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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發局前總幹事臧明華購買超豪華保險, 被指貪得無厭, 我覺這樣的指責, 對她來說, 是不公平的.
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 價格是由供求決定的. 一個人的薪金, 應該和他的學歷, 工作經驗和表現有關. 如果臧小姐的能力卓越, 而公司認同她的表現, 提供優厚的薪金和福利給她, 也是合理的. 相反, 如果她的表現普通或者差強人意, 我想沒有公司會願意提高她的薪金或福利, 即使她要求離職, 公司也不會覺得可惜或者加以挽留.
購買超豪華保險, 重點不是保險的價值有多高, 而是公司是否認同她的工作表現而加福利給她呢? 所以整件事上, 應該將注意力放在她的豪華保險是否得到正式授權, 而不是這份保險有多豪華, 更不應指責她貪得無厭. 例如霍建寧每年幫助黃和, 長實賺很多錢, 給他天價的薪俸和福利, 公司也覺得值得的, 莫非我們又指霍建寧貪得無厭嗎?
在有沒有得到正式授權的問題上, 臧明華和周梁淑佁的言論各執一辭, 臧明華以為已經得到周梁淑怡的同意, 於是就吩咐副總幹事去購買保險. 但重點是, 她作為總幹事, 沒有理由不知道, 調整福利, 是要得到財政司司長的同意, 她沒有得到書面同意, 就吩咐下屬去辦理這事, 我覺得這一點, 是值得深究的. 浪費時間去指責對方貪得無厭, 我覺得是沒有意義的, 反而將時間探究她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是否合乎既定程序, 才是最重要.
神俠仔 2007-12-24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