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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我家單位的維修費用已經困擾多年,本應業主立案法團已經在小額錢債中被判敗訴,正常處理的手法是他們向土地審裁處要求法律跟進。可是,他們竟然找建築公司向我們收取,說是因為合約條款的關係,建築公司可以向我追討,最慘痛是建築公司找來“收數佬”要收我們的費用。![]()
當然我們立即報警,但家人擔心得很,為避給人騷擾,最後我們唯有繳交費用予業主立案法團。
我實是不服,為何他們可以這樣做的?而且這是不合法,業主立案法團實在無賴。
於是,我再次向小額錢債追回我的金錢。可是,法官認為我們所持的理據不能足以証明業主立案法團有做出不法的行為,因此判我們敗訴。![]()
真的心灰呀!雖然明知業主立案法團的做法不對,但拿不到正確的法律觀點,所以無他們的辦法。![]()
我有過找律師幫忙,可是單是看看文件也需要$5000。而且,他不能代替我們出庭。
俗語有話:“金錢事小,條氣唔順事大!”![]()
我真的希望有天使可以幫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