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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虛幻小說 - 現實篇 |
網誌日期:2006-08-05 21:19
少年篇,是多彩的。我要的,幾乎最後都給我得到。

我把少年篇,發給了一些好朋友。他們說,怎麼你的兩個男朋友,好像都是認識了一天便開始拍拖呢?那不是很隨便,很濫交嗎?『還以為你會為我們不常之人爭一口氣,改變常人的看法‧‧‧』

這我倒沒有想過。第一,我寫的東西,只是我自己的東西,最多只能代表我自己的價值觀。假如有個女的寫一本『我不想結婚』的書,單單從這本書,你也不會推論到『嗯,女的都不愛結婚了』,不是嗎?第二,這是一個小說,是故事,我也想多一些朋友來看,交流一下;為了讓情節緊密一點,有很多事情,總得要潤飾,誇張,或簡化一點,主線才能明快,突出。(雖然,我寫的東西,實在很爛,對不起。)

第三,我也沒有想過要用文字去改變別人的看法。要做,是可以的,但要得科學一點,要用數據,調查,分析,等等。一部電影,一篇文章,充其量只是故事創作者的觀點,也不一定能代表他在談論的社群的角度。如果看了『斷背山』,就覺得同性戀是多麼的『什麼』,這想法倒有點幼稚。我說『什麼』,因為這差一點成為奧斯卡最佳電影的片子,不同的人,實在有太不同的看法。

反正,我也不想去改變常人的看法。我覺得在我的時代裡,我都沒有機會,牽著男朋友的手,在街上逛一下。我不想去改變,也不代表怎麼。你要去做,我會支持的。

就是說,如果真的有些少年人,認識一天就拍拖了,那又怎樣呢?假如他們是男的和女的,你會說『現在的少年人實在不像話的』。為什麼一旦變成了男和男的故事,你就馬上說『不常之人實在不像話』呢?

好吧,我把序寫壞了。走進了真實的世界,現實的生活裡,我經歷的事,跟少年篇的,大不同了。(當然吧,要是一樣的話,這以後的幾十篇,也沒有什麼好看了。) 我愛的人,到最後,都離開了我。可是,我不但活得沒有比他們好,事實上,我寧願他們活得比我好。

因為我曾經很用心的愛著他們。



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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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娃娃 2006-08-09 14:12

    還有, 謝謝你的到訪和回應! 我也回了點話給你, 有空也請你來坐坐吧!     
  • 檢舉

    不是娃娃 2006-08-09 14:11

    好高興看到你的樂觀, 我看過不少同性戀的特輯, 裡面的人一直都是在抱怨, 怨這世界對他們不公平, 怨別人少見多怪, 怨人家不明白他們的感受 ...... 其實是他們對一切都太悲觀了! (現實中, 我可是一個都不認識的, 可能不真的是這樣吧!) 我也好想全世界改變一下美的準則, 胖胖的才是美, 那多好哦! 可是就是改變不了嘛! 你看看有多少的服裝店會買胖子的衣服? 難道胖子不用穿的嗎? 世界沒有公平的, 不要祈求每一個人也配合自己, 好好的, 開開心心的過自己的日子就好了! 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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