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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 | 21 五月, 2006 21:49
先謝小敏的支持,從來你們的回應就是我努力寫東西的動力,是的,寫東西其實能讓自己重整思緒,深切反省,這是當社工必須的罷,其實做人又何嘗不是應該不時反省呢!人生實在苦短,常在追問做人的意義(什麼?這種問題不是只應在青少年時期才會常問的嗎?才不呢!)簡單的答案是尋開心罷,開心又有很多種,常說男人追求的都是事業有成,所以要身投入,有成就後其他的就會自然來的罷,女人呢?找一個好男人(絕種的?)嫁了,便能夠終身幸福了?!(最少很多女孩子都是這樣想的,包括我的好同學,不過 N 開始相信我所說的:戀愛和結婚從來是兩碼子不同的事,甚至可以是南轅北轍的!所以幸福從來不是必然的)所以,事業與婚姻(而不是愛情,當然追求愛情就更虛幻了,更難捉摸,更易受傷,更......)是男和女所追求的,都是求之於外的罷,不可靠的罷,如何能夠求之於內,不假外求,就能找到自己開心的,或說自覺有意義的事,呵呵,誰可給我答案呢?
當然我很清楚,意義是自己賦予的,有些人說什麼和家人一起就已經很滿足,又或說能擁有健康己經很開心,這些都是對的,我當然要慶幸今天還能夠僥幸地生存著,還擁有著很多別人所沒有的東西,這些我都是要感謝上帝的,我不會說這些人很容易滿足,只是人的慾望(這字眼似有貶意,或說需要罷,)是層層向上的罷(Maslow 的五個層次?)你們會相信上述那些就是他們做人的意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