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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冒失出去與人爭競,免得至終被他羞辱,你就不知道怎樣行了。 你與鄰舍爭訟,要與他一人辯論,不可洩漏人的密事, 恐怕聽見的人罵你,你的臭名就難以脫離。 箴 25:8-10
罪叫人與人之間充滿利益衝突,與神不和、人不和、自然界不和。末世是一個衝突不斷升級的時代。
一、衝突的源頭 (8節)
冒失:太快下定論,所見所聽沒有引證就信以為真,出去與人爭競。所見的表面並不是真,裏面的情況還不清楚就妄下定論,把自己的想像視為真實,結果只會引來羞辱。只把看到聽到自己再仔細分析。
爭競:為求自己利益得到保持。人人爭取自己的利益,要別人賠償損失,而不反省自己的錯誤、責任。所有都是別人的問題,不是自己的問題。要別人承擔自己的責任。
二、衝突的調解 (9-10節)
1)不要倉卒行事,凡事先要仔細思想:要讓步,學習饒恕和原諒,聽憑主怒。但若侵犯或損失汲及別人利益時,則不能,要好好處理和澄清問題。不能什麼都原諒和饒恕就算。也不能默不作聲,接受人的誣告。
2)不可洩漏人的密事,沒有人願意自己的錯事被張揚,要私下先與當時人討論。洩漏別人並不屬實之事,不單傷害人的名譽,更是對他人人格的謀殺。
處理衝突的方法:
首先是和當事人單獨商討,若仍未能解決,便聯同兩三個知情者一同商討,倘最終都未能解決,便交由教會處理和仲裁。要在主裏解決問題: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 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哥林多前書六章
聖經著重人與人的關係,訣裂後的復和,復和比補償更重要。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五章23-24。處理問題挽回比排斥更重要。排斥只會帶來衝突,化敵為友是最好的解決方法。神知道人無法償還罪債,便伸出和解的手,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到世間來,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還清我們無法償還的罪債。在與人交往及處理問題時,千萬不可忘記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倘若只知道追討,又豈能得神的喜悅!

