出現嚴重銀屑病、1名86歲老翁打針後癲癇及併
發腦病，以及1名懷孕17周孕婦打針後10日流產。 
 法國推行新型流感針接種計劃至今，共錄得4宗吉巴氏症和23宗孕婦嚴重不良反應報告。
23宗孕婦嚴重不良反應個案中，19宗是接種Panenza，包括10宗胎兒宮內死亡、7宗流產、1宗胎兒心跳太快，和1名孕婦打針後3日發現胎兒心跳異
常、減少活動，嬰兒經剖腹生產後4日死亡。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1/1/1411436/1.html]]]></description>
            <pubDate>2010/01/31 23:08:49</pubDate>
            <guid><![CDATA[孕婦:過來人語 資訊不足難安心:1895]]></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德先生的路線圖]]></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893]]></link>
            <description><![CDATA[「五
四運動」把「德先生」（Democracy
，民主）與「賽先生」（Science，科學）帶進了中國，新思維掃盪舊思想，催生新文化，影響國人至深，但海峽兩岸實踐民主的道路仍然崎嶇。南美非洲各
國雖然有民主選舉制度，但仍不能振興國家。縱使全球民主呼聲一片高漲，但健康的民主制度只能在歐美成長？為甚麼這麼難建立民主？甚麼才是真正的民主？通往
民主的路徑在哪裡？ 《德先生的路線圖》的作者是美國著名學者卡爾‧柯恩(Carl
Cohen)曾經編寫《民主概論》，內容精要，從理論到實踐，對民主的各種問題作系統性的探討，展現民主理論和民主實踐的整合。它讓我們知道民主是生活的
態度，是化解矛盾的方法，是尋求解決方案的手法。最終是一種文化，一種現代思想。雖然全球化漸漸增強，文化互相滲透，但建立民主制度仍然障礙重重。老翻產
品容易，老翻公司難。老翻產業容易，老翻專業困難。老翻法律條文容易，老翻法治精神困難。先要認識透徹，才知如何去留。 Carl Cohen，美國密芝根州大學教授，研究哲學為主，有論文超過４０篇，包括了 Why Racial Preference is Illegal and Immoral， Who Are Equals?， Which Way is Left?， What Transplantation Can Teach Us about Health Care Reform，Treating Animals Humanely; Obligations, Not Rights， The Right of Privacy， The Penalty of Preference， The Justification of Democracy， The Health of the American Democratic System， The Ethics of Civil Disobedience 等等 。 當中不乏關於社會及政治。 
 (德先生的路線圖) 
]]></description>
            <pubDate>2010/01/31 11:48:01</pubDate>
            <guid><![CDATA[德先生的路線圖:1893]]></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關於全民公決的問題]]></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890]]></link>
            <description><![CDATA[公投是什麼？ 公投／公民投票／公決／全民公決／REFERENDUM在一般人的認識中是指所有選民就立法機構所提出某個特定的議題，投下贊成或者反對票的權力。 根據美國法律字典，公民投票REFERENDUM是人民所有的權力，其權力能夠通過或否決立法議案。（ The right reserved to the people to approve or reject an act of the
legislature,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pprove or reject
legislation that has been referred to them by the legislature. ）這個權力是由 憲法 所賦予的。（The referendum power is created by state constitutions and is conferred
on the citizens of a state or a local subdivision of the state.）公民投票是人民表達意見的一種途徑，來避免某些立法議案通過成為法律。它不能廢除現行法律。因此，有如州長的否決權。（ Referendum provides the people with a means of expressing their opinion on proposed legislation before it becomes operative as a law. The power of referendum does not permit the people to invalidate a law that is already operative but suspends or annuls a law that has not yet gone into effect. In this sense, referendum is similar to a governor&#39;s Veto power. ） 為什麼要公投？ 一般情況下，民主政府會以代議政治制度來平衡社會各方利益。有時候，一些大陸學者探討民主制度，常常提出一個問題。民主制度是大多數人的暴政嗎？當然不是。這是違背民主理念。大多數人會利用自己票源上的絕對優勢來吞噬所有社會資源，孤立老弱傷殘，孤立小數族裔嗎？當然不容許。這需要議會來平衡。如果某個地方的流動人口多於常住人口，流動居民便取代了本地人嗎？當然不是。這就是登記選民的其中一個原因。 民主的決定是以人民整體所作的決定，而不是一部份人民所作的決定。為了這個目的，需要先由選民選出代表，代表在議會中以提案，審議，修訂等方式來建立最好的方案。如果方案爭議太大， 議會沒有辦法作出決定 ，一般有兩個做法。一，總統／州長／議會長運用特殊權力，通過或否決方案。或者，像英國，美國某些州分，愛爾蘭，澳洲，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舉行公民投票。 類別 公民投票有兩大類，第一類是根據憲法而啟動的公民投票（ mandatory referendum ），通常是修改憲法時所需要的法律程序，因此有法律效力；第二類是由國會／總統發起的公民投票或者是由人民申請（ facultative referendum ）。這類公決可分有法律效力和沒有法律效力兩種。 沒有法律效力的公決只是諮詢性質，立法機構可以選擇採納與否。譬如英國和紐西蘭的公決。 １９９３年紐西蘭的公民啟動公決法案不但沒有法律效力，而且需要一成立法議員簽署通過。 香港的景況 香港的基本法沒有賦予政府進行全民公決的權力。因此，香港短期不能出現第一類全民公決。同樣，既然政府沒有這個權力，特首也沒有這個權力，無論有沒有法律效力，都沒有辦法發起全民公決。現在只能通過現有合法的補選方式來模擬沒有法律效力的全民公決。]]></description>
            <pubDate>2010/01/28 23:56:58</pubDate>
            <guid><![CDATA[關於全民公決的問題:1890]]></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孫公誘縮班 教師可不減 收生低潮料10年 4招紓殺校震盪]]></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887]]></link>
            <description><![CDATA[適齡中一學生下降，收生低潮料將持續10年，殺校潮已湧至中學，教育局長孫明揚昨首度透露將推4招減輕殺校震盪，包括呼籲學校自願將中一由5班縮至4班，剩餘教師毋須裁減，可保留協助三三四學制發展；辦學團體則有秩序地合併旗下收生不足的中學。 張文光：一意孤行殺校將號召抗爭 教協會長兼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批評「孫四招」是小恩小惠，認為孫明揚頑固，不肯採用小班教學作過渡期解困措施。他建議在收生較困難的地區，全區一併採小班教學，人口回升時再擴大班數或每班人數。他又稱，若孫明揚堅持殺校，將引來全港教師憤怒，更會帶來要求孫明揚下台的政治危機，張文光打算再向立法會提交議案，若教育局一意孤行殺校，他將號召學界抗爭。 教育局長孫明揚昨日在立法會回應張文光質詢時表示，升中學生持續下跌，2013至2019年的每年升中人數將維持5萬多人，較09年約6萬人減逾一成，到2020年才會回升至6萬多人，入學低潮持續10年。教育局預計，擁本港居留權的港人內地子女，有約一半會在長大後回流升讀本港中學，填補學生下跌問題。 倡辦學團體有序合併學校 孫明揚強調，教育局無措施填補升學人口，殺校在所難免，又指中學小班教學只是優化教學的方法，不能用以解決人口下降問題。教育局已參考業界意見，提出4項紓緩措施建議，包括鼓勵辦學團體檢視轄下學校收生情况，考慮有序地合併學校，減少學校數量。 孫明揚又透露，將鼓勵學校自願把班級減至全校24班，優化教學以配合新高中學制。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由於各區學生人數不平均，不能一刀切縮班，自願減班措施勢在必行。當局會提出誘因，如考慮讓學校縮班後保留全體教師，將額外教師資源投放於新學制發展，政府也計劃在縮班前後向公眾解畫，釋除家長對「縮班等於降級」的標籤效應。 鼓勵辦特色課程豁免殺校 教育局亦會鼓勵學校與其他中學和大專院校協辦特色課程，以及持續發展特色學校等。消息指特色學校不限於體藝方面，一些南亞裔學生較多、支援特別學習需要的學校也可列入這種類，雖然特色學校可豁免殺校，但收生人數不能太少，否則不利學生互動學習，政府最遲在4至5月公布具體措施。 [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127/4/gbyq.html ] 飛馬短評: 為了廣開客源，政府應該容許大陸中學生來港入讀中學。由於新中學課程只有６年，便不會導致什麼在港居留滿７年而申請居留權。 另一方面，為了避免大量大陸中學生湧進香港，香港中學應該先取錄本地學生，並且不額外提供宿舍。這樣便能自然篩選有能力的大陸中學生。]]></description>
            <pubDate>2010/01/28 17:28:50</pubDate>
            <guid><![CDATA[孫公誘縮班 教師可不減 收生低潮料10年 4招紓殺校震盪:1887]]></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拆解起義]]></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881]]></link>
            <description><![CDATA[今日，公民黨陳淑莊、梁家傑，聯同社民連的黃毓民、陳偉業及梁國雄，已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辭職信，有關請辭於本周五（29日）生效。對他們來說，算是開啟了全民起義。對於建制派，該怎應付？ 有些名人說，起義一詞只屬於廣告性質，大陸的過度反應惹人發笑。雖知道廣告用語乃以傳媒為載體，以大眾為對象，仍有一定的尺度。難道可以隨意採用性別歧視，種族歧視的字眼來做廣告？ 如果把全民起義當作兒戲話，建制派便可用兒戲話對抗兒戲話，以出師勤皇為名參加補選，討伐亂軍。如果認真看待，建制派可以以服務香港為名積極參加任何補選。 如果建制派懼怕阿爺，便可以以不接納變相公投為理由，不參加補選。或者為了讓公投的對決失效，不浪費納稅人金錢，不參加補選。 現在建制派卻舉棋不定，我見猶憐。]]></description>
            <pubDate>2010/01/27 01:05:13</pubDate>
            <guid><![CDATA[拆解起義:188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比較數據也不做，便否定與疫苗有關]]></title>
            <link><![CDATA[http://hk.myblog.yahoo.com/sidanla-blog/article?mid=1870]]></link>
            <description><![CDATA[比較數據也不做，便否定與疫苗有關 ？打針後流產婦質疑﹕ (明報)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05:10 【明報專訊】衛生當局一句﹕「懷孕未滿24周接種新型流感針後流產，不會視為打針後嚴重不良反應呈報」，將一群打針後流產的孕婦對政府信任全然粉碎，羅太是其中一人，面對腹中僅10周的小生命死得不明不白，卻被政府視之為「常見」而不受重視，她極感悲憤，質疑「 曾浩輝這麼專業的人，怎可能連收集流產個案比較數據也不做，便否定與疫苗的關係？ 」 斥政府沒提及外國流產數據 37歲的羅太，是最早響應政府呼籲趕往接種新型流感針的一群，她早在12月22日、即接種計劃推行第二天，便到將軍澳母嬰健康院打針，當時她懷孕約6、7周，屬第一胎。「 政府當時說孕婦是高危組別，打針可增強防疫，根本沒提及外國有孕婦打針後流產或死胎的數據！ 」她一直在聯合醫院和私家醫生接受產前檢查，12月30日進行產前檢查時，胎兒亦正常，但上周開始出現孕婦打針後胎死個案，令她開始擔心起來。 結果，上周五她已懷孕10周，在聯合醫院聽產前講座時，向醫生提問了很多打針後胎死的疑問，醫生即場為她進行超聲波檢查，發現胎兒已沒心跳，相信已在8、9周時流產。但她此宗個案，卻沒被公立醫院呈報上衛生署，即使她其後往私家醫生求診，醫生將此個案呈報衛生署，所獲回覆是﹕「 衛生署說不會跟進。 」 聯絡中大驗是否自然流產 作為小市民的她，對當局如此處理打針後流產個案，極感失望，面對當局不會為她找出胎死原因是否與疫苗有關，她只能自行找私家醫生聯絡中大，為死胎驗染色體，了解是否確是政府所說，屬自然流產。 羅太坦言﹕「 我明白，永遠不會查到胎兒死亡是否由疫苗引致，但政府連蒐集個案分析有打針孕婦的流產風險，是否比無打針孕婦流產高，這程序也不做，是否已揭露了政府的問題？還是他們不想承擔？ 」她認為，或許有很多孕婦也是打針後流產，政府如此處理令她極感失望。 政府拒絕收集有關數據，還定立內部指引不呈報有關個案，以私人的判斷拒絕客觀分析，是非常令人失望的做法。 孕婦要求呈報和跟進也被拒絕，還說什麼醫德？！]]></description>
            <pubDate>2010/01/26 09:40:52</pubDate>
            <guid><![CDATA[比較數據也不做，便否定與疫苗有關:1870]]></guid>
         </item>        </channel>
        </rss><!-- w3.blog.hk2.yahoo.com compressed/chunked Wed Feb 10 14:59:38 HKT 2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